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報導了「兩岸交流越來越頻繁,繼去年兩岸直航,台中一廣播業者已經與廈門一廣電集團達成協議簽約,成為國內首家最早與中國廣電集團有合作關係的廣播電台」的這個消息,其實從新政府上任以來,不論在政治參訪,還是經濟西進政策上,都為兩岸的未來做更多的舖陳。當然更多的業者看到的不只是「友善的態度」,而是西進後的「錢潮」。這或許不是「立竿見影」的,但也有句話說:「戲棚下站久,就是你的」。
繼報導的「非凡音廣播電台」、「台中廣播」後,四月份起,大台中地區「全國廣播」也加入西進計劃。據全國廣播創意總監繁運隆說:「其實談到廣播西進,應算是全國廣播是最早有此遠見,且實際實行過的電台。」全國廣播在今年四月和大陸北京電台合作,共同打造音樂平台。繁運隆表示,因為礙於法規的規定,目前和大陸北京電台的合作,僅引進北京中國歌曲排行榜,以音樂做為兩岸交流的開始,但也希望藉此能在兩岸間站穩腳步,做為日後西進的平台,以結合更多的資源,提供更多元的服務。
雖然已經有西進行程與成果,但大多的媒體業者對此議題還是持保留態度,原因在於當前對大陸引進節目製播或連播的規定,法令並未鬆綁。新聞局廣電處一科科長詹澄清表示:「對大陸地區的節目來台播放或連播大陸節目,基本上只能採預錄的方式,且每集節目都要經過事先申請、送審、審議後方可播出。」【註一】
對之前「非凡音廣播」及「台中廣播」的「商業行為」,詹澄清的解釋為:「非凡音電台」和大陸業者之間所簽訂的協議應屬「合作意向」;若是彼此之間有具體的合作協定,就得事先報備新聞局核定。又詹澄清前一步提出:「非凡音電台」所提的合作製播內容,截至目前都沒有送任何節目帶申請送審。故此時新聞局也還監管中,若一經查察發現或被檢舉,是有具體且屬實的事證時,他還是重申決不寬待。又一例,「台中廣播」、「全國廣播」一樣是西進大陸,但他們的節目帶和企劃書都有按相關法令規章辦理,所以,只要按照法令規章「程序」來,新聞局也會樂觀其成,決不會多加干涉。
業者也提及:「其實現在政府的西進政策已是事實,海峽兩岸的溝通也日趨頻繁,針對媒體交流是有需要修改或鬆綁法令才能符合期待。」目前各業者無非都是先期投資,並等著法令何時修法。但大家都知道,廣播也算夕陽產業,若不快點為廣播尋找出路,或許下一個放無薪假的就是媒體從業人員。節目可以重播、節目人員可以被音樂取代、新聞記者可以連播電視台新聞,這樣一來電台的人員泰半可以刪除,若不殺出條血路,恐怕無法支撐景氣的寒冬。但先期投資要投資多久呢?業者當然殷盼心聲能被重視,在已經是西進的事實下,修訂符合潮流的法律,不過目前似乎只能且戰且走。
【註一】:
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