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律師日前為文指學界發起「拒絕中時運動」是一種「獵巫」,陳長文說他雖不認同蔡衍明先生對六四相關新聞報導的談話,但發起「拒寫」行動形同對蔡衍明進行道德迫害,如同美國一九五○年代麥卡錫參議員對美國學術文化界、演藝新聞圈亂扣紅帽子的麥卡錫主義。
「獵巫」一詞語出中古基督教世界,是當時作為基督教義或人們生活道德唯一準繩的教會最高權力當局,用來迫害有不同想法者的作為,被控異端者被視為與魔鬼來往,往往被用火活活燒死。後來因為受此刑者女性居多,也發展出女性主義的研究角度。以此衍伸,「獵巫」指對不同於主流意見者的肅清與迫害,這類現象與風潮往往出現在一種人人自危的社會氣氛中,例如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階段,或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簡言之,「獵巫」就是不容許多元自由的思想與言論,要將價值與道德定於一尊,認為持不同意見者都應該被禁止與消滅。
台灣社會算是享有言論自由,但一般人的媒體近用能力,比起報老闆簡直小巫見大巫,說報紙(新聞媒體)老闆們享有全台灣最充分的言論自由絕不為過,從蔡衍明先生不但隨時可以在台灣的自家媒體上暢所欲言,妙論還可登上世界級的華盛頓郵報即可證明。這種規格與境遇,豈是中古歐洲被綑綁送上火刑台的異端,或在台灣戒嚴時代因言賈禍的思想犯所能比擬。反倒是其旗下媒體言論目前所逐漸出現的去多元趨勢,值得反對「獵巫」者關切。
學界所發起的「拒絕中時」運動,既不是「獵巫」,也非針對中時集團的專業新聞工作者們。正好相反,這個運動是透過對媒體經營者所應遵守之角色分際的提醒,來捍衛新聞專業的合理空間,是扮演危險接近時的守望者、吹哨人角色。因為如果此時再不吹出刺耳哨音,難道得等到「關於六四天安門事件的屠殺報導不是真的」這類言論出現在台灣的新聞媒體上?到時,曾經在天安門廣場採訪六四民運新聞而中彈負傷的中時記者,以及努力捍衛專業倫理與尊嚴的新聞同業們,恐怕就要面對火刑般的痛苦了!
(作者為世新大學新聞系兼任助理教授)
本文轉載自2012/02/17自由時報,原文網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17/today-o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