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球廣電產業的數位化浪潮,台灣的對策是什麼?政府提出的數位化進程有哪些?由公視主辦的「2010國際數位電視研討會」於10月18~19日舉行,會中對台灣的數位化政策以及數位產業的走向進行剖析,並邀請到英國、日本、法國、中國等講者分享該國的數位化經驗以做為台灣廣電產業數位化發展的借鏡。 | ![]() |
其中,針對在台灣的數位媒體政策方面,台灣大學電機系教授蔡志宏對於台灣數位視訊發展的研究中提到,依照我國的數位電視發展時程,預計在2012年底關閉類比訊號以完成數位電視的轉換,並在2013年達到全面數位化的目標。然而他對於政府能否在2013年完成全面數位化,仍持保留態度。
數位電視的營運模式可分為免付費、付費數位無線電視、行動電視及網路電視四類,目前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在籌劃行動電視之執照釋放,行動電視是運用類似數位電視的技術,製作可供手機播放的內容。而蔡志宏認為由於web TV的盛行,網路電視會是未來吸引最多業者投入的產業,web TV也將會與MOD結合以方便用戶在同一個終端機上使用。如此一來,傳統的有線、無線電視勢必會面臨數位匯流下的嚴峻競爭。蔡志宏表示,台灣有相當龐大的科技技術做為數位化發展的後盾,只要政府的政策正確,將可以帶領台灣朝數位化的願景邁進。
在由類比到數位的轉換過程上,蔡志宏也提出各國的轉換經驗,例如美國在2009年6月已全面中止類比訊號,並撥款15億美金,提供每個家庭最多兩張40美元的優惠券以補助家戶購買兩個機上盒。而英國的數位無線電視執照發放採製播分離,也就是將「傳輸平台」與「節目提供」分開發照,並將數位電視之轉換分為規劃與奠定基礎期、社會溝通期、宣布轉換時間表與執行數位轉換等四階段進行。
蔡志宏認為,我國數位電視服務市場將會呈現「光進銅退」的現象,也就是光纖的使用人數將增加而使用銅纜線的人數將逐漸減少。光纖上網目前有171萬戶,交通部估計將在2015年達到600萬戶的目標,而光纖服務是未來支持數位電視發展的重要基礎。
目前台灣很多民眾都知道或聽過數位電視,但當問到相關的技術問題時有許多人並不了解,蔡志宏舉例說到,例如民眾對於「購買新型液晶電視就一定可以收看數位電視節目」,以及「數位無線電視需要付月費才能看」等問題,大約半數是不清楚或回答錯誤的。另外民眾在購買數位電視時,對數位電視認證標章認識不足,或是以為買到高畫質電視機就可以看到高畫質節目。
因此,政府有必要對數位認證標章多加宣導,未來政府在傳達數位電視的訊息上仍有很大空間。而若政府能補貼機上盒費用並將數位頻道由現有的15台增加到30台,民眾也會有較高的轉換意願。
除了要加強政策的宣導,法規的明確化也是促進數位電視發展及平台間合作的重要因素。台灣目前對數位無線/有線電視、IPTV、webTV及行動電視的法規規範皆不同,政府應該對此做整頓,這部分可以參考歐盟的經驗,例如在傳輸服務和內容上保持「技術中立」及「平台中立」,讓一個節目能在不同平台上播出,這也關乎未來投資者最關切的:能否獲利的問題。故必須解除同一內容受不同法制規範的現況。
蔡志宏認為,台灣人民對於數位電視是期待的,然而認知卻是有差異,政府必須向民眾多加宣導關於數位化的正確知識,同時消費者與產業兩者的權益應要並重,在數位匯流的大環境下適時調整法規結構以利產業的發展,產業若能獲利而提供品質較佳的服務,最終的好處還是會回到消費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