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德 feat. 朱淑娟|伸進媒體的中國黑手

2020 年 06 月 04 日 | 卓越新聞電子報, 新聞專業, 新聞背後

⚜編輯前言⚜

這個星期四是六四 31 週年,正值 2020 年世界翻天覆地的劇烈變動,576 期的《卓越新聞電子報》從反思台灣媒體環境出發,我們看到中國優秀的媒體人帶來的希望,我們也看到華文媒體創造共同閱讀體的理想,最後,我們當然也要正視中國黑手大外宣帶來的危害。

本期登場的重量級媒體工作者來自日本、中國與台灣,不變的是,全都是熱愛新聞的專業媒體人:

田中靖人,日本《產經新聞》前台北支局長,今年年初剛結束駐台 5 年 10 個月的光榮任務。我們非常榮幸邀請他來分享對於台灣媒體環境的觀察和建議,田中桑也以頂真精神率直地道出他對台灣媒體的忠言,值得所有台灣人深省。

張潔平,出生在中國的香港媒體人,她為卓新獎帶來的演講題目是:「Inside Out Writing of CHINA Stories — Find the story. Tell it well.」除了分享如何書寫優秀的深度調查報導以外,她的故事中也讓我們看到依然有許多正直果敢的中國人為更好的社會而努力。

李志德,《端傳媒》前總編輯、現任《鏡週刊》文化組副總編輯,是本週重磅演出的擔當。感謝志德對《卓越新聞電子報》的信任,在疫情趨緩、台灣生機復甦的六月,我們推出「志德的香港故事——渣華道的日與夜」專欄,記錄一個台灣人在香港,與兩岸三地頂尖的新聞人,一起打造華文閱讀共同體的媒體實驗。

志德也和我們分享中國採訪教戰守則,中國黑手大外宣的威脅來勢洶洶,新聞人如何抉擇?又該如何自保?同場客串演出的獨立記者朱淑娟,與志德共同模擬情境,提供資深記者寶貴的判斷經驗。

陳洧農|特約記者採訪報導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在集思北科大學會議中心共同主辦「台灣媒體工作者權利觀測工作坊」,此活動與國際記者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 IFJ)合作舉辦,邀請到資深媒體人李志德主講「身為台灣記者:中國干預下的台灣新聞」,內容包含:中國的全球媒體控制體系、媒體控制手法、中國採訪須知,以及相關情境討論等。因受新冠肺炎(COVID-19,台灣正式名稱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俗名為「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講座以視訊的方式進行。

李志德現任《鏡傳媒》文化組副總編輯,1996 年踏入新聞實務界,曾任《端傳媒》主編、公視新聞部經理等,並於 2016 年被推舉成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

中國對全球新聞的控制體系:大外宣

「大外宣」一詞最早在 2019 年由香港《南華早報》揭露,報導中國耗資 450 億人民幣,推動其媒體機構向國際擴張,以改善國際形象,全名是「中國對外宣傳大布局」。李志德說,大外宣的第一步以擴大中央媒體的海外業務為主,包括:建立新媒體、增設辦事處、吸納外語人才等。

為什麼中國要大刀闊斧改善國際形象?李志德說,這要追溯到 2008 年,當時北京奧運在即,但由於中國對新疆、西藏,以及台灣的壓制,使得奧運開始之前的聖火傳遞受到相當大的干擾,尤其在西方國家。這樣的狀況讓中國意識到對外形象的惡劣,導致2009年中國乘其經濟崛起之勢,開始推動大外宣這個龐大的計劃。

除了中國既有媒體,例如新華社本身的外語播送之外,中國在各地收購許多當地電台,希望透過語言的熟悉感,讓當地人在不設防的心情下自然地接收中國的宣傳訊息。

「計劃直到今天都還在發揮影響力,各個國家也陸續開始有記者反思,自己為中國工作,對言論自由造成了什麼樣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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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媒新華社租下紐約時代廣場最顯目的廣告看板位子,是「大外宣」時代重要象徵。圖:Getty Image (CC BY-NC-SA 3.0 International)

大外宣在台灣?

李志德表示,儘管沒有實質證據指出大外宣計畫在香港或台灣實施,但如果以大外宣為背景,檢視 2008-2010 年間,的確能看出一波共產黨所加強的,對台灣的文宣攻勢及部署。

最具標誌性的事件,就是蔡衍明收購當時的中時、中天、中視,成立了中時旺旺集團的計畫。2008 年11 月蔡衍明買下中時集團,2009 年《天下雜誌》報導提到,蔡衍明在收購中國時報之前曾與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會晤。「從蔡衍明個人的言行,還有旺旺中時集團在新聞處理上的表現,你可以看到蔡衍明事實上成為北京的黨國加盟店,一個極權的加盟店。」

相對於加盟的概念是直營,也就是中共控制的官媒和黨媒,例如新華社或人民日報,但是這樣的機構並不是很成功。「當大家看到新華社或人民日報的時候,先天就會有一些抗拒的想法,導致宣傳難以進行。因此大外宣之後可以看到,台灣的言論市場出現了一些我稱為加盟店的媒體老闆或機構。」

比較典型就是香港的于品海(編註:入主《明報》、創辦《香港01》、「傳訊電視」、收購《多維新聞》)跟台灣的蔡衍明,他們的本業都在大陸,而媒體只是整個集團中的一部分,因此他們能在大陸以正常的商業活動得到大量利潤,再把利潤投資在媒體。李志德表示,正因其主要利潤來源是大陸市場,所以可以想像他在考慮媒體言論尺度的時候,會有意識地向大陸權力主流靠攏。

「編業」進行式⋯⋯

「一個東西被不成比例的放大必然有它的原因。」

對於中國政府如何控制台灣媒體,在業界及社會上流傳著各式各樣的小道消息,其中一種叫做「編業」也就是所謂的有償新聞。李志德說,這類新聞交易其實非常難以證實,但有時候會不經意地被曝光出來。他舉《中國時報》2012 年的報導「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劃」為例。

「馬英九執政時期,有非常多的大陸省長書記不停帶人來到台灣進行採購,發展各種交流活動。」 李志德說:「為了要突出個別的省長書記在台灣進行兩岸交流的成效,他們當然希望媒體能夠報導,那如何確保媒體一定來報導我的行程?很簡單的方式就是花錢買。」當初使這則新聞曝光的是《新頭殼》記者林朝億,他採用化身採訪的方式,在電話中確認了雙方的交易關係,使計畫曝光。

像這樣的有償新聞要如何辨識呢?

李志德表示,除了特定的媒體之外,也可以認特定的記者,「在某些機構裡面確實有特定的記者就只做這樣的東西。」此外,也可以從新聞處理原則著眼:凡是一個新聞被用不成比例的方式來處理,那就很有可能是有償新聞。

控制力的作用

「進入現場的權利在公民記者的採訪裡面,是一定要戴上鋼盔去用力掙來的。」

當媒體報導觸動中國敏感神經,就可能觸發一些控制的手段,第一種就是入出境許可。李志德表示,2012 年,溫家寶時任總理末期,當時《紐約時報》大篇幅報導他的家人擁有約一百七十億人民幣的財富,該報導在 2013 年得到普立茲國際新聞報導獎。

《紐約時報》得奬之後立刻面臨了一個後果:39 歲的紐約時報記者王霜舟(Austin Ramzy)簽證到期,在申請續簽的時候卻被中國政府要求必須在一個月內離境。此外,《紐約時報中文網》也從此被中國的防火牆阻擋,迄今尚未回復。

第二種則是新聞現場的進入權利。李志德說,在中國(有時在台灣)舉行的兩岸關係活動中,幾家特定的媒體如《蘋果日報》、《新唐人》、《大紀元》、《美國自由亞州電台》等,都無法得到和一般媒體相同的採訪權利。「新聞現場的進入權利是最基本的控制。因為做為一個媒體,如果沒辦法進入現場採訪,事實上就損失了報導相當大的部分。」

李志德表示,各種顯性或隱性的新聞檢查也是媒體控制的手法,只是較少浮上檯面,其中一個案例是 2016 年的電信詐騙案事件。當時有許多的詐騙犯被送到大陸去關押或審訊,其中也包括台灣人。在安排台灣媒體採訪時,曾出現中國公安部要求新聞檢查後才能發布的狀況。

最後就是人身自由的限制,尤其是技術性的人身限制, 2009年的黃嘉瑜事件就是具代表性的例子。黃嘉瑜時任香港《Now TV》記者,到四川去進行汶川地震的採訪。當時人權工作者潭作人因調查死傷人數而被關押,黃嘉瑜為報導開庭過程,事先申請了採訪許可。但就在採訪當日,黃嘉瑜與攝影師從飯店出發之際,被公安攔截,指稱黃嘉瑜等人被舉報藏有毒品,直到搜查結束前,不許黃嘉瑜等人離開。等到搜查結束,也錯過了採訪時機。

另一種更粗暴的做法是在 2009 年的新疆七五事件中,香港記者到新疆採訪時,遭當地武警壓倒在地並上手銬。

華爾街日報的評論引起中國不滿,導致 3 名駐北京記者的記者證遭吊銷。圖:陳洧農攝

必看:中國採訪指南!

鑒於種種打壓新聞自由的事例,新聞工作者該如何在中國安全的進行新聞工作?李志德指出一些注意事項

1.電腦永不離身。

「哪怕是出去吃飯,或者去便利商店,我都會把電腦背著。永遠不要相信飯店的保險箱。因為你今天對抗的是國家機器,它永遠可以以國家安全或資安事件為理由,要求飯店做出各種配合。」

2.使用 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上網。

VPN 能躲開 IP 定位,讓使用者看起來是從不同的地方連上網路,使安全更有保障。

3.不要在自己的手機安裝微信(WeChat)。

李志德表示,在大陸要跟採訪對象聯絡不可能不用微信,所以最好安裝在另外一隻手機,不要在那隻手機留下任何聯絡人資料,以確保手機上的訊息不會外洩。

李志德表示,他甚至不會使用中國提供的 Wi-Fi,而是用自己的手機做熱點,因為手機在國外會使用漫遊,能夠翻牆,而且連線過程不會經過來路不明的熱點,能夠相對確保安全。

其他注意事項包括:使用安全的通訊軟體,如 TelegramSignal留心交往對象,「不會有任何自動送上門的好事情。」;如非必要不托運行李,「要不要提防到這個地步?恐怕有需要,特別是對中國。因為在托運過程中會被別人塞進什麼東西都不知道。」李志德說。

情境模擬:台灣記者在中國⋯⋯feat. 朱淑娟

李志德提供一些在中國從事新聞工作可能會面臨的情境,讓學員們討論應對的方式,同為當天講師的資深獨立記者朱淑娟也在現場一起交流激盪。

✅情境一:相關單位人員找上你,希望和你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方法是:請你在發新聞前,先把新聞給他們預覽。

對此,學員們大多表示不會進行這樣的合作,理由是中國政府的控制力過於強大,不可知要素過高,可能有人身安全之虞。有人認為這種事前的審查可能會有報導遭修改的疑慮:但也有曾在中國採訪經驗的學員指出,中國會明白地讓你知道界線在哪。

李志德以 1990 年波斯灣戰爭時,在巴格達採訪的 CNN 記者彼得.阿奈特的例子,指出一種可能的折衷方式。阿奈特是當時唯一留在巴格達的西方記者,因為和巴格達當局有一定的往來而被允許進行報導,但也被要求在報導發出前必須接受審查。

後來阿奈特和 CNN 討論的結果是:接受條件,但是在新聞播報時,會標注「此新聞經過伊拉克審查」。亦即,報導的內容是事實,但報導的視角或脈絡的完整性,則讓閱聽人自行判斷。

朱淑娟表示她在台灣也曾被官員要求在事前檢查報導。朱淑娟拒絕之後,對方轉而找她的主管交易,「所以儘管我不讓對方看稿子,主管還是乖乖地把稿子交給對方。」

✅情境二:相關單位人員稱讚你寫的新聞非常深入,希望你用寫新聞沒用上的材料幫他們的「內部刊物」寫稿,有豐厚的「稿費」。

對此,學員們同樣大多持否定意見,認為若因此而吃人嘴軟,日後恐怕無法在報導相關新聞時秉持客觀。李志德則指出,相對於第一種情境只是「訊息與訊息的交換」,第二種情境則是建立在金錢上的關係,對他而言是「踩不得的紅線」。

✅情境三:相關單位通知,你可以獨家採訪一位「失蹤名人」,例如鄭文傑或者林榮基,但要按照他們給的題目問問題。

這部分的回應就顯得比較分歧,有些人對這個狀況感到擔憂,認為如果接受採訪機會之後,採訪者遭到迫害或栽贓,可能危及新聞工作的職業道德。也有人表示除非能夠忠實並完整的披露採訪過程,否則不會答應採訪。而身為沙場老將的朱淑娟與李志德不約而同地表示,會接受這樣的機會。

朱淑娟說:「如果是非常難以採訪到的人物,突然有機會採訪,我想我會去。我想在現場會有一些我能做的突破。」她表示,風險雖然存在,但卻是新聞人難以拒絕的誘惑。

李志德也認為,或許能在現場試著做出一些突破,例如在訪問時問沒有被當局允許的問題,也許訪問會被中斷,也許受訪者會不敢回答,但是記者可以將這樣的情境也報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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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經歷「被失蹤」事件後積極參與運動|圖2:在台灣重開銅鑼灣書店開業前突遭潑紅漆|圖3:台灣銅鑼灣書店廣受支持|圖4:2019年8月鄭文傑(Simon Cheng)於香港西九龍高鐵站被中國內地警方行政拘留而與香港親友失去聯絡|圖5:鄭文傑是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雇員,仍然「被失蹤」、「被認罪」。圖:Getty Image (CC BY-NC-SA 3.0 Internat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