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台灣大哥大宣佈併購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卻因為台灣大哥大母公司富邦金控有15%台北市政府的股份,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遭NCC駁回。直到2010年,台灣大哥大改變策略,由董事長蔡明興與副董事長蔡明忠以私人名義成立「大富媒體」,規避「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NCC才核准併購。在同一時間,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國泰金控前副董事長蔡鎮宇與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合資成立旺中寬頻,想要併購中嘉網路,引起軒然大波。本案經NCC審議十八個月後,終於在2012年7月25日以3項停止條件、25個負擔的附款,通過旺中併購案。只要旺中集團履行了3個停止條件,NCC的核准立即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媒體併購尚未結束,在蔡衍明表明針對停止條件提起行政救濟之際,黎智英也傳出要將壹傳媒出售的消息。一開始,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傳出以95億元購買壹傳媒旗下平面媒體,隨之而來的,年代電視台董事長練台生欲以15億元買下壹電視,黎智英準備退出台灣傳媒市場的消息,盛囂塵上。但是,最後的出線既不是富邦集團也非年代集團,而是由中信集團少東辜仲諒、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與新加坡私募基金合資175億元,買下壹傳媒旗下所有媒體。

垂直整合的代表-旺中案

  企業併購的目的,就是追逐綜效。所謂「綜效」,是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換句話說,兩個獨立的企業,透過企業併購,總體價值會大於個體價值的總和。所以,企業併購能降低成本、增加獲利,而且提昇其品牌形象。

  一般而言,媒體併購,就是往水平整合與垂直整合的方向發展。垂直整合的企業,是企業將原本有供需關係或互為上、下游的公司整併,以電視產業而言,原本屬上游的頻道要落地,屬下游的系統平台需要節目播放,那麼上、下游就會開始談判,什麼節目內容、要放在哪些頻道位置,可以分配到多少錢,一般而言系統平台向閱聽人收取500元至600的收視費,其中240元(另一種說法是180元)分配給70至80個頻道。

  旺中集團本來經營中天家族頻道,若它往下游的系統平台擴張勢力成為垂直整合的事業體,那麼自家經營頻道放在自家經營的系統平台,既不費工也能提升獲利。換言之,旺中集團可以把自家產品(節目)賣給自家系統台。

  對於中天家族頻道而言,集團老闆擁有系統平台,也就意味著能確保每年排頻,中天各頻道能在系統平台中占有利的位置。簡單來說,一旦系統平台與頻道完成整合,成本自然降低,經營者也能提高獲利。

水平整合的大富媒體

  相較於旺中案,大富媒體併購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可謂是水平整合的代表。富邦集團經營台固媒體,是全台第四大多系統經營者(MSO),2009年併購凱擘失敗後,2010年捲土重來,以蔡明忠、蔡明興私人名義成立「大富媒體」併購凱擘,終於成功。事實上,富邦集團同時也併購了東森家族頻道,可是NCC擔憂媒體過度集中,並未准許。即便如此,富邦集團旗下系統戶約占全台灣總訂戶的三分之一,成為全台最大的多系統經營者。

  水平整合是指將有競爭關係的對手買下來,以大富案為例,富邦集團經營台固媒體,同時又吃下有競爭關係的凱擘,就是水平整合的典型案例。

  在有線電視產業領域,是「通路為王」的策略思維,水平拓展後的富邦集團,大幅提升有線電視產業的影響力。譬如,凱擘代理十幾個頻道,這些頻道未來要在其他系統平台(例如:中嘉網路)上架,就必須透過凱擘與中嘉網路談判。中嘉網路代理TVBS等頻道,如果TVBS等頻道要上架凱擘系統,必須讓凱擘代理的頻道上架中嘉。換言之,凱擘與中嘉等於是互換彼此代理的頻道,如果雙方不願意互換,就會形成斷訊,閱聽人將無法收看部分頻道了。所以,系統業者的商業談判實力,取決於所掌握的訂戶數,而頻道如果要上架,背後必須要有強而有力的系統業者。別忘了,肥佬黎為什麼要退出台灣,不外乎就是壹電視沒有依附系統業者,導致無法上架,最終不堪虧損只能黯然退出台灣。

  由此來看,綜效是企業的目標,透過水平和垂直整合,讓企業本身達成節省成本、提高獲利或者提高集團競爭力,也就是為什麼,企業不怕麻煩、不怕花錢,努力進行併購,到時候這些都能夠透過綜效賺回來。

(本文作者為卓新特約記者)

註:合作意向書是啥?

  當初傳出年代電視台董事練台生將入主壹電視時,雙方已在10月1日簽定「合作意向書」。中信集團少東辜仲諒想併購壹傳媒,同樣也與黎智英簽署「合作意向書」,究竟,什麼是合作意向書?

  合作意向書是指雙方商業談判的契約,內容包括併購的方式(例如:資產收購、合併等)、金額、標的等。而且,買家為了確保其取得獨家協商的權利,會要求賣家在OO年OO月OO日以前,不得與其他企業簽約。但為了避免浪費賣家的時間並分攤賣方的風險,通常也會在意向書中載明若未簽署正式合約,買方將賠償賣方若干金額。屆時,賣方又能在市場上兜售,看看有沒有大魚願意上勾。

  然而,媒體產業是特許產業,並非買、賣雙方談好即可,還要經過主管機關NCC的同意,媒體併購才算完成。以旺中案為例,旺中集團與中嘉網路簽訂,若2012年7月底NCC尚未核准併購案,旺中集團的訂金就會被中嘉沒收,市場盛傳這筆訂金高達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