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中正大學胡元輝副教授、中國時報張景為總編輯、政治大學蘇蘅教授、白絲帶執行長黃葳威教授、聯合報影音節目部總監趙善意、婦女救援基金會研究員張凱強

  打開電視新聞,「偷拍」、「性侵」、「私密照」等辭彙不絕於耳,翻開報紙,斗大標題「變態」、「淫魔」搭配引人遐想的模糊照片,似是而非引發讀者無限聯想,連上網路後,無邊界的網路資源從文章、圖片、動新聞,甚至到懶人包下載一應俱全,卻也顯示了當前媒體生態亂象,以及媒體素養推展遭遇瓶頸。

  十月中,「數位社會資訊素養研習營」從實務與專業倫理出發,在國家通訊委員會蘇蘅教授的主持下,不僅請來中正大學傳播系胡元輝副教授、婦女救援基金會研究員張凱強,更請來中國時報總編輯張景為,以及聯合報影音節目部總監趙善意,從業界所面臨的現實瓶頸,一路談到公民素養的培育。

  隨著資訊載體的發展,新聞從口耳相傳、紙本印刷、廣播電視,到近年來網路的興起,雖然載具會隨著科技進步而不斷變換,但新聞的本質仍然不變,大家每天仍舊從報章雜誌、電視或手機接收各地消息,但是值得關注的是新聞已經不再是以往單方面的傳播,閱聽大眾除了是新聞接收者與使用者外,更可能是新聞製造者。

  胡元輝副教授強調,資訊科技改變我們的社會,讓大家有機會成為消費者、使用者與生產者,根據調查,從公共電視到聯合報的iReporter,公民記者人數超過六千人、獨立媒體新頭殼也有兩三百名記者,而now news也號稱有上萬名記者發稿,然而公民做為一個生產性的使用者,該如何處理新聞、散播議題就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中國時報總編輯張景為則從「李宗瑞事件」切入,討論實務與法律、倫理的衝突與妥協。張景為開門見山即指出,記者的工作經驗都非常豐富,他們要的是與時俱進的法律觀念,以及符合社會風氣的自我約束,而非一套專業理論或女性主義論述。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律通常都規定不得暴露受害人的身分或背景資料,然而記者在報導案情時若一不小心可能就會觸法,因此在報導婦幼新聞或性侵案件時,中國時報發展出一套「臉部馬賽克」以及「衣服變色」的攻防技巧,企圖在報導真相與法律當中取得一個伸縮的空間。

  談起喧騰一時的「李宗瑞案件」,許多媒體因為爭相報導內幕而遭到檢察官起訴。站在記者立場,這是一個極具新聞性的題材,經過查證與採訪後可以引起社會的注意與評論;然而站在受害者的立場,新聞輪番播映甚至是網路不法資源的下載,是造成身心上難以抹滅的第二次傷害,最後,呈現在閱聽大眾面前的,會是永無止境的內幕、爆料與口水論戰,這不僅無益於社會發展,更破壞了民眾間的信賴關係。

  隨著科技的發展,媒體載具不僅改變新聞的產製流程,更改變了閱聽大眾的消費習慣,當新聞從單向傳播轉為雙向交流,公民記者發聲的機會也越加多廣,社會上理應出現更加多元的觀點,然而若媒體素養無法從根本培育時,放眼所及的仍是遊走在道德邊緣的辛辣內幕。誠如胡元輝副教授最後語重心長說道:「法律所能把關的是最低限度的社會秩序,法律外還有倫理問題,要靠業者自律以及大眾要懂得如何做一個好的生產者、好的傳遞者以及好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