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炎|特約記者報導

  2008北京奧運備受矚目,閱聽人期望能聚集在電視螢光幕,即時為中華運動員加油;電視台希望能夠藉著奧運提振收視率,同時促進數位電視台的發展發展。然而這兩廂期待,很快的因為閱聽眾不滿電視台種種「出包」事端,因此而雙雙落空,形成閱聽人火大V.S. 電視台慘賠的窘境。

  廣大民怨,在網路上更加明顯,從網友的評論中可見閱聽眾怒火似乎比奧運聖火還旺。如此也引起蘋果日報和多家電視台披露,主管機關NCC更接獲上百封的抗議信,為此特地召開記者會呼籲四家電視台改善。【註一】

  直到奧運結束前,轉播問題不斷在閱聽人權益與電視台商業利益的「僵持拉扯」中滋生蔓延,如此也掀起一些公共議題討論。

  首先,此事正暴露出無線四台長期以來因為「不善經營」體育節目,而造成體育節目「經營不善」的情況。

  另一方面,基於閱聽人的權益,面對無線四台奧運轉播如此表現與態度,閱聽人應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至於下屆奧運轉播,應該由誰來保障閱聽人的收視權力?是否如傳播學者胡幼偉、管中祥等人所呼籲的,可以期待由「公共媒體集團」來回應公民對奧運之期待?

  無線四台在這次北京奧運轉播的出包概況,包括有:

  1.賽事轉播時亂插播:陳葦綾舉重比賽,爭取到銅牌的關鍵時刻,中視竟然切廣告;射箭比賽銅牌戰,中視轉播到了一半變成卡通。

  2.重要賽事漏播:美國夢幻男籃隊出戰大陸的賽事,無線四台都沒播,而中視則在該時段卻播出《籃球火》,令觀眾火到最高點。

  3.許多賽事看不到現場直播,或改在冷門時段播:許多觀眾上網批評,奧運比賽多以錄影方式,將賽事排在不重要的時段播出,這種做法造成許多閱聽眾收視上的困擾。

  4.假直播:民視在轉播中華男子桌球隊出戰南韓隊時,在電視畫面上顯示「LIVE」,經觀眾舉發為「假直播」後才改為「D-LIVE」。

  5.體育主播播報不專業,造成收視反效果:諸多賽事主播被批評是專業不足,不僅無法提升閱聽眾收視上的愉悅感,更因為頻頻報錯而引發「民怨」,像是民視男主播陳建君在轉播播蘇麗文的負傷比賽時,也被譏諷為從頭到尾哽咽,因而被觀眾取了個「哭哭君」的綽號;同樣是民視,一位對於比賽規則不熟悉的女主播,在男子百米仰泳決賽現場直播時,看到選手先行跳入泳池,立刻說:「喔喔,有人偷跑,等一下要重來」,一旁的來賓當場作了更正,提醒仰泳不必跳水。

  6.主頻道奧運轉播節目不足,非要看數位台不可:無線四台的主頻道平均有10小時的賽事轉播,而數位台則為24小時全天轉播。事後證明,這樣的轉播情況無法滿足閱聽眾的要求,更被觀眾、傳播學者批評有違奧委會「Free for all」的精神。

  7.寧願舊戲重播,也不轉播奧運:公視討論區有網友不滿的說:「華視早上10點竟然播10年前的戲劇,也不播奧運比賽,選一些來播會怎樣嗎?」

  上述種種的出包案件,使得無線四台被諸多其他新聞媒體抨擊為是「史上最爛奧運轉播」,更令人遺憾的是,這樣的轉播或許是無線四台轉播奧運的謝幕大戲。

  根據報導,此次四台共同轉播奧運的成本高達2.4億多元,然而在轉播期間由於接連面對民眾的砲轟,許多不滿的閱聽眾流失、轉而投靠中華電信的網路電視Hichannel或者MOD,另外在NCC緊盯要求下,每台平均虧損1,500萬元,若下屆倫敦奧運如預期增加25%的轉播權利金,在商言商的電視台,下屆恐怕無力再繼續負責奧運轉播。

  有論者認為,公視正好可以取而代之,負擔起奧運轉播的公共服務。然而這樣的建議,涉及到動輒新台幣三、四億元的轉播權利金,是否應該由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於是可以發現,四台的奧運轉播出包議題,逐漸成為另一個重要的公共議題:商業電視台還是公共電視台適合進行奧運轉播?

  NCC在記者會曾回應,承諾在今年奧運賽事結束後,將蒐集國內外經驗,展開政策研究,並進一步評估「誰來轉播」最適合。

  究竟是由商業電台還是以公共電視適合轉播奧運?以2004的雅典奧運轉播為例,事實上兩者都適合。

  根據2004年公視的一篇研究報告指出,2004年的雅典奧運期間,著名的公共電視-英國國家廣播網(BBC)完成史上最完整、最互動之奧運轉播服務。除了在BBC1台與2台共計轉播250小時,並且在數位電視平台提供1000個小時的即時轉播。此外BBC另外提供網路寬頻進行影音同步轉播服務,同時提供奧運新聞的彙整以及今日奧運等新聞節目,成為公視轉播奧運的典範。

  而同年,商業電視發達的美國,取得美國本土的奧運轉播權的NBC,共計推出等七個頻道,每天平均將轉播70個小時的比賽,並且首次採用高畫質電視(HDTV)作為轉播奧運。此外,為了服務非英語區的觀眾,NBC在西班牙文頻道提供非英語轉播服務,成為商業電台轉播奧運的典範。

  今年北京奧運轉播,BBC更慎重以對,開賽初便拍攝一則西遊記為題材的奧運賽事宣傳廣告,【註二】另外派遣400名以上的員工前往北京,包含明星主持人與大量的幕後工作人員,對31個比賽場館進行2750個小時的轉播,另外BBC體育網站的6個頻道也進行賽況追蹤。另外,英國也藉由奧運賽事推動國內的高畫質電視技術發展,並且iPlayer允許用戶透過網際網路以下載的方式收看節目。整體收視成績,BBC體育總監Roger Mosey指出:超乎預期。

  今年美國NBC則付出轉播金約8.94億美元,加上1億美元左右的製作費,總計成為約10億。根據報導轉述,NBC此次北京奧運會轉播已獲得超國10美元的廣告收入,另外NBC的母公司GE通用電氣,則利用奧運相關的產品再賺進7億美元的營利收入。

  從上述例子可見,真正的關鍵不在商業電台或公共電視,到底哪種電視適合轉播奧運?問題或許是,轉播的電視台是否能夠用心回應嬝奶H對奧運收視的期待。

  因此,「奧運轉播出包事件」縱然引發軒然大波,但關鍵是每隔四年,觀眾就需要也想要看到好的奧運轉,這樣的期待如何被滿足,成為奧運轉播落幕後需要關切的問題。

  政大新聞系助理教授劉昌德老師認為,此次奧運轉播應該檢討的部分,事實上暴露了長久無線四台忽略國內體育收視人口、不善經營體育節目的問題「特別在,在商業操作上,犯了很大錯物,把消費者當傻瓜」,也因為自己的「老大心態跟不上市場腳步」。

  因此,對轉播單位而言,他建議四台必須回到根本,對於運動文化進行瞭解,並且開始經營體育節目。特別是妥善利用市場調查與發展(R&D)的機制,好好瞭解體育觀眾,再進一步嘗試解決結構性的問題。例如,假使下一屆無線四台擔心奧運轉播金過高,可以思索多頻道合作的可能,加入有線電視與MOD的合作來分擔風險,只要在不違背奧運精神一起加入轉播,這個方向本身應該可以作的。

  對閱聽人而言劉昌德建議:「在遭受收視權益受損時,當然要懂得積極給主管機關和業者壓力,從此次的事件來看是這是有效的。但更重要的是,觀眾要懂得作事先的防範,避免下次奧運再面臨權益受損的問題,因此要持續『push』公權力(NCC),盡快想出解決的方式」。

  最後,對「公視是否應擔負奧運轉播」一事,劉昌德說:「我支持可以給公視給這麼多錢,需要持續給它經費,提高公視經費。這個想法很好。萬一作不到,公視是否有調整方式來負擔一部份,要求部分經費增加,然後與其他電視台一起合作」。

備註:

【註一】早在0813,NCC便緊急邀請四家無線電視台,共同與會協調民眾反映奧運轉播的抱怨與問題:1.彈性處理內部播送分工協議;2.適度增加類比頻道播送,中華隊出賽之場次轉播;3.注意進廣告隻時間點(選擇適當時機插播廣告);4.儘速對外回應說明四台處理情形;5.針對民眾申訴處理,宜更積極處理;6.加強宣導奧運轉播時程;7.注意不要多頻道同時播出相同賽事。資料來源:公視Peopo,網路資料取自: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21658

【註二】BBC以西遊記為主題,拍攝的奧運轉播廣告:http://gate.sinovision.net:82/gate/big5/www.sinovision.net/news.php?act=details&col_id=529&news_id=53905

參考資料:

曹琬凌(2004/8)〈科技全記錄,英美數位電視拼奧運轉播〉,資料來源:公共研究發展部岩花館。

李爕陽/編譯(2008/08/19)〈NBC奧運轉播收視驚人〉,資料來源:Nownews。

江祥綾(2008/08/22)〈京奧轉播慘賠 無線台下屆不玩了〉,聯合電子報。

黃丹齊(2008/08/20)〈播奧運被砲轟,無線台滿頭包〉,資料來源:新新聞,第1120期。

吳素柔(2008-08-15)〈觀眾不滿意奧運轉播 無線四台也有苦水〉,資料來源:中央社。

Olympics ratings exceed BBC expectations”,資料來源:Broa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