2025年第二十四屆卓越新聞獎|獎勵辦法

2025年06月09日 | 卓新獎, 新聞獎

壹、宗旨

卓越新聞獎為評選及頒發第二十四屆獎項,訂定本辦法。

貳、獎勵範圍

限以本國國家語言發表之作品參賽。

若有必要,歡迎提供參賽作品之適當翻譯或語意說明,以輔助多數評審理解。

參、獎勵對象

  • 一、本獎獎勵專業記者,含本國籍人士及擁有本國永久居留權之外籍人士。包括:
    1. 受雇於本國依法設立之新聞媒體之記者,參賽時需由所屬機構統籌報獎。
    2. 受雇於境外新聞媒體之記者,可由個人報獎。
    3. 以新聞為主業之非機構自由投稿人或獨立記者,參賽作品需發表於本國或境外新聞媒體,由個人報獎。
  • 二、本國媒體機構提交之參賽作品,參賽人之國籍及專業身分不受上限。

肆、獎勵項目

  • 一、平面及網路(文字)類
    1. 突發新聞獎
    2. 特寫新聞獎
    3. 解釋報導獎
    4. 新聞評論獎
  • 二、新聞攝影類
    1. 單張新聞攝影獎
    2. 系列新聞攝影獎
  • 三、廣播及網路(音頻)類
    1. 廣播新聞獎
    2. Podcast新聞節目獎
  • 四、電視及網路(影音)類
    1. 突發新聞獎
    2. 短篇深度報導獎(報導長度包含及短於20分鐘)
    3. 長篇深度報導獎(報導長度長於20分鐘)
    4. 新聞節目獎(本獎獎勵對象為新聞節目製作團隊,請以團隊名義參賽)
  • 五、不分媒體類別
    1. 新聞敘事創新獎
    2. 國際新聞獎
    3. 調查報導獎
    4. 財經新聞獎
    5. 藝術與文化新聞獎

伍、本屆收件之時程範圍

在本屆收件範圍內(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發表、刊播之新聞作品(系列作品至少二分之一符合參賽日期規定,超出參賽日期之作品以半年為限),皆可於本(114)年8月1日至8月10日,由所屬事業機構推薦報名,或由個人直接報名。

陸、參賽作品規格

一、平面及網路(文字)類

(1)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參賽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作品,網路作品請上傳連結網址及報名時作品之截圖,紙本作品請上傳PDF檔。若參賽作品為報紙全版或較多篇數之雜誌報導,可以紙本參賽,紙本作品請黏貼於A4紙張並裝訂成冊,且標註網路報名時所得之參賽作品編號,一式7份郵遞至本會。

(2)「突發新聞獎」獎勵對非預期新聞事件或可預期事件中的突發狀況的即時報導,限事發72小時內刊出之作品參賽,並於參賽時說明報導起訖時間,以10篇為上限。

(3)「新聞評論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以10篇為上限,且限個人報獎。

(4)「特寫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以10篇為上限。

(5)「解釋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以10篇為上限。

二、新聞攝影類

(1)「新聞攝影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分「單張」及「系列」兩個獎項,限個人報獎。若參加系列獎項,參賽作品上限為12張,其中至少需有一張於所屬媒體或專業新聞網站刊印。

(2)本獎採網路報名,報名時請上傳刊印本PDF檔及參賽作品JPEG檔。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8、圖像dpi設定為72dpi,系列照片檔名請依序排列(作品名稱之1、之2、之3……)。

三、廣播及網路(音頻)類

(1)本獎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報名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參賽作品MP3檔。Podcast作品請加上連結網址。

(2)「廣播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限廣播(radio)作品參賽,總長度不得超過2小時。

(3)「Podcast新聞節目獎」以整節新聞節目為單位,請檢送同一節目2集參賽,總長度不得超過2小時。

(4)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超過,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四、電視及網路(影音)類

(1)本獎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報名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參賽作品MP4檔。網路作品請提供作品連結網址。

(2)「突發新聞獎」獎勵對非預期新聞事件或可預期事件中的突發狀況的即時報導,限事發72小時內播出之作品參賽,並於參賽時說明報導起訖時間,總長度不得超過2小時。

(3)「短篇深度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不得超過20分鐘。

(4)「長篇深度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總長度多於20分鐘,且不得超過2小時。

(5)「新聞節目獎」之參賽作品分為「自選作品」及「指定作品」。「自選作品」部分,請參賽人選擇檢附1集完整新聞節目帶。「指定作品」部分,參賽作品為每日新聞(daily news)者,請依本會所指定之日期,提供當日播出之同一時段新聞節目1集;參賽作品為雜誌型節目者,請檢送指定日期當週(一週起訖為週日至週六)播出之同一時段新聞節目1集。送件作品需為原始播出帶,不得重製或剪接,但可刪除廣告內容。並檢附該節新聞排播順序(rundown),並於主題說明中敘述該節新聞編輯製作之想法及特色。指定作品之指定作品日期,將於114年8月1日前公佈於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網站。

(6)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超過,或發表作品人與申請人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五、不分媒體類別

(1)採網路報名。參賽者請至本會官網連結報名表單,上網填寫參賽者資料、主題說明及上傳作品。數位作品請上傳連結網址及報名時作品之截圖(「新聞敘事創新獎」除外),紙本作品請上傳PDF檔或寄送紙本,聲音作品請上傳MP3檔,影音作品請上傳MP4檔。

(2)「新聞敘事創新獎」旨在獎勵以創新方式提供新聞內容,並能增進閱聽眾對新聞理解之報導。參賽作品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可以一則或數則作品參賽,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兩小時。並請在主題說明中詳述該作品創新之處,及該創新對新聞敘事的影響。

(3)「國際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2小時。

(4)「調查報導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2小時。

(5)「財經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十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2小時。

(6)「藝術與文化新聞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參賽作品可為報導或評論,紙本及網路文字作品以10則為上限,聲音及影音作品之總長度不得超過2小時。

柒、獎勵方式

一、每獎項選出入選作品數件,再從入選作品中選出年度得主,頒發獎座乙座及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以團隊名義參賽獲獎者,若該團隊非法人機構,可由機構或參賽代表人領取獎金。入選者可於頒獎典禮後向本會申請入選證明。

二、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捌、評審辦法

一、由本基金會組成「評審工作執行委員會」,負責遴選各類評審;評審工作分初審與決審兩階段,並於初審結束後公布入選名單。

二、「評審工作執行委員會」應訂立評審辦法,就評分作業、評分方式、評分考量加以規定。

玖、報名方法

一、本國媒體之記者報獎,由機構統籌協調,自由投稿人及境外媒體記者可個人報獎。自由投稿人若參與機構團隊作品者,應由機構報獎。

二、參賽作品得為個人或多人作品。多人作品列名應以具關鍵貢獻者為限,上限5人;超過5人者,請以機構或團隊名義參賽,不列個別姓名。但新聞攝影類、平面及網路(文字類)新聞評論獎限個人作品參賽。

三、同一參賽人或團隊於每一獎項限報名1件,參賽個人若列名多人作品,於單一獎項至多報名2件。單一媒體機構(具公司或基金會法人資格者)於每一獎項參賽件數至多5件,機構內不具法人身分但為獨立編輯室且有獨立平台或頻道(如電視或廣播分台)可單獨計算,上限3件。

四、同一作品不得報名一個以上之獎項,惟「新聞敘事創新獎」之送件作品可與其他獎項之參賽作品重複。

拾、注意事項

一、社會各界對入選者資格或作品內容有疑義時,得檢具相關資料向本會秘書處提出。

二、入選及得獎之作品,倘有捏造、抄襲、非自行製作或新聞置入等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會將取消其入選及得獎資格,並收回獎座及獎金。

三、參賽者應於報獎時揭露作品中AI人工智慧的使用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資料抓取、生成式語言系統、轉錄服務及影像工具等。

四、參加競選的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均不退回。

五、得獎作品應授權本會無償非商業使用與永久典藏。

六、得獎者應配合本會舉辦之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