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併購,趨勢無法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下稱NCC)自2006年成立以來,接手媒體併購案的審議。最早的媒體併購案,是因為「黨政軍條款」,黨政軍脫手手中持股後,由財團接手媒體。而後,為了因應科技匯流(Digital Convergence),媒體大亨無不磨刀霍霍,希望併購更多的傳播媒介,提升市場影響力。通訊傳播產業的股權轉讓,看起來似乎只涉及財產權的移轉而已。但事實上,當傳播媒介集中到少數人的手上時,就會影響資訊的流通,進而造成「言論集中」的後果。

財團勢力進駐媒體
  自從NCC成立以來,媒體的併購是導源於「黨政軍條款」。2005年,由於黨政軍條款,政黨與政府必須將手中的無線三台持股脫手,因此,國民黨將手中的中視與中廣出售予當時中時集團負責人余建新,完成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法律義務,可是卻衍生新的跨媒體經營問題。接著,中時集團又再度將中廣賣給趙少康。從此,黨政軍退出媒體,商業力量進駐媒體。

  2008年底,旺旺集團以204億元的金額,成功打敗壹傳媒集團,入主三中集團。當中視與中天電視台向NCC申請變更董、監事時,旺旺集團卻不能容忍不同意見,對傳播學者或有不同意見的記者寄出存證信函。除此之外,旺旺集團也透過「三中」,強力抨擊NCC委員。因為這些舉動,引起了媒改團體的強力抨擊,相當程度顯示了媒體所有權集中,可能形成「一言堂」的媒體。

數位匯流 跨業併購成形
  由於科技匯流,消費者可以透過一個傳播媒介獲得諸多服務。過去,電話只能打電話,電視就只能看電視,電信與廣播媒體分別提供服務。可是,現在的電話線,不只能打電話與上網而已,消費者還可以收看中華電信MOD的頻道節目。過去分別提供服務的傳播科技,現在已經迅速整合,數位匯流已形成趨勢。

  在數位匯流的趨勢下,業者快速整合,傳媒併購逐漸風行。2009年,台灣大哥大集團想要入主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全台第一大MSO),可是卻因為「黨政軍條款」而失敗。台灣大哥大的母公司是富邦金控,富邦金控有15%的股權屬於台北市政府,因此台灣大哥大鎩羽而歸。2010年,台灣大哥大集團負責人蔡明忠、蔡明興捲土重來,以私人名義成立「大富媒體」,用大富媒體公司的名義併購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地規避黨政軍條款。這是台灣第一個由電信業者入主有線電視系統的案例,也是跨業經營的首例。

  同一個時間,旺旺集團也加入戰局。由旺旺集團蔡衍明、國泰金控前董事長蔡鎮宇與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聯合成立旺中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企圖以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中嘉網路是全台灣第二大的MSO集團,一旦併購成功,旺旺集團不但控制上游的頻道,也控制了下游的系統,上下垂直整合的市場力量將是NCC必須關注的焦點。2011年9月6日,NCC舉行聽證會,蒐集各方意見。本案是否通過,將影響未來的媒體市場結構。旺中寬頻董事長說明,如果NCC此併購案,將尋求電信業者合作,提供「多屏一雲」(n-screen)的服務,未來消費者能透過電視、電腦、手機或平板電腦收看頻道內容。換句話說,這也是業者想要透過跨業合作的方式提供服務,也是另一種形式的數位匯流。

  未來的跨業併購或跨業合作,只會越來越頻繁。因此,主管機關NCC如何因應挑戰,為台灣的多元的言論自由環境把關,是個嚴肅且重要的課題。數位匯流,固然攸關產業發展,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與促進內容多元,進而促使人民討論公共事務與民主政治發展,恐怕才是我們必須更關注的議題。

表一:近年來國內媒體重大併購案
資料來源:羅世宏(2011年4月)

參考資料

江耀國(2003)。《有線電視市場與法律》。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洪貞玲(2009)。〈第四章 黨政軍退出媒體之後?無線電視所有權的演變與規範〉,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編),《台灣傳媒再解構》,頁77-102。台北:巨流。
陳炳宏、羅世宏、洪貞玲、劉昌德(2009)。〈媒體併購案例與媒體產權集中對內容多元影響之研究〉。(98年委託研究報告,GRB系統編號:PG9805-0276)。台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陳炳宏(2011年8月20日)。〈旺旺併購案的四大議題〉,《蘋果日報》。取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11007/IssueID/20110820
陳炳宏(2010)。〈媒體集團化與其內容多元之關聯性研究〉,《新聞學研究》,104: 1-30。
羅世宏(2011年4月)。〈媒體集中化的政策思考:邁向「複合式」的管制取徑〉,「數位匯流法制政策學術研討會暨高峰論壇」。台北市:木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