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再鬧婚變傳聞的報業大王梅鐸總是語出驚人,本月初他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新聞與互聯網研討會上的發言,又再振聾發聵,對傳媒當前面對的幾個重大議題,都提出了非常獨到而精闢的看法。
現年已78歲的梅鐸自澳洲起家,用了整整40年的時間建立起自己的全球傳媒帝國,版圖橫跨世界各地,儘管他二十多年來鑽營的中國投資與投機還破不了共產中國對外來傳媒的顧忌和封殺,但他的新聞集團(News Corporation)的領域觸角現已伸及美國、英國、德國、澳洲及亞洲各地,核心業務涵蓋電影電視節目的製作和發行、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有線電視、報紙、雜誌、書籍出版,以及數位廣播、加密和收視管理系統的開發等八個領域;新聞集團已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國際化程度最高的綜合性傳媒公司之一,作為當今世界上最大的英文報紙出版商,集團在全球各地發行超過175家報章,每週發行量逾4千萬份,銷售額和發行量居全球第一。而且,多家在國際上甚具影響力的報章及電視台都已囊括旗下,如美國的華爾街日報、霍氏電視台、英國的泰晤士報、太陽報及星空電視台等。梅鐸本人亦早已被視為當今西方國家其中一位最有勢力的人物。
讀者至上 數位資訊貼近個人需求
這次他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發言,首先觸及全球傳統報業在新進網絡媒體突飛猛進的沖擊之下呈現普遍萎縮的問題。梅鐸當頭棒喝地指出,不要將失敗歸咎於科技進步。他說:「我們不應該把它們(關門歇業或削減規模的報章)的破產歸咎於技術。新聞業的未來屬於勇者,而能夠繁榮興旺的,將是那些找到新的、更好辦法滿足觀眾、聽眾、讀者需求的公司。」
梅鐸一語道破了他報業集團的成功經驗,就是讀者至上。他說: 「傳媒企業需要提供人們想要的新聞。我說不清曾拜訪過多少報社,它們的新聞獎項掛滿了房間,而發行量卻在急劇下滑。這說明,編輯們是在為自己做新聞,而不是做對他們的客戶來說有意義的新聞。一家新聞機構的最重要資產,是它與讀者之間建立起來的信任,這種信任關係的背後,是讀者相信編輯們關心他們的需求與利益。」
在提供新聞資訊的方法上,梅鐸點出了新聞業在數碼時代的發展方向,就是必須迎合讀者的最新閱讀收視習慣來提供資訊。他指出:「我們的讀者在一天的不同時段、通過不同的技術來獲取我們的報紙內容,這樣的現象越來越明顯。比如他們可以在上班途中用黑莓(BlackBerry)手機看《華爾街日報》的一部分內容,可以進辦公室後在電腦上看,還可以通過一個更大、更清晰的電子閱讀器來閱讀,而不管身處何地。」
梅鐸這一看法佐證了現今各大傳媒正紛紛致力開拓的傳送資訊新趨勢,為迎合讀者的新讀報習慣,手機版未來必將大行其道。
網路新聞不是免費 收費機制必須建立
報業當前另一高度關注的議題是網上讀報收費的問題。各大報業網站因忌憚於流失讀者而未敢貿然推行網上讀報收費。梅鐸旗下的各大報章,目前只有華爾街日報實行網上讀報收費成功,其餘的至今仍然按兵不動。
梅鐸重申其一貫主張:「優質內容不是免費的。在將來,新聞做得好不好,將取決於新聞機構能不能夠通過提供人們願意付費的新聞和資訊,來吸引用戶。」
他又說:「世界上沒有免費的新聞故事,我們要確保為所提供的價值獲得一個公平而適度的價格。」
不過,在何時全面推行收費制度的關鍵問題上,梅鐸則點到即止,半年前他態度比較強硬,現今則不見重提大力推行的具體時間。
當然,此一膠著性發展實跟新聞集團與Google等內容集成商之間的角力仍然未見分曉有關。梅鐸本人及新聞集團的其他高層官員近期都曾批評過Google等內容集成商免費使用其內容,並曾多次威脅,聲稱集團旗下所有網站將遮罩Google搜索。
梅鐸在今次發言中一再批評內容集成商竊取報紙的勞動成果。他說:「這些人在新聞業上沒有任何投入。他們只是在靠其他人的辛苦努力和投入為生。他們對我們文章大批的盜用並不是“合理使用”。說的不好聽一點兒,那叫偷。如今,新聞內容的原創者承擔著一切成本,而匯集者則享受著很多好處。」
數位滙流時代 媒體產權管制更複雜
梅鐸發言的第三個主要部份是大力批評美國聯邦政府對跨媒體擁有權所設的種種限制。
梅鐸指出:「過去二、三十年來,我們看到了讓人難以想像的新平臺和機會的出現──從社交網站、iPhone和黑莓(BlackBerry),到報紙、電台和電視台的網站。我們才剛剛開始而已。」
「政府在這方面也扮演了一個角色。不幸的是,政府用以監管新世紀新聞和資訊業的太多機制都是基於20世紀的假想和商業模式。如果我們真的關心報紙和其他新聞企業的生存,政府能做的最好是消除專制的、前後矛盾的監管條例,因為這些條例實際上阻止了人們對這些企業的投入。」
「過時想法的一個例子就是,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對交叉持股的規定,這阻止了人們在同一市場上同時擁有電視台和報紙。很多這樣的規定都是在競爭有限的情況下制定的(過高的前期成本限制了競爭)。在今天的報業,你所面臨的競爭並不一定來自同一城市的電視台,而有可能來自世界另一頭的一個網站,甚至是某人手機上的一個圖標。」
「這些發展意味著競爭的加劇,而這對消費者來說是好事。但就像企業在逐步適應新的現實一樣,政府也需要適應。在這個全新的、競爭更加全球化的新聞世界中,限制電視和報紙之間的交叉持股就像禁止報社持有網站一樣不合理。」
不過,平心而論,由於傳媒產業的特色,報紙、電視、廣播、雜誌、甚至網路同屬傳媒業,在整體運作模式上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當然,在資訊、人力、技術設備、傳輸網路、經營經驗等資源上是可以實現一定程度的共用,提高資源利用率。但另一方面,傳媒產業化運作的唯利是圖將會帶來種種弊端,不可避免地出現集團化、家族化的媒介壟斷,從而反而不利於“自由競爭”和“新聞自由”,影響輿論平衡和多樣化。有鑑於此,多個西方國家對於跨媒體擁有權設限,實在所難免。
畢竟,隨著新世紀新聞和資訊業的迅猛發展,各國也無可避免必須因應情況檢討對跨媒體擁有權設限的相關政策。若從梅鐸的商業集團的利益出發,當然愈少設限愈好,但本著維護公共利益,保障媒體均衡發展,更重要的是避免壟斷弊端,這對相關政府及立法當局而言,自屬責無旁貸的。
(作者曾在香港從事電視新聞工作多年,現居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