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演練之前,我們先來討論一些有關調查報導的基本規則。
新聞價值
大多數的報紙、廣播電台和電視台會有許多來自各方的請求,要求他們去「調查」一些被指控的不法行為。在許多情況下,都是一些聽來很愚蠢的瑣事、謊言或惡作劇,因此你就應該花一些時間來決定,是否該將這些情報,寫成一個報導。
當你面對眾多的調查報導主題時,應該以什麼標準來決定哪些資訊是具備新聞價值的呢?
可以先思考一下:這是議題是新奇的、少見的、有趣的、眾所囑目的或是跟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嗎?有時候,報導的影響範圍可能就只有單一個人,且很明顯地不值得讓你花時間在上面。記住,你的時間和資源是有限的,所以你無法去追蹤每條新聞題材,好好利用你的新聞專業去判斷吧!
保持你眼睛及耳朵的敏銳度
隨時注意可能發生的故事題材。有時人們會提供你一些情報,但往往你必須從中去發掘出整個故事情節。這些故事的創意來源可能來自你所閱讀到、耳聞到、甚至是你在刷牙時的靈光乍現。優秀的調查記者不會遺漏任何可能發生的故事線索。他們會寫它下來,因為以後或許會用的到。
因此,當你在搭公車、走在大街上或是在身處某個俱樂部的時候,多注意一下別人的閒談或是八卦消息,這些脫口而出的話,可能就是你調查報導的第一條線索,但請記住,千萬不要隨意採用你不經意聽到的消息,這或者根本就是個謠言,不能成為新聞。
取得真相
由於調查報導是要去挖掘出被隱藏的真相,因此,你的工作不會像報導法院或公開會議這類活動那樣的容易。當事人會盡量隱藏一些實情,你必須儘可能地從不同人身上挖到更多相關的線索。你要報導的事件必須非常準確,所以對於所取得的材料要時時驗證。
不要指望你的調查會有什麼戲劇性的結果。現實生活當中的新聞,很少會像是你在電影中看到的情節那樣。大多數的調查收集需要花費你大把的時間,去處理眾多的小細節。你和的編輯必須得意識到這一點,如果你沒有付出足夠的時間,你可能無法做出任何成功的調查報導。
將事實組合起來
當你收集到這些情報線索時,要將他們依常理組合起來。調查報導往往像是在玩拼圖遊戲,在一開始的時候會你會覺得一片混亂,不過慢慢地,這些拼圖片會組成一張圖片;調查報導和玩拼圖遊戲不同的地方是,在調查報導剛起頭時你不會擁有所有的線索(拼圖片),你必須去了解到底欲完成調查報導你尚缺了哪些部份,然後去找出他們。
確認事實
記住,你試圖尋找的資訊,是某些人欲保守的秘密,在你的調查過程中,他們並不會幫助你,所以你也無法與他們確認事情的真實性。調查中,他們也可能會反對你,並關注你所傳播的任何錯誤訊息。當你的調查過程犯了錯誤,他們可也能會控告你。所以你必須經常去檢查你所取得的事實。我們舉一個最有名的調查報導,即所謂的水門事件來當例子。
「華盛頓郵報」記者鮑勃‧伍德沃德和卡爾‧伯恩斯坦調查一項犯罪事件,最終導致美國總統理查德‧尼克森的下台。他們知道在這項調查中,他們的敵人關注他們所犯的任何一點點錯誤,所以他們嚴守的規則是,除非這個事實能取得兩個不同消息來源的驗證,不然他們將永遠不會使用這個事實。事實證明這是一個可以去遵循的、不錯的規則。
但是,請記住,這些你採訪的對像可能本來就非善良之徒。罪犯們是會說謊的,所以對於他們告訴你的「事實」要心存懷疑,最好是能跟你所信任的人來證實這些他們告訴你的「事實」。
證據
除了收集事實,你也應該蒐集得以支持這些事實的證據。如果你是因調查報導而被控誹謗上了法庭,這一點就顯得特別重要,因為法院只接受可以被證明的事實。如果有人告訴你某些事情,你認為這對你是有所幫助的,你也可以在法庭上展示你擁有的證據,但最好是能從告訴你的人那裡得到一個簽署的法定聲明,這是一種經過宣誓的法律聲明。原始文件(正本)通常是可以被接受作為證據的,但影印的版本(副本)則不可,除非這些副本的來源是那些不太可能去幫助你的原告所提供的。
機密情報的來源
當你調查一件貪污案件或是職權濫用之事時,你會遇到有些人願意提供你情報,但前提是,你必須答應他們絕對不透露他們的身份。這在犯罪事件中是很常見的,因為這些人害怕被牽連其中。
你還是可以同意這些條件,但要記住,在未來的某個時候當審查這個事件時,法庭上,法官可能會命令你必須提供這些情報供應者的姓名。若你這時拒絕提供此資訊,你可能因為蔑視法律而被判入監。
如果你已經答應要保護機密情報的來源,你就必須這麼做,一直到提供者決定解除這個約定。因此,如果你並不準備去坐牢,千萬不要隨便答應保護機密情報的來源。
威脅
人們可能會試圖威脅你,來阻止你正在著手的工作。這可能是一個人身傷害的威脅或是某個公司機構威脅要終止與你的報社或電台的廣告活動。
它甚至可以是一個像是「如果你不怎麼樣,你就慘了!」之類的,很模糊的威脅,然而這類的威脅大多數從來沒有被實現過,因為民眾也讓那些威脅者了解到,如果他們遭受到傷害,只會讓大家的處境雪上加霜。
當遭遇到任何威脅,都應立即報告給你的編輯或你服務組織的律師,將你的擔心分攤給一些可能更為客觀的人,而這也可以當作你的附加保護,因為威脅者會意識到其惡行可能會被攤在陽光下。如果有人目擊到你所遭受之威脅,你或許也可以在徵求合法同意後,寫進你的報導之中。
調查新聞經常會導致一些不愉快的衝突,如果你不能應付這些衝突,那還是對這類的報導避而遠之吧。
工作必須合於法律規範
記者在法律上有沒有特殊的權利,甚至在調查貪污案件時亦是。不同於警察,記者無法合法監聽他人的電話或是打開他們的信件,記者也無法在屋主不允許的情況下進入民宅。
你的工作要合於法律規範,更重要的是,不應該使用任何不道德的方法來取得資訊。例如,你不應該喬裝為警務人員或政府官員,讓你的調查對像認為他有義務提供資料給你。
然而,於某些情況之下,你在取得資訊時,沒有必要去告訴人們你是一個記者。我們將在下一章討論。如果你對於關於法律的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諮詢你的編輯或你服務組織的律師。
本文編譯自以下連結文章:
http://www.thenewsmanual.net/Manuals%20Volume%202/volume2_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