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林佳樺 編譯

關於亞馬遜(Amazon)公司對美國執法單位行銷旗下頗受爭議性的產品—臉部辨識系統(Amazon Rekognition)—有著深入的追蹤與報導,其中包括在多個司法管轄區查找相關記錄,和收集相關產品宣傳與其影響的證據;這樣的「壯舉」,並非出自於我們一般認識的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或是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等媒體組織,展現超凡新聞報導能力的,其實是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綜合考量來說,像這樣的新聞內容對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以下簡稱ACLU)來說是絕佳的題材。起初,馬特.卡格爾(擔任ACLU在北加州的律師)先是注意到亞馬遜在網路上行銷其臉部辨識系統的相關內容中,提及幾個執法單位也使用這項產品;隨後卡格爾跟他的團隊便開始收尋相關資料與記錄。

整個新聞事件的調查與報導計劃的執行,其規模與投入的心力是一般的新聞媒體公司望塵莫及的;卡爾格找了另外兩個ACLU的單位參與其中,動員超過至少24名律師與支持者,其中也有國家等級的法律顧問、編輯和ACLU的傳播團隊(Communications team),經過數個月的合作,最後再由ACLU的編輯團隊把整個報導計劃彙整提出。

ACLU針對亞馬遜臉部辨識系統的深入報導例子,告訴了我們什麼?

補足傳統媒體的不足之處

一些國際性非政府性質的組織,像是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和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一直以來都在移民、環境、集權政治等相關議題上耕耘,補足了傳統媒體在報導上的不足之處,特別是在非本國(foreign countries)新聞報導上發揮顯著的作用,因為很少有媒體組織有足夠資源以深入他國,來進行當地的調查與報導。

隨著傳統媒體越顯分裂且無法負擔龐大的報導計劃,這些非政府組織更能展露頭角,擔起「記者」的角色,有時候甚至發揮影響政府決策的力量。

倡議團體的本質與取代傳統媒體的可能性

即使是帶領非營利組織(NGO)作為揭發真相(muckraker)的先鋒,卡格爾也承認他們無法真的取代傳統媒體組織。卡格爾認為:「我們能做的當然就是運用本身的能力,連結這類型的相關報導,並試圖創造影響力;但絕不是要取代現今媒體在國內所付出的努力。」他進一步表示,如果非營利組織可以幫助補足傳統新聞媒體的不足之處、教育大眾,並且為公民自由盡一份心力,那他們就是在做一件好的事情。

本質上來說,這些非政府組織即使從事報導行為,也並非是新聞媒體,畢竟他們終究是倡議性質的團體;而且組織內一定有明確的目標要遵循,並希望可以藉由其力量發揮影響力。而這樣的目標可能剛好跟新聞相符,那這些倡議性團體就可以進一步利用傳統新聞媒體的操作技巧,來提倡他們有意改變的現況。

大體而言,倡議性團體的目標是專注於改變政策或是現況,而不是傳遞正確新聞資訊或是公共記錄(public record)新聞事件。

華盛頓大學的傳播學教授馬修.鮑爾斯,同時也是《NGOs as Newsmakers: The Changing Landscape of International News一書的作者表示,雖然倡議性團體可以補足國際新聞報導上的不足,但過度依賴也極有可能造成問題,新聞媒體可能成為倡議性團體訴求其目的與資金募集的平台。鮑爾斯也補充說明,這些倡議性團體的真正目的,是在於拉攏政府以及其他在政策制定上有影響力的團體,以達成他們的訴求。

倡議性團體在新聞調查與報導的未來走向

隨著新聞媒體組織與倡議性團體之間的執掌界限越來越模糊,而社群網路的力量也讓每個人或團體可以鎖定目標觀眾,某些倡議性團體早就跳脫跟傳統媒體合作的唯一方式,自己另闢訊息傳播的疆土,並獨立經營新聞平台(standalone media outlets)。

以ACLU為例,該組織的編輯總監泰瑞.譚(Terry Tang)目前正大力招募記者,希望可以擴張ACLU的新聞編輯室,開始著手製作電台節目(podcast)或是新聞影像內容。譚希望他們所產出的內容不單單只是新聞報導而已,而是藉由在相關議題耕耘多年的記者來提供深度分析。只是他們目前所面臨的問題也與一般的傳統媒體組織無異,一樣必須在長期的深度報導與時事之間取出平衡,確保自己持續在社群媒體上吸引注意。

信任是關鍵

當被問及是否會在某些議題或是報導上偏向特定論點,譚的回應是,他們要做到以事實為根基的報導方式(fact-based approach),「這跟信任有關」她進一步表示,如果報導沒有忠於事實,那人們到最後是不會買單的。

人權觀察組織(HRW)的通訊總監尼克.道斯也表示:「我們所塑造的典範,在於我們提供的資訊是可以信任的,所以新聞資訊的準確性(accuracy)是我們的首要考量,這點而言我們甚至超越許多現有的新聞媒體組織。」

有時為了取得相關內幕資訊,這些倡議性團體的新聞團隊不得不造假自己的身份以獲得資訊。例如2015年綠色和平組織讓他們的記者假扮成石油工業的相關產業人士以進行調查,並發現有多名學術界人士因收賄而提倡有利於石油工業的主張;雖然他們的調查行動受到某些批判,「但公道來說,如果沒有一開始設下圈套來調查,他們也無法得到正確資訊報導給大眾」,鮑爾斯為此進一步說明:「就長遠來看,這樣的做法也有可能傷害到他們所建立的信任。」

另外,也有其他報導手法也受到質疑,例如在2015年時,有多個非營利組織與倡議性團體報導在內戰期間,賴比瑞亞有高達百分之七十五的婦女遭到強暴,但獨立調查(independent surveys)發現,其實實際數字可能約莫是百分之十到二十,而這樣的做法並不是因為他們想要誤導大眾,而是希望可以藉此提高大家的警覺,意識到這些議題的重大性與急迫性,以募集更多的資金。

傳統媒體與倡議性團體之間的合作,讓彼此之間的界限逐漸模糊,其共同產出或借用的新聞報導也常常失去原本該有的透明性(transparency),無法正確指出新聞出處來源。

但總體而言,有了這些倡議性團體積極使用新聞媒體作為報導真相的媒介,還是有許多好處。在我們當代的媒體環境裡,新聞媒體組織不再是獨斷的新聞來源,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新聞資訊的提供者,即使可能會被有心人士利用這樣子的潮流,但基本上來說還是利大於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