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蘋果動新聞侵犯人權 公民團體抗議
蘋果動新聞於2009年11月16日在台灣推動,以寫實動畫來詮釋新聞,由台灣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負責製作,在手機及網路平台上播放,因為動畫過於真實,因此在處理性侵、家暴等新聞時容易造成身歷其境的感覺,惹出不少的爭議。尤其,60餘個公民團體組成的公民媒改聯盟,更直接向頻果日報抗議,公民團體認為,動新聞在報導社會犯罪新聞,嚴重侵犯受害者人權。
相信這一則新聞對於2010年尹始的我們應該印象深刻,對於動新聞的操作與公民團體的抗議,也顯示出對於新聞事件本身真實的想像,原本文字化的新聞變成了動畫,顛覆過去我們對於社會事件報導的想像,只是,不分年齡皆可觀看,同時對於社會事件細節的報導詳實報導對於被害者與大眾是否會造成影響,則又是另一個重要的課題。
2.自由時報合成照片
馬總統下鄉輔選,自由時報刊出照片,質疑總統車隊強勢驅離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車輛,「霸道濫權」。不過,照片刊出之後國道警察局長陳子敬認為「照片是合成的」,「該路段沒有路肩」,總統府亦出面反擊。此一事件,所引發新聞報導本身是否有違背新聞事實的質疑,同時,也突顯出記者在新聞產製過程中的發稿與求證過程的問題。
3.電視節目置入廣告 NCC開罰
2009年10月中天、年代、民視、八大等電視台節目因為置入性行銷明顯而遭NCC開罰。其中又以,民視八點檔《娘家》,因在節目中置入行性銷可口可樂,遭罰四十二萬元。三立《真情滿天下》因充斥暴力、打殺情節遭NCC重罰八十萬元罰鍰。〈文茜夢想驛站〉因為介紹台中金典酒店被罰六十萬。
NCC則希望各電視台應切實自律,遵守相關法令,製作新聞或新聞性節目時,應避免利用閱聽眾對新聞的信任度,置入廣告訊息引起閱聽眾的注意或收視。新聞內容如充斥商業行銷訊息,將妨礙新聞自主,有違社會責任和客觀公正的專業意理,業者應以新聞專業角度考量其新聞價值,提供客觀平衡與多面向之報導資訊,避免為單一消息來源作過度正面描述,並加強內部編審制度,以善盡媒體的社會責任。
4.旺旺中時集團—-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事件
2009年7月旺旺中時集團與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事件發生,而整起事件可說是兩方各執其理、撲朔迷離。事件一開始是,旺旺集團入主中時集團,中視公司及中天公司向NCC申請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變更許可。而NCC委員會議決議,中視及中天電視負責人變更案因涉及外資限制、跨媒體經營、經營理念與員工權益保障等問題,應於召開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後再決定。
媒體監督團體認為,跨媒體經營將危及言論市場多元性,危害媒體公平競爭環境,建議NCC否決這項變更案。
因此,NCC有條件通過《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針對這一項決議,旺旺中時集團連續幾天在自家媒體刊登廣告發表聲明直批NCC附帶條款違法濫權。
另一方面,中時集團針對曾經對此變更案發表「污衊」言論的人士,寄發存證信函,並要求道歉。
旺旺寄發存證信函等一事,學界對此發起連署譴責,短短三天有高達二十三校、超過一百五十名學者連署,堪稱新聞傳播史上最大規模的傳播學者串連抗議行動!
5.NCC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 電視廣告置入行銷大幅放寬
NCC在2009年11月9日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大幅放寬置入性行銷,但新聞與兒童節目仍受到管制,同時政府只能贊助不得置入。NCC指出,包括戲劇、體育賽事與藝文等非新聞性節目,過去常因置入性行銷被罰,但廣電三法過去並未明文規定,因此引發爭議。
在立院法制局報則認為,近 3年無線及衛星電視因節目廣告化遭核處高達 273次,業者寧受罰不願改善,因此亦要求修法禁止新聞及兒童節目商業置入。
6.Facebook、Plurk爆紅 微網誌正夯
「你有Facebook嗎?」、「你有在玩Plurk嗎?」,相信這兩句話是2009年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微網誌的崛起似乎是2009年不可忽視的現象,尤其在2009年11月時,Facebook更在台灣上網瀏灠度打敗yahoo,而Facebook也打敗無名小站成為台灣社交網站的第一名。
對於微網誌的崛起,不難發現人們對於可以自我發聲媒體使用越來越密切,尤其微網誌所帶給人們的便利、即時與社交性更是符合人們的需求,只是,在微網誌崛起的背後,也看見了置入性行銷也在裡面發酵,從最近的美麗果與Facebook就可窺之一二,而或許也預言了微網誌越來越夯的未來,商業生活似乎也與我們更密不可分。
7.八八水災 年代新聞延誤漏報災情
今年八月,莫拉克颱風襲台期間,年代電視台員工爆料災民call-in到年代說明災情、請求協助,結果年代卻沒有處理,引發社會譁然。此事也引起NCC介入調查,更在2009年8月30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年代電視台確實有漏報及延遲通報的情形。
NCC認為,年代電視台的確有延遲 通報和漏報的情形,其中可以發現年代處理call-in流程不夠細膩,沒有正式表格,僅以便條紙記錄災情,但是沒有收納器具妥善保存,導致有些災情資料遺失。
而從這起新聞事件不可以看到媒體在天然災害發生後所建立起的通報系統,在某種程度上也發揮功能,但是,另一方面是不是也是在消費災難本身與人們對於受災者的同情呢?或許這兩者是個雙面刃,從年代發生的事情,我們可獲得些許的省思。
8.NCC公布「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
2009年1月NCC公布「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特別修改第10條內容中有關執照發放問題,內容指出,主管機關可採評審制、公開拍賣制、公開招標制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而NCC表示,修法目的是為避免國家稀有資源落入財團或特定業者,只有加入評審制才能達成此等目標。
至於長期以來針對地下電台罰規問題上也提出修正管理,除了現有的電信法第46條有關管理地下電台的罰規,且處分過輕,NCC也修正廣播電視法第45之1條和新增第45之3和第45之4條條文,其中對於地下電台業者,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沒收設備,而地下電台的所有人,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9.媒體設定社會議題 「製造」新聞
「2009年你認為可以代表xx事件的字是什麼?」對於這樣的句型,似乎在2009年的年底月來越夯,除聯合報公佈的2009年台灣代表字「盼」之外,同時陸續各家單位也開始選出代表「2009年代表○○的代表字」。
這樣的新聞,對於大眾來說似乎是有趣,有趣的面向除了新聞本身可以引起話題外,另一方面,媒體報導也說代表字與民意之間似乎是可以畫上等號,只是,文字本身意思的解讀因人而異,媒體詮釋文字的意思是不是會和民眾詮釋的意義不同,而這樣的解讀究竟是媒體的解讀(或是媒體製造出來的話題),還是人們真實的想法,這也是我們該去思考的問題。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不論是有趣與否,對媒體、對民眾來說它是一條有趣的新聞。
10.H1NI流感新聞 楊志良嗆【大話新聞】缺乏媒體人水準
2009年11-12月,國內流感病毒來襲,施打疫苗陸續出現暈針等副作用的現象,對此各家媒體的報導已有不少宣導與批判,其中,《大話新聞》更被衛生署長楊志良嗆缺乏媒體人水準,楊志良認為,大話新聞在節目中播出民眾(陳姓醫師)的call-in,要民眾自行購買二盒「克流感」儲備,此舉已嚴重觸法。他認為,主持人鄭弘儀未及時制止及更正不當發言,缺乏媒體人水準。
對於這樣的事件也突顯出,台灣近幾年來針對重大疫情的疫苗,各家媒體對於疫情相關的報導是否詳實與客觀,但是,在另一方面,政府單位是否有對於民眾疑慮以及其他風險的意見是否有充分的揭露,或只是單純的政令宣導,從這一個小事件中或許可以獲得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