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在一片緊縮公共開支的氣氛下,有一些地方政府在變通之餘,竟然想出辦法計劃向傳媒界打主意,要查閱政府機關資料就要付錢,不過,有關建議一提出,已馬上遭到中央政府否決。

  正如台灣在2005年公佈施行的《政府資訊公開法》,英國的《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則早於2000年已公佈施行,其立法精神在於「人民有知的權利,公共機關的資訊須向國民公開,任由國民查閱。」

  據統計,英國人民對公共機關資訊的查詢,在一年中約有12萬宗,普通民眾查詢約佔六成,工商界二成,新聞界一成。但新聞界查詢的內容因為往往比較全面而複雜,以致比起前兩者需要更花時間處理。

  英國新聯合政府現時推行的緊縮政策,正使全國各地的地方政府預算大受影響。估計在未來四年內,地方政府的開支一般都需要削減約33%。在一片開源節流的氣氛下,便有地方政府想出上述的收費主意。在英格蘭南部的漢普郡(Hampshire)地方政府表示,將會透過地方政府協會(Local Government Association)

  向中央政府提出修訂關於處理《信息自由法》公眾查詢的收費辦法,其中傳媒的查詢便要大增收費。該郡政府表示,去年為了處理707宗有關查詢,便須花費達34萬6千鎊。

  對於漢普郡這個主意,傳媒界馬上提出反對,而對此事中央政府也迅即表態,社區和地方政府大臣埃里克‧皮克爾斯(Eric Pickles)在11月中發表聲明表示,各地方當局對傳媒界所提出的一些直接了當的查詢,不得擅自濫收費用。

  皮克爾斯表示:「在處理回覆《資訊自由法》規定下的有關查詢方面,如果一些區政府想減省開支,他們何不考慮乾脆先將這些政務資訊全部公開,任由公眾自行查閱。」

傾向網上公開日常公務開支

  目前英國已有約90個地方政府自行在網上公開,所有大凡500鎊以上的日常公務開支的詳情。

  他說:「這些地方政府都已體認,公眾不單只擁有法定權利,透過有關資訊以了解地方政府如何用錢及如何作出有關的決定,同時,亦體認到政務公開透明絕對是杜絕揮霍浪費及辦事效率低下現象的關鍵所在。」

  皮克爾斯表示:「新聯合政府正在賦予各地方政府更大的權力和自由度,但輔之而來,亦期許其表現出更大的地方問責性。」

  對傳媒界來說,反對收費自然不在話下。英國編輯人協會(Society of Editors)總幹事波比‧塞區維爾(Bob Satchwell) 批評之為「荒唐可笑」。他說,有關的資訊屬於公眾而非地方政府所有。

(作者曾任職TVB、中天及英國BBC,現定居英國倫敦,欲與本文作者聯繫電郵:  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
Pickles snubs council proposal to charge for FOI request – Press Gaze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