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台北國際數位廣電影視論壇」日前召開,此次會議主題在於數位技術匯流下,傳統傳播產業不得不變革,世界各國在傳播發展上也有了不同的因應。論壇由華視總經陳正然主持,與會來賓囊括產官學界的學者、專家,包括政大廣電系教授陳清河、日本富士電視役員技師長Chiharu KAMISE、亞洲著名的產業調查公司MPA執行董事Vivek COUTO、台灣經濟研究院東京事務所所長劉柏立,每位來賓都對數位匯流問題提出了深入的分析。
數位匯流的概念與影響
陳清河教授首先介紹所謂匯流的概念,其次再討論由匯流對市場、產業所產生情境的改變現象。
陳教授指出,NGN(新世代網路)基本上就是匯流的概念,它使得傳播產業不再區分為電視、廣播、電信、網路等,在NGN發展後,過去提供有影音、網路等服務的平台將則逐步走向IP這樣的概念,並發展成三合一甚至多合一的匯流服務。如此所形成的數位媒體便擁有幾項特質,包括特殊化的、網網相連、寬頻、數位化以及壓縮等,透過這些特質所形成的新媒體的環境,所產生的消費者端,則需要訂製以及各種不同專案的內容服務。
如此,若從消費概念來看這樣的數位媒體,則逐漸變成需求和互動作為主導,依據消費者可以區分為創新者、影響者、購買者和使用者,而其消費方式便可能形成搭配銷售的服務(bundle service)、整合服務(all in one service)、隨選購買服務(pay per view)三種方式。因此,當電信、網路整合形成了數位化之後,將產生新的產業結構,過去所謂企業對企業(B2B)、企業對消費者(B2C),未來會慢慢走向由下而上的傳播形式,形成所謂消費者對企業(C2B)的情況。從這樣的概念便可以發現一個「整合的價值」,也就是上述各種由上而下以及由下而上的傳播模式,都可能在數位匯流所形成的傳播情境中產生。
如此未來內容的產製者與消費者會產生非常密切的關係,因此也形成生產性的消費者(Prosumer)這樣的概念。
需要注意的是,有人說數位匯流是科技帶來一種迷思,而讓數位媒體看似非常亮眼,卻沒有實質的商機。陳教授認為,事實上數位匯流確實帶來一些危機,因此,他也提醒,產業界必須妥善面對幾個問題:1.如何使得數位與內容之間達成一個所謂的共載的過度期;2.如何使消費者有更多興趣來參與?3.如何有更好的品質服務之外,還有品牌的印象?4.如何使得消費者願意提高家戶的貢獻值?5.如何產生殺手級的應用服務?如何提高投資報酬率?如此,才能使在數位匯流的發展趨勢中,有一個完善、有利的發展。
日本行動電話數位匯流發展
日本富士電視役員技師長Chiharu KAMISE 先生則針對富士電視台的手機、行動電視發展現況,作了一個簡單的介紹。
KAMISE先生藉由許多數據來介紹日本的發展情況,包括2008年8月的北京奧運之後,日本的數位電視(ISDB)發展有一個明顯的數量增加,達到四千一百萬的滲透率。而藉由行動電話進行數位電視收視數字,在2008年八月間已達到四千一百五十萬。這樣的數據表現出,日本行動數位內容接收的可能的廣大市場,目前富士電視也透過多媒體內容的價值附加,嘗試提升行動電話的數位內容接收市場,這些價值的附加包括新聞、娛樂節目、電影、音樂、小說、股市、運動節目、遊戲等內容的提升。
預估到2011年日本數位匯流在行動電話上的發展,將形成一個新的典範,是整合PDA、數位電視與既有行動電話的功能,使得非接觸式智慧卡(FeliCa)(註一)、電話、行動電視、多媒體遊戲能夠在行動電話一機完成。
從數據看各國數位匯流發展
產業調查公司MPA執行董事Vivek COUTO則從消費面來思考市場上的數位匯流現象,他首先指出數位匯流帶來了一個價值利益,整個服務價值鍊呈現出一個金字塔的模型,形成三個層面的服務工具。
在金字塔頂端為行動電話,能夠提供資料、電信加值服務(VAS)、電視服務,Mr. Couto特別指出,目前行動電話數位匯流服務的消費在亞洲發展較為興盛,特別是日本地區,然而行動電話數位匯流後的商業模式還不清楚;中端則為數位電視(DTV),能提供多頻道付費電視、隨選視訊、網路電視等服務;底端為網路寬頻,能夠提供廣告/隨選視訊、電子交易/電子商業、供稿系統(Syndication)(註二)等服務。
接著Mr. Couto先比較美國嬝必野H媒體來觀看各種資訊、影視服務的使用比例,2007年傳統電視佔76%,其他包括電腦(11%)、行動電話(7%)等數位管道佔僅剩的24%。到了2008年,電視比例下滑到70%,而其他數位管道的閱聽眾比例升高,特別是電腦提升到20%的比例。
從另一項調查數據也可以看到,亞洲幾個數位匯流發展的重要國家,包括日本、南韓、中國、台灣、新加坡、印度等,其中日本、韓國、中國分別在網路廣告市佔率的提升上,佔據前三名。在線上收視調查上,自2004起中國的線上影視收視的閱聽眾,出現逐年提升的情況,預估2010年中國線上影視產值將達到5000億美金。可惜的是,目前台灣在各類型的數位發展上,相較於各主要發展國呈現落後的情況。
從政策面、產業面看數位匯流現象
最後一位講者劉柏立先生(台灣經濟研究院東京事務所所長),則從政治面和產業面,兩方對照來分析目前台灣數位匯流的問題。
首先,劉所長認為掌握數位匯流的新商機,先決條件是數位寬頻的建制,從統計數字來看,美國是數位內容產製最先進的國家,2006至2007年產業規模達到96357億台幣,台灣則僅有1908億台幣,相關鄰近國家,如中國達到12183億台幣、香港略小也達到1357億台幣。但從數位寬頻的基礎建設,台灣排前世界前十名,還算名列前茅,已經達到20%。
然而,數位匯流對於影視產業的意涵,是指所有資訊終端機皆可收視電影、電視節目,既然影視業已經認識到數位匯流新商機的到來,為何未見具體或成功的商業模式?
對於這個問題,劉所長認為:首先是因為面臨法治面的問題。以日本為例,日本因應電信與廣電的匯流,在2001年便發佈了「利用電訊傳播法」,不過實際上廣電節目播出後應該如何透過電信線路播出,涉及到著作權問題,因此在過去八年間呈現相當緩慢的情況。另外盜版問題嚴重,因此,如何讓數位內容能夠自由流通又能夠確保著作權,這是思考建立數位匯流的商業模式的待解決重點。
第二個問題是,影視產業界的發展策略相對受到限制。目前國內無線五台已經完成數位內容的建制,但是做為消費者,居住在一般大樓很難接收數位頻率,包含使用習慣尚為建立(國內85%左右採用有線電視收視),因此諸多因素使得消費者很難享受到數位內容,做為消費者收視率有多高?這是數位匯流面臨的另一個重要課題。
在介紹過國內數位匯流概況後,回到此論壇的主題:「如何掌握數位匯流商機」此一問題上,劉所長認為應該妥善建立五個面向,包括:1.積極發展內容產業。2.促進通傳匯流發展。3.合理網路互連環境。4.健全平台發展環境。5.放寬加值服務管制。
註一:FeliCa
是由日本Sony公司所開發的一種非接觸式智慧卡,使用者不需插入終端機插槽,就能確保資料傳輸迅速又可靠,目前日本使用者用來支付車票、當作電子錢包購物、進行信用卡交易、進入戲院、音樂廳或私人俱樂部等服務的採用,形成一卡多用的便利性服務系統。
註二:syndication
原意是指把新聞內容同時發佈給各種媒體,隨著軟體技術發展,RSS (Real Simple Syndication)則意指網頁資料交換技術架構,是一種可供網路使用者「訂閱資訊格式,使用者只要知道某資訊的RSS 位置,就可以透過各種閱讀軟體、客制化首頁、Widget等工具,進行各種影音資訊的擷取、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