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立茲獎為美籍匈牙利裔報人約瑟夫.普立茲(Joseph Pulitzer)於身後五年,1917年後人遵照其遺囑所設,用以表彰美國新聞與文學界卓越貢獻者。目前新聞領域設有大眾報導、國際報導、調查性報導、社論、現場新聞攝影、評論等十四類獎項;文學領域則有小說、戲劇、歷史、詩歌、音樂等七種獎項。

  1892年,普立茲為美國報業競爭史記下一筆,於《世界報》啟用黃童子(yellow kid)漫畫,作為報紙諷刺性議題配角並大受歡迎,期間歐美報刊陸續更進,大標題、彩色副刊等備受爭議的黃色新聞學(yellow journalism)蔚為風潮,報團間更惡性競爭。約莫十年後,普立茲感到厭倦,主動取消黃色新聞部分,普立茲被公認是十九世紀中期「新新聞」創始者。

  除了獎項本身的意義,其評選制度也備受讚揚,每年五月的得獎者可以是任何國籍,但一定要發表在美國報紙。在每年之初,由來自20個不同專業評審委員會的102位評審,每個獎項提名三位,最後在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Pulitzer World Room」,由十四位委員進行為期數日的評審,通常以多數決的方式決定獎落誰家,當然委員會也有決定「從缺」或以四分之三多數決方式重新提名的權力。

  普立茲獎投射了美國主流新聞價值觀,研究指出,至1990年,普立茲獎獲獎作品有40%屬於「調查性報導」;以2005年的十四項獲獎作品有十項屬於「負面報導」,作烏鴉不作喜鵲,普立茲獎凸顯了新聞媒體用以監督、社會責任及正義等價值追求。無論是Steve Fainaru的美國黑水公司射殺伊拉克平民的報導,引起美國政府重新檢視法規、見證蘇共垮台的劉香成,或Kevin Carter的飢餓女孩與禿鷹特寫照,喚起世人對最久內戰國家蘇丹的關切,這些得獎作品,能站在歷史制高點,引起迴響甚至參與,為某個時代、事件的脈動留下註解。(顧佳欣整理)

【資料來源】

1. 普立茲官方網站

2.Kevin Carter的另一支線是,由於照片備受爭議,輿論質疑人道救援或工作間的道德界線,Carter在獲獎後的兩個月便自殺身亡。延伸之,這也是新聞工作向來的大哉問,畫面與良心的抉擇,著名戰地記者Peter Arnett 認為:「記者是在記錄歷史,而非在改變歷史」,討論方興未艾,專業與人性將會不斷地拔河。可參考http://www.time.com/time/magazine/article/0,9171,917899-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