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NCC委員,終於上任了,過程可說是「有驚無險」。但這並不表示,新一屆的NCC輕舟已過萬重山。除了外界所關心的對電信制度採取「降低管制」所引起的「濟富」疑慮之外,打從第一屆開始,NCC的獨立性,始終如芒刺在背,讓NCC進退維谷,不因為大法官解釋令問世而稍有緩和。理由很簡單:大法官的解釋,縱使不是政治性的,也是法律性的,如何能杜悠悠之口?NCC的獨立與否問題,卻是專業性的。

  政治與法律其實都不能真正解決專業問題,其理至明。可惜,在當年朝野對峙的氣氛下,NCC的獨立性被選擇以非專業的方式處理,在我看來是標準的「鋸箭法」,足以貽患後代。

  政治力與NCC的獨立性,最膾炙人口的專業典範,是英國公共電視的「一臂之遙」(An arm’s length distance)哲學,即政治力可以不滿BBC或ITV,甚至可以對之揮拳咆哮,但拳頭的距離在一臂之外,也傅鴾頝P受到了「拳風」逼人,無論如何是一定打不到對方的鼻子的。這「一臂之遙」,是保護英國公共電視免受政治干預的尚方寶劍;同時為了這「一臂之遙」,英國朝野對公共電視做了釵h精妙的設計,一方面令公共電視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問責,另一方面在專業上給予公共電視最大的發展空間。說穿了就是一句話:堅決呵護專業的獨立性。當年聽到前輩張繼高先生談英國公共電視的「一臂之遙」問責制度,曾為之神馳不已。

  我建議第二屆NCC委員,發起一個「獨立性」問題的專業大辯論,將結論交給立法院修法,徹底解決一直讓NCC坐立難安的獨立性問題。

  第二問題是NCC的名字。我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這個名稱,就文字上, 以及在專業上,是不通的。

  就文字上而言,「通訊」與「傳播」兩詞,意義完全相同,都是名詞或動詞,英文都是Communication或Communications。用「通訊」一詞,或「傳播」一詞,足以近義;兩者並用,就是畫蛇添足了。

  就專業而言,視學術領域或學派的不同,從來要嘛只用「通訊」(也有用「交通」一詞的。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新竹交通大學有一段時間英文校名用的是Communications),或要嘛只用「傳播」(也有少數人用「傳通」、「傳理」一詞的),專業上從未有「通訊傳播」二詞併一的情形。NCC管的是電子或電信,不及於其他形式的通訊或傳播,用「電子」或「電信」搭配「通訊」或「傳播」兩詞之一,成了以下四種組合:
國家電子通訊委員會,
國家電子傳播委員會,
國家電信通訊委員會,
國家電信傳播委員會,
原則上都是可以的。其中第四種「電信傳播」的表述,不但指涉了硬體、系統,也指涉了訊息內容,十分符合人文社會科學的用字習慣。

  NCC,你的名字是「國家電信傳播委員會」,請速正名—-雖然大文豪莎士比亞曾經質問名字有那麼重要嗎?他說,「玫瑰」這個東西,不管你給它起什麼名字,聞起來依然芳香。(作者為傳播學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