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聞媒體追逐收視率及搶獨家的競爭激烈,第一線採訪的新聞媒體工作者必須經常在重大事故發生時,至突發現場進行採訪報導工作。新聞媒體工作者該如何堅守崗位?又如何重視自身的心理與生理安全?創傷新聞網主持人暨政治大學廣電學系副教授許瓊文在十一月十八日下午於紫藤蘆舉行的勞工權益宣導會-「新聞挑戰與勞動現場」和新聞媒體工作者們分享媒體如何在收視率或搶獨家的競爭之下,建立危險新聞採訪的標準作業流程。

正視媒體記者的工作創傷

  還記得獲得普立茲新聞獎「禿鷹與小孩」的攝影記者,在事件過後承受不了壓力便自殺,此為新聞事件成為創傷研究中心成立的主因。許瓊文認為心理和生理皆很重要;心理方面,由於記者時常經驗、目擊或被迫面對死亡或嚴重的身體傷害後,又無法為此做出任何改變。一旦習慣重大傷害的經驗感受後,便會漸漸冷漠而產生同情心的疲勞。如此,記者便可能成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罹患者,產生強烈的害怕、無助感或恐怖感受等反應。

  但假若記者換個角度思考,這些報導跟照片是可以喚起社會對事件的關注,在採訪過程中挹注動力,即可減少同情心疲乏。記者也可在工作採訪之外,採取社區參與的方式,賦予採訪更大意義。

  許瓊文提到,減少創傷的關鍵在於「BDA」三時段,包括Before、During、After。Before是事前媒體新聞工作者可以對可能的反應進行事先的預警,告訴自己害怕等負面情緒是人的正常反應,並非軟弱。另外要認知自己採訪的目的與意義,建立同儕與社會支援系統等;

      政大廣電系副教授許瓊文

  During是指,在採訪過程中,注意自己的生理反應、安全與報導技巧。記者不應注意受害者的個人情緒與損失,而是應該聚焦於媒體任務上。吐氣和喝水可以讓自己冷靜,並且要時時關注自我生理與生理的耗損;

  After是與現場記者對話,解除其心理與身心的創傷危險性,進行抒發壓力的活動並與社會系統結合。同時要時時檢視自己是否有壓力現象,要勇於面對它們。

  在場有記者表示,台灣媒體集團機構沒有工作保障與教育訓練,例如路透社設有記者職業訓練和有時效的認證,若沒有證書而受到職業傷害,保險公司並不會理賠。若台灣也從制度上強制,公司就必須依規定訓練記者。

保護重大事件的受害者採訪原則

  除了保護媒體新聞工作者的身心安全,新聞事件受害者往往是媒體新聞工作者在與同業競爭、上司交辦壓力下,最容易被忽視的角色。事實上,這些受害者應該在各類社會案件、災難新聞中,受到首要關注的。許瓊文認為就警方及社工來說,保護和幫助受害者可分為「媒體未到」及「媒體已到」。

  媒體未到時,警方應提醒受害者記者即將來訪,使受害者準備好是否接受採訪,或可採用新聞稿等其他資訊提供媒體,並嚴格執行封鎖線,請求社工協助。若媒體已到,應建立封鎖線,並避免有媒體衝進現場與未經受害者授權拍攝,讓受害者不遭受二度傷害。

  就媒體而言,應理解受害者不希望任何隱私被公開,記者應該以長期和受害者經營關係的方式,避免傷害受害者,同時記者也有義務告誡上司不過分報導。這是基於法律途徑之考量,以避免自身法律纏身和遭到資遣。

  現場有記者認為,媒體新聞工作者的報導方式是市場結構所形成的,應該教育民眾媒體素養的觀念,從新聞市場端進行糾正,這樣才能改變新聞媒體求快不求正確的採訪方式。

  許瓊文回應,在日本有很多節目及戲劇,將正面觀念融入,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影響閱聽眾,而且使用的是有趣的節目型式或是當紅偶像主演的戲劇,廣受民眾歡迎,這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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