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故事,王子總是與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但現實生活中,小人物的故事或許更為感人。作者用流暢的12篇短篇小說,刻畫每一位小人物,感動你我,也提出了省思,《判決人生》絕對是值得一讀再讀的好書。

  法院的判決,給人艱澀難懂的印象,升斗小民很難快速理解判決內容。

  但是,事實上,每一則判決都代表每一個人的人生,作者將判決改寫成小說,帶領我們領略書中主角的人生。作者在社會新聞打滾十七年,曾經擔任《台灣日報》記者、《聯合報》資深記者與《蘋果日報》法庭新聞中心副主任。在這些經驗中,作者選出十二則具有代表性的故事呈現,讓讀者細細品嘗其中的感動、心酸、無奈與掙扎。

  在商業機制下,主流媒體呈現社會事件時,多半是「屍體」與「裸體」,越是駭人聽聞的故事,越是容易抓住閱聽人的目光。作者對此提出反省,身為閱聽人的我們與媒體,卻鮮少反省這一類的新聞,是否會造成當事人的二次傷害,甚至造成無可回復的損害。

  《判決人生》第三章〈罪與罰〉,故事背景是一個真實的司法新聞案件,故事的主人翁在現實人生犯了罪刑而遭司法起訴,然而卻因為新聞而自殺,成了另類的死刑,這個真實故事是經典的新聞自由與隱私人權之間矛盾的案例。

  故事中,作者以細緻表調描述一位國中張老師與剛畢業的女學生娃娃談戀愛的故事。張老師教學認真盡責,關心成績落後的學生,娃娃的母親因工作繁忙,無暇照顧她,拜託張老師照顧。也因為這樣的機會,讓張老師有了跟娃娃獨處、讓兩人的師生關係變質,因而發生性關係。

  法律上,張老師的確觸犯了《刑法》,也準備接受刑罰與民事賠償。可是,他卻因為無法承受媒體報導披露師生戀的壓力,最終選擇拋棄他的老父、妻子與剛出生的子女,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劉峻谷透過〈罪與罰〉傳達,媒體報導是否能不顧分寸地挖屈新聞內幕?讀者知的權利,是否能無限上綱而毫無顧及當事人的隱私?走進法院,已經是當事人十分不願意面對的糗事,但如果媒體過於嗜血而大幅報導,是否會造成雙方當事人的迫害?身為閱聽人的我們,如果只偏愛這種八卦、軼聞而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報導,是不是也造成當事人的二次傷害?縱使師生戀的新聞與公共利益有關,媒體的報導分寸又在哪?能不能給當事人多一點的空間?

  作者曾經身為第一線的記者,透過主角內心故事的描繪,告訴我們不是每一個犯罪被告都是壞人,正義也不是「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這麼簡單,合法也未必等同於正義。

  本書的第二章〈攏是艱苦人〉,則是描繪一位漂洋過海來台工作的菲律賓人傑生,意外撞死吳奕杉的故事,如果將傑生以過失致人於死結案,不僅合法,而且又有效率。可是,法官姜麗慈卻選擇先交付調解,等雙方調解之後再決定要怎麼判。

  或許,法官只要認定證據之後,就能迅速結案。但是,這樣並無法撫平雙方的傷痛,對於吳父而言,他要的是傑生誠心誠意的道歉。對於傑生來說,他希望能誠摯地向吳家致上歉意,讓雙方的傷口癒合。最後,雙方達成調解,吳父希望傑生支付吳奕杉20萬元的喪葬費,可是傑生只是菲律賓籍勞工,哪來的錢支付這筆錢?這時候,透過媒體的報導,幫傑生募集賠償金,讓事件和平落幕。

  所以,相對於前面的張姓老師的司法案例,傑生這個案件因為法官的同理心,不僅未擴大雙方當事人的紛爭,反而成功促成雙方的和解。也因為媒體在這樣的案件中也扮演關鍵角色,報導角度的不同,多少也會影響雙方的和解意願。

  事實上,作者透過小說的手法,不僅引領讀者進入曾為真實司法案件的故事情境中,也告訴讀者,每一個司法案件都是每一個人的人生,司法、媒體與閱聽人都必須具有同理心,才能達到最終的公平正義。

(本文作者為卓新專欄作家、律師高考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