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在蘇澳鎮新馬站出軌翻覆,造成18人死190傷,震驚社會,至今各方的檢討聲浪仍然不斷,主要在追究真相和責任,俾痛定思痛改革,以防患未然,維護公眾交通的安全。
(圖片來源/中央社)
災難發生時,媒體更需要扮演好監督角色
而不論新舊新聞媒體,均為社會公器,不僅是救災與防災資訊的傳播者,更肩負災難預警、守望聯繫、服務與監督的功能;然則,部分媒體仍多少有「傲慢、怠慢、過勞(24小時待命)、精進不足」等問題,為搶時效,常使新聞報導失真或偏頗、渲染,或資訊、查證等不足,易帶來社會恐慌不安,有虧職責,值得省思檢討改進,此恐亦是台灣的特殊政經社會文化環境使然。
是以,無法只怪責媒體(例如媒體的故步自封或重市場導向、精簡資深編採人才、投資編採的軟硬體又不足,組織缺乏靈活、機動、數位化等等)的問題,或肇致所謂的「媒體亂象」,各方勢須有「全方位」理念和作為防治,善盡社會責任,始克有濟。
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回顧此一重大傷亡事故剛好發生在假日(週日),媒體編採亦和台鐵都有入手不足或過勞的現象;從第一天的報導觀察,便不難看出,多由在地記者報導為主,相關黨政、國會、交通、司法、社會、科技等路線記者(或休假代班),未見有綜合性、條理性比較完整的報導,讓人「一目了然」;只見個別性的片面報導,包括現場「慘不忍睹」的慘狀,或官方的說法等等,舉凡涉及「專業性」的技術重大過失,未能解說清楚,顯得零散、紊亂不夠完整,或查證不足的老毛病,直到後來才見採訪及報導陸續調整正常,當歸功於遇難家屬或台鐵內部、專家學者及台鐵工會紛紛勇於透過網路或在電視出面,才逐漸使外界有了大致輪廓。
故而不論媒體的報導查證不足或偏失(甚至「傳聞」迷信,如宜蘭人的魔咒嗎?)等,都有檢討之處,像第一天媒體多以宜蘭地檢署偵訊駕駛尤振仲後,認定此案「因過彎超速釀禍」為主,猶聲請羈押禁見,但宜蘭地院以尤男涉犯的業務過失致死罪本刑5年以下、並非重罪,認為無羈押必要;足見法官們也有不同心證和見解,理應深入採訪,畢竟司法亦有諸多錯枉的判例,媒體自不能「未審先判」。
例如日本NHK和英國BBC聯合製作的紀錄片《80秒殺人事件》(Brakeless),,就是藉由2005年JR西日本公司快捷電車出軌重大交通事故始末,以探討車禍引發的各種議題,尤其影片質疑:「無止境的追求效率,真的是好事嗎?」此時此刻,更值得台灣借鏡,審慎思考;加以普悠瑪事故善後至今,官方的前後說明的不一,亦讓媒體和社會困擾。諸此,在初期確實產生「誤導」作用,讓人感到訊息的「混亂」,錯愕不安。
透過網路替媒體補足資訊
值得正視的是,事故發生的善後期間,媒體和大眾常被官方或鐵路工程的「專業」或「名詞」等,弄得霧煞煞,易將責任推給沒有助理駕駛的尤姓司機一人,幾被台鐵卸責官員誤導真相的事實;若不是鐵路內部人員、工會或員工子女,經由網路提供資訊或解說,恐到今天都在「亂槍打鳥」,貽患無窮。
例如「自動防護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ATP)的開或關問題,司機亦面臨兩難,一方面上級怕負責不會立刻有應急措施立刻停駛,亦怕乘客抱怨誤點嚴重。但不管司機怎麼做,他們在第一線都要面對很多壓力。又如,有無裝設或使用「遠端監視系統」問題等,官方和媒體雖多有夾雜式的說明,泰半解說不清,媒體亦未能及早廣泛多請教台鐵內部技術專家或學界相關專研人士,作「消化」了解,致報導形同「拼湊」式的斷斷續續解說,益發不清楚,自易使外界產生專業名詞上的認知落差。
直到台鐵產業工會發表公開聲明,才讓外界多了一層了解,就是此次普悠瑪事故,亦是一種「制度殺人」型態(註:其實目前的台灣各行各業在數位化轉型結構中,也存在類似危機,媒體亦然),若不徹底改善,勢將影響大眾鐵路交通安全,備受各方重視。工會強調「這場翻車不是意外,而是徹底的人禍所致,台鐵長年營運策略跟方向,是用最精簡的成本,完成最高效率的經營使用,人力不足問題存在已久,台鐵2年內已出軌7次,依舊在公司化議題上打轉,開出許多前瞻計劃支票,積極創造便當業務營收,唯一沒做的就是補足運、工、機、電務等最基層人力需求。
又如假日須由平常坐辦公室的二線主管,支援一線人力遞補司機工作,軌道養護道班人員短缺,而10年內的人力已降3成,但維護範圍卻不變;加上列車使用率緊湊,一班接著一班開,大幅壓縮車輛檢修時間,追求準點,司機經常面臨趕點壓力,行控中心未能落實全面掌握司機動態,司機養成訓練沒有落實遵照SOP標準作業流程等云云。在在值得朝野省思檢討,及早進行制度性的改革!
處理災難新聞,媒體要更謹慎小心
類此的重大事故,政府部門除有政治、行政責任,尚有刑事責任;但台鐵高層居然無人遭聲押,而局長卻在案子未結束前能辭職退休了事,外界多有質疑。而日本就曾有鐵路重大事故,前後三任社長被收押偵辦的案例,顯然媒體對司法或法律部分未能掌握,卻有媒體透露尤姓司機「吸安」被判緩刑的事情(寶與當天肇事無關),無異是轉移焦點,易為官員卸責,理應反覆多方查證,找出真相!
在台灣,遇有重大災禍突發時刻,媒體的報導表現,顯得「知易行難」,常忽視應有的自律和查證工作,理應善用GOOGLE、Twitter和Facebook或Line等社交平台,有利查證工作進行,作及時「更正」,避免以訛傳訛,或淪為「有聞必錄」,或作悲情報導競賽;唯有媒體能不妄加工、翔實客觀報導,才能成為災難來臨時,安定社會的信心與力量,撫慰人心。並應尊重遇難者的隱私,避免報導過度血腥、引發恐慌之災難現場影像,或SNG現場轉播,宜謹慎處理播出畫面,避免直播可能引發民眾恐慌之影像。正如東京大學社會系教授廣井脩:「媒體不僅是報導災難而已,也是防災和危機處理的最重要「基礎」(infrastructure),理應善盡新聞記者的職責。
此外,記者對於個人隱私的侵犯,亦有「不可逾越報導所需的程度」,像與社會公益無關者,便不適當,例如報導常上美食節目的「龍蝦董」罹難,其家族一下走了8人!新嫁娘變孝女;或如帥兒削臉慘死,母崩潰,靠刺青認屍、國中生遇難悲情等報導,便不足取。何況青少年更有「選擇不被打擾的權利」(right to be left alone)。媒體須避免壓迫式採訪,以免造成受訪者及其家屬二度傷害。鑑於媒體的報導易引發受害者「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 Stress Disorder, PTSD)」,新聞人更須抱持同理心和人性關懷,尊重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感受,積極探究真相及防患未然。
而此次的g0v零時政府的參與者,建立了「普悠瑪號列車脫軌事故災情整合平台」,彙整政府官方公告、衛福部傷患通報名單、新聞直播、即時傷患與血液庫存等醫院資訊,以及給乘客與家屬的急難住宿統整、援助者災情協作以及媒體資源工具包等,供需要者提供即時資訊,並將資料翻譯日文,提供給日本民眾查詢相關資訊。便是值得借鏡。
英國哲學家狄波頓(Alain de Botton)說得好︰「人們特別喜歡看車禍、飛機失事、很多人喪生的新聞,是人們變態、有病嗎?」當然不是。他認為,「人們是想要藉由見證死亡,珍惜所擁有,更加看重生命價值和意義」。如果喚起大家心生「憐憫與恐懼」,我們所有人都有可能走上災難的邊緣,應該對那些悲劇人物感到憐憫,對自己則要戒慎恐懼,希望因此能避免下一個浩劫發生!
時值今年台灣11月地方大選,政治敏感性高,普悠瑪事故真相是否官方調查說了算,媒體有無「言過其實」,而台鐵能否因而「脫胎換骨」等種切,在在是新舊媒體追求真相及政府改革的一項嚴峻考驗和挑戰!吾人拭目以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