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期間無人機干擾蓋特威克機場造成航班大停頓事件中,一對夫婦因懷疑涉案受查,媒體大肆報導之餘,現恐也惹上官司,遭控告侵犯隱私須作賠償。
這對中年夫婦Paul Gait 和太太Elaine Kirk 遭警方偵訊36小時後,未被拘捕起訴,保住清白放人了事。他們的代表律師稱,許多報紙都有報導他們的姓名,或發佈足夠的信息以致他們被人識別,「但他們與無人機事件無關,沒有得到公平對待。」夫婦倆人因感到隱私受到重大侵害,聲譽受損,再難在鄰里立足,遂決定起訴傳媒索取賠償。
將被起訴的幾大傳媒包括曾在頭版圖文並茂報導的四家大報-泰晤士報、每日郵報、星期日郵報和每日鏡報。律師並稱,由於有關消息已在互聯網上留在足跡,所以,他們也將對谷歌和其他搜索引擎提出索賠,並求確保將享有「被遺忘權利」在搜索結果中除名。
傳媒現將此案與去年老牌歌星克里夫·理查德爵士(Sir Cliff Richard)告贏英國廣播公司侵犯隱私一案相提並論。緣於BBC 於2014年「以渲染手法」(包括直升機)報導警方調查他被疑對兒童性侵舊事,他從未被捕及起訴,而案件也在兩年後撤銷。BBC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權利作出申辯,但馬恩法官在7月作出裁決表示,克利夫爵士在警方調查方面擁有隱私權,並且BBC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侵犯了這些權利。克利夫爵士勝訴,獲判21萬英鎊賠償。高等法院該項裁決隨即引起傳媒重大關切媒體應當如何報導警方調查而不予起訴的案件問題。
現在,話音未落,而同類性質的重大案件果然發生了。
國會下議院近期亦將此事提上議程。保守黨議員 Anna Soubry 更主張國會應擬訂一個所謂「克利夫法」(以老牌歌星克里夫·理查德的名字命名),以明文規定嫌犯在被起訴之前被指名為非法 ,亦即直至被正式起訴之前,媒體不得公開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姓名。
一名媒體律師指出,從法律上講,蓋特威克機場無人機案件再次引發了一個觀點,即在警方積極調查的背景下,媒體可否基於符合公共利益而披露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而不致獲罪。若不然,傳媒可能會動輒因違反隱私而遭到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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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鉅華,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