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近日完成2012年四月媒體觀察報告,指出油電雙漲顯已衝擊弱勢族群生活與生存,四月間就發生多起滅門自殺、攜子燒炭、臥軌、自焚等慘絕人寰事件(參見三、四月「烏龍新聞紀實」),震驚社會;而槍擊、搶劫等治安事件亦有增未減,已是政府莫大警訊。媒體無論編寫報導均應自制、自律,以減少負面擴散效應!
此外,發生在三月下旬的「中國福建省長蘇樹林在台灣涉嫌置入性行銷案」,經各相關機關依兩岸條例規範審查,已於五月下旬結果出爐,認定違法事證明確,決定裁罰中國時報新台幣四十萬元。新防會希望此一裁定,有助端正非法中國廣告或中國政府置入台灣媒體行銷的歪風,新防會並籲請新聞界遵守規範台海兩岸往來的相關法令,以維護台灣新聞自主、自由的空間和聲譽。
四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都列為「烏龍」計算)。依序為:中國時報8則(含未註明政府機構者4則、更正1則)、蘋果日報2則(含更正1則)、自由時報2則(含更正1則)、聯合報1則(含更正1則)、聯合晚報則無。合計13則,刊更正者4則。
四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自由時報29則(含自殺28則)、中國時報22則(含自殺17則)、蘋果日報19則(含自殺12則)、聯合報16則(含自殺16則)、聯合晚報1則(含自殺1則)。合計87則(含自殺74則)。(參見附表一、二)
重大犯罪新聞頻仍 報導過於血腥
以三、四月的重大犯罪新聞為例,光是首善之區的台北市,就發生六起槍響事件,其中還有歹徒在光天化日下,於微風百貨公司槍擊天道盟角頭;另有警察與通緝犯在北市一家酒店發生口角不幸中槍身亡等。至若惡質殘忍犯罪事件,更是不勝枚舉,包括恐怖情人不滿未成年女友分手,竟殺害她的兩個幼年弟弟,猶挾持欲同歸於盡;有逆子要2千元不成捅死慈父,還有父親深夜刺死睡夢中的30歲兒子,阿嬤為了護孫,奪刀刺死抓狂女兒等人倫悲劇;亦有兇殘虐童者,更有抓狂刺妻35刀或用刀割女友全身或對不滿同事割臉削耳的驚悚暴力事件等等,不一而足。
類此驚悚血腥事件層出不窮,部分報紙新聞編寫多採赤裸裸方式處理,照片的選擇,多喜刊用「血跡斑斑的兇器」照片(皆為一般熟知的刀、槍),且無「特殊具新聞價值」者,其具負面作用不言可喻。另外,也有刊用慘不忍睹的拔童指照片(四嫌犯餵毒拔指虐死稚童,怕吵鬧引來追緝竟打海洛因、鐵鎚敲鼻梁、尖鉗夾手指等殘暴行為),亦復如是。凡此均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含「兒少法」規範),致易產生負面教育和不良效應。其他如情變動輒毀容、刀割或殺人全家等事件,更是屢見不鮮,引發社會諸多非議,而媒體亦有社會責任,以減少類此惡性、血腥殘暴的負面作用。
新聞綜藝化 觸及兒少法
四月天的演藝圈並不平靜,有憾事如「寶島玉女」張美瑤逝世,讓人懷念;有陳美鳳隱忍婚變35天後轟前夫DAVID(徐福慶),指他「吃人夠夠」(包括未如期交屋鳩佔鵲巢,及「小三」傳聞等);亦有趙又廷與大陸藝人高圓圓姊弟戀的紛紛擾擾,尚有小禎(胡瓜女兒)自爆與美容醫師李進良分居,為女兒暫不離婚。另外,藝人邵昕澳門把妹事件(另涉炒股遭起訴),與婷婷失和的風風雨雨演很大,復有如假面夫妻步高凌風後塵。其中包括小禎和幼女,以及婷婷和患亞斯伯格症的幼兒的合照,卻不斷重覆刊登媒體版面,此皆有違「兒少法」規範,須檢討自律。
由於王建民驚爆緋聞,震驚社會,主要媒體雖有大篇幅報導,但均能自律,將傷害減至最低,相當理性兼具教育作用,是值得肯定的現象。另外,在二月間鬧得沸沸揚揚的藝人Makiyo(川島茉樹代),與日籍男友友寄隆輝毆傷計程車司機事件,在五月以判緩刑落幕(分別判10個月緩刑3年、1年緩刑4年),主管機關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曾接到不少民眾投訴,並公開提醒媒體應該注意報導「過度密集」及「媒體審判」等問題。公民團體、學者專家以及資深新聞工作者亦紛紛呼籲,媒體要自律、大眾需冷靜。凸顯整起案件,不僅是一件司法案件,更暴露新聞媒體影響司法的社會問題,值得各界省思檢討。
陸委會應積極處裡中國廣告問題
據新防會登錄,2011年全年主要報紙的全版中國廣告,合計為81則(配合中國廣告在內的新聞未計算在內),加上前年六月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訂後的中國廣告119則,及今年2月的5則、3月6則(元月及四月則無),累計已達211則。
由於陸委會一直對類此中國廣告事例採低調處理,有關媒體違法刊載中國廣告開罰案例,並不透明,泰半靠立委檢舉或監委糾正。這種做法,卸辭規避相關責任,對正派經營媒體不公平,也沒有積極建議立法或修法阻遏,導致中國廣告刊登化明為暗、化整為零,失去把關功能和公信力,形同助長歪風。
「自由之家」在今年元月發表的「2012年的全球自由度」報告即直陳,台灣已出現在媒體放入中國官方新聞夾頁,或由中國地方政府出錢在台灣購買新聞報導,卻不告知讀者資金來源的情況。簡言之,新聞若淪為金錢買賣,就是戕害新聞自由,立院還為此修法禁止政府機關進行置入性新聞;台灣內部如此,面對積極對台灣進行統戰的中國,豈能能任其「出錢在台灣購買新聞報導」?
旺中案爭議 引發學界大反彈
然而,在「自由之家」的我國國家報告草稿亦特別指出,旺中集團購併中嘉網路公司案引發外界質疑,一旦通過後將有壟斷台灣媒體市場的疑慮。而近來的旺中併購案,復引發數個月以來的爭論,洵為罕見;不僅讓NCC備受壓力,加以立委和學界意見介入,就連蘋果和旺中兩大媒體集團更彼此進行新聞大戰,變成一個公器私用現象。本來類此大規模的併購案受到社會關切,自然可受公評,但不能各自站在保護自家利益,或不顧及平衡報導,以保持公正中立,或能完整呈現真相的專業要求,始能避免淪為公器私用,變成失去正當性,自須審慎克制。
站在學界的客觀理性立場,關切維護閱聽大眾權益和新聞自由,無乃正常,亦值得重視。像台大、政大等9所知名大學、10名新聞傳播系所主任或所長在五月下旬連署發表聲明,強調旺中集團違反新聞媒體專業和社會責任,反對讓該集團經營更多媒體。聲明直指,這一年多來旺中集團的表現違反新聞媒體專業和社會責任,包括收受中國地方政府經費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攻訐撻伐他人言論(立委葉宜津即是一例),報導根本不符比例原則,變成公器私用;諸此都和新聞教育理念相違背「一個媒體長期做這樣的行為,若購併還通過,新聞教育價值觀將面臨崩解。」故盼能維持言論的多元性,還給台灣人民一個乾淨的新聞自由空間。
獨立媒體學院創立 期待媒體新契機
就在台灣主流媒體擾攘之時,一群傳播學者和曾在主流媒體的新聞工作者,在五月共同發起成立《獨立媒體學院》,宣告對現有主流媒體不存期望,決心走出一個新而獨立媒體的新時代。他們認為現今媒體老闆經營理念的改變、置入式行銷的猖獗,讓報導不再只是忠於真相;加上記者路線更替頻繁、無法突破時間與空間的採訪限制等等,導致一個記者在進入體制後很難累積專業,再加上傳統媒體種種價值觀的動搖,反而一點點消磨掉記者的熱情和幹勁。
其中的成員朱淑娟認為,當她以獨立媒體記者身分獲得台灣最重要的新聞獎項(先是部落格《環境報導》獲得2009年華文部落格訊息觀點首獎,再來是2010年獲得卓越新聞獎、曾虛白新聞獎等三個獎項),已顯現台灣媒體生態的一個重要分水嶺。也就是當傳統媒體不值得期待之時,台灣媒體的希望只能另創新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