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蔡昕宸 編譯

採訪犯罪或災難事件時,應避免造成受害者二次傷害,這是新聞自律規範之一。日本朝日新聞「報導與人權委員會」(Press and Human Rights Committee, PRC)於今年首次例行會議中討論受害者報導應有的方式。關於受害者實名報導與否,會中以日本曾發生的座間事件[1]、相模原療養院事件[2]等為例,認為實名報導有其必要。摘錄如下表:

論點 舉例
實名報導最重要的是擁有呼籲大眾的功能,並具有記錄意義;媒體的角色是寫下得以事後驗證的歷史,具體描寫姓名或住所等資訊,可供後續驗證是否為真實。(會田弘繼/委員) 以座間事件為例,報導受害者的生活及刊載照片等,可引起讀者的反思。
犯罪新聞最重要的是傳達正確事實,為擔保事實正確,實名報導不可或缺;詳細的實名報導可成為潛在受害者保持警戒的契機。但須注意若僅是一窩蜂的報導受害者為何捲入事件,讀者將無法瞭解事件的全貌,反而會招致「窺視報導」的批判。(多谷千香子/委員) 1. 座間事件是犯罪史上重大事件之一,若採取匿名報導,則無法在犯罪史上留下紀錄。

2. 相模療養院事件之報導,因未取得受害者家屬同意,只能採取匿名報導。然而比起等待家屬同意,若能報導瑞士等國家實施相關福利政策的現況,更能凸顯日本所面臨的問題。

犯罪新聞中,逮捕嫌疑犯場面的新聞價值最高,但此類報導並不會提及具體政策或是問題解決的方案,必須再次認真思考取材與報導的著力點。(宍戸常壽/委員) 座間事件的起因是加害者引誘在Twitter透露煩惱的年輕人。事件發生後,日本青少年網路使用環境整備協議會[3]發表「刪除自殺引誘訊息」對策,然而相關報導非常少。

資料來源:蔡昕宸整理

社會變遷 媒體應該更敏感

犯罪新聞必須取得速度與正確的平衡,否則將會產生不良後果,網際網路普及,資訊一旦上傳便會持續流傳,對於受害者而言,報導之後才是問題。社群媒體盛行,人人皆可透過網路表達意見,並能比較各家報導,東京大學法學教授宍戸常壽委員表示,新聞自由與人權保障的權衡,除了個人資料保護法外,最後一道防線掌握在媒體手上,大眾媒體是否得以信賴,源自於良好的報導與取材倫理,必須盡可能追求事實,並且尊重人權,而實踐方式也需要因應時代變遷隨之調整。

追求真實的態度 現今更為重要

社群媒體普及的時代,假新聞不斷在網路上流傳,青山學院大學教授會田弘繼委員認為,衡量新聞自由與人權保障時,採實名或匿名報導的確是重點議題,而更重要的是如何在這片混沌中,再次回到「事實」本身,新聞即是提出正確事實的重要角色。實地採訪而得的事實比起優異的論理意見更具說服力,媒體必須反省目前傾向提供「意見」的新聞學,現在正是回到新聞學原點-「報導真實」,最重要的時刻。

共享受害者採訪經驗 提升採訪技能

日本記者俱樂部今年8月舉辦「受害者採訪—採訪者與受訪者之立場探討」研習會,參與者以資淺及中堅記者為主,分享採訪受害者時的各種經驗與疑問。例如犯罪事件發生後,當受害者疲於應付而拒訪,記者必須堅持追問到何時?採訪時是否會造成二次傷害?應該追問到什麼程度等。研習會的重點在於提升記者的相關技能,並減低受害者受訪的不愉快;總體而言,與會記者認為,建立受害者採訪成功或失敗經驗的共享機會有其必要。


[1] 2017年11月,日本神奈川縣座間市發生連續殺人事件,犯嫌透過社群媒體尋找發出欲自殺訊息的受害者,涉嫌在3個月內殺害8女1男,年齡介於15到26歲之間,引起日本社會重大關注。

[2] 2016年7月26日,日本神奈川縣相模原市身心障礙者收容設施「津久井山百合園」,發生前職員持刀潛入連續殺人傷害事件,造成院民19人死亡,含職員27人受傷。神奈川縣警因受害者家屬的要求,未公開死者的姓名。

[3] 日本青少年網路使用環境整備協議會於2017年7月成立,包含LINE、Facebook及Twitter等社群網站或應用服務提供者等,目前有17間公司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