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有遙控器有了更多頻道之後,電視廣告的效果越來越不是理所當然的。為了要吸引位居主動權的閱聽眾的目光,廣告商必須各展特技,追求更直接有效的方式,使得廣告越來越「重鹹」,幽默不夠更要KUSO、搞怪;恐懼訴求不光嚇嚇人,還要嚇死人;而若有似無的性感訴求廣告在台灣,好像早已經不夠看了,非得要大膽裸露、公然輕挑不可。

  確實,繼去年殺很大、預言等電玩廣告之後,公然用情色、性暗示或者由女體配合低俗語言、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廣告表現,受到社會高度重視。而這種刻意利用挑戰社會道德尺度,創造大眾話題的廣告行銷手法,儼然與長久以來就惹人非議的蘋果日報、壹傳媒,如出一轍。

  近日線上遊戲-齊天大聖online取經篇等電玩廣告,又再度延續這類「重鹹」、「道德爭議話題」的手法,以惹人非議的方式,讓大眾媒體跟進,為其創造了免費的廣告聲勢和轉播。

  縱然我們可以支持,開放的社會不該再以教條、道德侷限創意表現,然而堂而皇之用色情,「『嚇』眾取寵」的戲碼,一再循環出現,不禁惹人懷疑,台灣廣告非得如此傷風敗俗、腥羶色才能創造廣告效果嗎?

  難道,作為大眾訊息傳遞的一種重要媒體類型之一,廣告可以隨意罔顧公共價值嗎?

廣告應兼具社會文化效果

  廣告是一種高度商業性的訊息傳播,其最大的功能是將文化意義與商品巧妙跟商品結合在一起,同時也在廣告傳播過程中,形成文化意義的強化或轉型。而廣告借用文化要素,透過影像、語言和故事畫面傳播,都為了包裹商品、推薦商品,以為了讓可能的目標閱聽眾注意、產生可能的購買意願。

  就這樣的定義來看,廣告呈現商品是廣告行為的主要目的,廣告表現就像漂亮的包裝紙,是為了包裝商品而存在。然而,利用高度社會道德爭議的廣告,在廣告策略上,本來就是犯了「喧賓奪主」的毛病。

  不僅如此,為了吸引閱聽眾,廣告表現引用低俗不雅的文化素材,作為商品訊息的意義包裹,好比是隨意拿了色情照片當作禮物包裝一般,實在難登大雅之堂,更談不上廣告人引以為傲的創意。

  更需要我們就此討論的是,廣告是文化意義表達的重要文本。在過去廣告學研究的探討中,早就關注到廣告效果,是能創造社會輿論氣氛和社會學習效果的。因此在這個面向上,廣告的低俗和情色自然應該被適當規範;而廣告創作者站在專業倫理之上,也應當檢視廣告創作是否合情合理。

  如此,所謂好的廣告,在廣告表現上不僅應該以創意來引人興趣,實際上也應該關心廣告自身的社會文化傳遞效果,避免損傷社會共同的價值。把創造話題、引發關注當作唯一的廣告目的,用低俗的伎倆、不計代價的廣告手法,在台灣經歷廣告長期發展,在創意與製作品質方面已躍居亞洲領先群的情況下,這類廣告的頻繁出現,實在有必要譴責與檢討,因為實際上這類廣告在創作品質上,顯得等而下之。

好廣告:動心為鑰

  正當色情、女體廣告備受社會爭議之際,大約同時,我們同樣能夠注意到,另外兩則受到媒體、人際傳唱的好廣告。

  一則是「蔡鶯妹的旅程」(註一),廣告以台灣社會真人真事改編,利用充滿情感的廣告旁白、悠揚的背景音樂,這則廣告述說一位不懂英文、不曾出國的阿嬤,因為想探望遠嫁到國外、剛生產的女兒,藉機去給女兒坐月子,於是獨自一人出國飛行、轉機三天。廣告畫面中,這位來自台灣的老婦人睡在機場、焦急奔跑,在機場大廳尋找轉機的路徑,途中她還遭遇受海關誤會的事件,因為她所帶的中藥材被查緝,誤以為是違禁品。這樣經過三個國家、三萬兩千公里,最終她成功見到多年不見的女兒以及初出生的孫子。這則精緻、真摯的廣告故事,試圖說的是,這是一個台灣人的故事,老婦人就像台灣社會每一個辛勤的鄉下阿嬤一樣,她用「堅韌、勇敢和愛」,克服了許多困難,實現了她探望國外女兒的小小心願。

  另一則廣告-「馬校長的合唱團(註二)」,同樣是一個真實改編的故事,廣告述說著一位山地小學的校長-馬大山,他不懂音樂,卻在過去十五年間,利用放學時間,長期教導山地孩子們唱歌,「用歌聲教他們長大」,讓他/她們知道自己的與眾不同。這群資源匱乏的孩子們,在校長的認真支持之下,有機會到都市裡跟其他孩子分享他們的合唱,出發前部落大人們自製旗幟為他們加油,而最後他/她們穿著部落的衣服,克服害羞和恐懼,用大自然賜予的美妙歌聲,贏得比賽現場全場的掌聲。這是一則,強調「專注、陪伴和相信」的廣告。

  兩則廣告,藉由真摯、感人的故事敘事,強調著在我們社會的不同角落,兩位默默作著他/她們覺得應該努力、值得去作的小故事,同樣也創造了社會話題,是以令人動容的文化情操,吸引社會大眾的目光、甚至是感動觀眾的淚光。

  而這樣的廣告精緻、感人,廣告所創造的效果,不僅讓廣告主角-某企業品牌有了正面的形象提升,同時對台灣社會而言,廣告以具有社會正向提升力量的小人物故事,直接觸動了閱聽眾和整個社會的心,為之感動的同時,社會更學會要關注、欣賞正面的社會價值,不論是像蔡英妹一樣的「堅韌、勇敢和愛」或者馬大山的「專注、陪伴和相信」。

  藉此,廣告好壞、優劣立判,在紛亂的媒體環境中,其實應該多鼓勵好廣告、好節目的出現,觀眾也應該懂得多欣賞好廣告,而動人的廣告才能真正深入人心。

  而在面對壞廣告,品質低俗的廣告時,不用多說,大家只要學會拒絕就行了。

(作者為台灣大學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 博士生)

註解:

註一:蔡鶯妹之旅廣告(3分鐘版本.mp4)。

註二:馬校長的合唱團電視廣告 (3分鐘完整板)。

參考文獻:

戚栩僊(2003)。廣告效果展現:資訊處理與意義解釋二模式之初探。廣告學研究,20: 7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