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經國當年曾經問屬下:「為什麼監委選舉要用錢買票?」這真是一個大哉問!如果他拿這個問題來問我,我恐怕會當場楞住。不是因為不知道答案, 不會回答,而是因為蔣經國掌握大權數十年,居然還會出此一問!
1987 年元月21 日,國民黨黨主席蔣經國召見黨秘書馬樹禮及省主席邱創煥[1]。當時蔣問了邱兩個問題,一是去年底(1986 年底)為什麼立委選舉,許榮淑得了最高票?[2] 邱創煥回答說:這是黨外人士[3]有危機意識,把票集中投給一人的結果。其實在應選十位立法委員中,本黨候選人當選九,總得票數近一百萬票,是成功的勝選。接著蔣經國又問了第二個問題:為什麼監察委員選舉要用錢買票?邱創煥當時大概沒料到蔣經國會問這個教人「難以啟齒」的問題,所以他在年譜中描述:「我只好回答,因為每一位省議員競選時都花了一筆錢,難免希望能趁選舉監察委員的機會,拿回一些錢彌補,金額越多,誘惑力越大,黨性敵不過金錢的誘惑,這實在是很難避免的事情。」接著,邱創煥回憶: 「蔣主席聽了之後,情緒總算緩和下來,不過舉起右手很堅定的說:今天我們三個人在這裡,我們一定要把黨政領導好,我樂觀,我還要奮鬥……」[4]。
蔣經國問「監委選舉為何要用錢買票?」此問題雖不似晉惠帝「何不食肉糜?」那麼荒唐,但也夠奇特的了。1947 年(二二八事件發生那年)12月25 日中華民國憲法開始實施,1949 年元月10 日,台灣省參議會便開始舉行第一屆監察委員選舉。當年選出陳江山、丘念台、陳慶華、陳嵐峰、李緞(女)等五位監委[5]。那時監察委員選舉是不用花錢買票的,因為當時台灣省參議會議員,都是由各縣市參議會所間接選出的各方俊彥仕紳,省參議員選舉不用花錢。同理,監察委員由省參議員選出,當然也不用花錢。在那個時代,套句國民黨的宣傳口號,台灣的確是「三民主義模範省」。不料民國四年代以後,在選舉時送味精、肥皂的壞風氣逐漸滋長,一發不可收拾,而且每選一次就變本加厲一次。國民黨的政權維繫,除了運用黨、警、特、公、軍等組織系統,也巧妙利用地方派系來掌控基層。此外,國民黨公職候選人花錢「買票」以及用各種手法「做票」等兩大「法寶」,是該黨之所以能長期且不間斷的掌握地方政權之「公開的秘密」。
上述1949 年1 月10 日台灣參議會選出第一屆監察委員陳江山等5 人(按,斯時台灣尚無院轄市,5 位監委全由省參議會選出)。依憲法第93條規定,監委任期六年,應於1955 年1 月任期屆滿改選。但在此之前,同樣於1949 年1 月23 日,由全台公民直接選舉所選出的第一屆立法委員八人[6],依憲法第65 條規定,任期三年,但其屆滿時,並未依憲法規定改選。因先前已在立法院第21 次會議(1950 年12 月29 日),由蔣中正總統行文「諮商」立法院延長立委任期一年,獲立法院「全場一致鼓掌通過」。翌年以及後來亦均仿此先例而一延再延。至1954 年元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已經在台灣復會,乃由大法官會議作成釋字第31 號解釋:在第二屆立法委員及監察委員未能依法選出以前,仍由第一屆立委、監委繼續行使職權。大法官這個解釋, 「一勞永逸」地解決了立、監委難以任期屆滿改選的實際問題,也因此產生了「萬年民代」。
大法官會議31 號解釋實在牽強。因為立委、國代等中央民代於選舉時,即「與民有約」,約定任期各為三年及六年,任期屆滿,即應解職。至於接下來第二屆立委等如何產生,那是另外一回事。而釋字31 號解釋,將第一屆中央民代的任期延至「第二屆」能依法選舉產生時才屆滿,實是「本末倒置」。依此邏輯,當第二屆中央民代如藉故不選舉產生,則第一屆中央民代豈非要「當選一次,任職百年,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而後來的確百分之百地發生了這種「萬年民代」的荒唐事。國府為強霸政權,用盡各種「奧步」[7],長期戒嚴也好,萬年民代也好,都是顯例。
由於大法官會議「理盲」的解釋,造成第一屆中央民代幾乎成為終身職。持平而論,國民黨雖欲維持原中央政府代表性,但如真有心實施民主,當時由大陸來台之人,亦有二百餘萬人之多。按原籍歸戶,計算人口數,按比例亦可訂出該省可選出各項中央民代之名額,人口太少之省,給予最低保障(例如現行之金門、馬祖不亦各選出一名立委?)。如此,並非不能產生第二屆以及之後各屆中央民代,延續所謂「法統」及「民主體制」於不墜。然而蔣政權並不此圖,而是欲披著民主外衣、遂行專制統治之實。故在所謂中華民國三十五行省中,第一屆中央民代均不改選,而在台灣部分則拖延二十多年後才以「增額補選」來替代「改選」,豈能杜悠悠之口?
對於國大通過在能增補選地區(指台灣及海外),舉行中央民代的增補選之「好意」,其時為文化界清流名人的洪炎秋,曾於《自立晚報》發表〈不顧人情味,不怕得罪人〉一文,促由台灣省選出的第一屆中央民代自動集體向選民辭職,俾空出名額,讓台灣省民進行實質性的「改選」,但此議並未成真。台省還是進行中央民代的「增補選」,於1969 年3 月27 日,國安會議根據臨時修款之授權,決議在同年12 月增補選國代十五名、立委十一名。而這些增補選國代、立委與二十年前所選出之中央民代,享有完全相同權利,意即視同為「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亦是不必改選之萬年民代。
台灣省所選出第一屆中央民代雖然不必改選,但也會因老成凋謝而逐年減少,故政府於1972 年12 月23 日再舉辦了一次中央民代的「增額」選舉,選出五十三名國代,三十六名立委,並於1973 年2 月15 日,由省議會七十一名省議員間接選出七名「增額」監委。此時距第一屆監委之選舉,已相隔二十四年之久。本次選舉產生之增額監委卻不同於增補選立委,而是有六年任期之限制,意即六年之後要改選,不再「視同」第一屆監委可以免改選。之所以對監委的換屆予以放鬆,可能與監委是由省議會間接選舉,而省議會早已由國民黨完全控制,不似立委必須開放直接民選,變數較多有關。
1972 年5 月26 日,蔣經國初次組閣,增加台籍閣員比例,在十七位閣員中,台籍人士占6 人,達三分之一(即行政院副院長徐慶鐘、內政部長張豐緒、交通部長林金生和政務委員李連春、高玉樹、李登輝等),且派任台籍首位省主席謝東閔,終結二十七年來共八任由中國籍人士擔任省主席(含1 任行政長官)的慣例。同時,也在「廣開言路」和「催台青」方面,下了一些功夫。例如就任閣揆的翌月(6 月8 日),小蔣他提出了所謂「十大革新」,對公務員服公職做了若干的改進規定,不過虎頭蛇尾,績效不彰。倒是對政治面的控制,有增無減,羅網愈密,1973 年年初的台灣省增額監委選舉即是一顯例。
那次台灣省「增額」監委選舉,是由台灣省議會議員投票產生,採不記名、單一圈選投票制。其時,非國民黨籍人士,曾是省議會「黨外五虎將」之一的宜蘭籍前省議員郭雨新[8],與當時政論界頗有名氣的陳少廷亦參選。當時狀況,非國民黨籍省議員有余陳月瑛、張賢東、趙絧秀娃、蔡介雄等多位,如果選票能夠集中,並得到往昔議會友善同僚暗助,選出一名黨外監委並非不可能。但國民黨專制慣了,眼睛裏容不下一粒沙子,全面運作阻擋。使非黨籍省議員和監委候選人,均感受莫大壓力。郭雨新在監委投票前一天,甚至還非常嚴肅地拜託余陳月瑛等非黨籍省議員說: 「千萬不要投票給我」。旁人若不知內情,還以為候選人精神病發作了,可見其當時所受壓力之大。開票結果,奉獻省議會民主政治二十餘年的郭雨新竟獲「零」票,當然落選。陳少廷則獲一票,據信是由黨外雲林縣籍省議員張賢東所投[9]。由此可見,當時已掌黨政軍特大權的蔣經國,表面上欲以開明形象,爭取國人尤其青年的認同和支持,但其實際做法,還是個獨夫。把監察院這樣一個防腐、防弊的機關,變成由一黨完全操控,不欲其發揮真正功能的動機甚明。
第五屆台灣省增額監委選舉,國民黨讓「黨外」只獲「一票」,當然是所謂「大獲全勝」。當時還在「黨即老大」的全面威權統治下,監委選舉當然是不用買票的。沒有人敢買票,也就沒有人敢賣票。如果記憶還是停留在那個階段,也難怪十五年之後,蔣經國會質問邱創煥: 「為什麼監委選舉要用錢買票?」其實用不著相隔十五年,1980 年年底之第六屆省議會,就曾演出一場轟轟烈烈的監委選舉大賄選的金光大戲,而蔣經國當時已任總統,過去又是情報頭子出身,耳目幾乎遍全台灣每個角落,對監委賄選這種劇碼,何以竟然會全不知情?矯情也。
1978 年12 月23 日(即第六屆省議會成立一週年又三天),為台灣省和台北市增額立委和國代選舉投票日。當時「黨外」挾一年前省市議員、縣市長選舉大勝之勢,欲乘勝追擊。不料,預定投開票日前一週(12 月16 日),台美突然斷交,蔣經國發布緊急處分令,各項選舉延期舉行。原預定於1979 年初由省市議員間接投票產生的監委選舉,當然也在停止之列。當時,原代表「黨外」出馬競選監委的前省議員、時任省府委員但已辭職參選監委的張賢東,頓告「失業」。此外,原民選公職人員如立委康寧祥、國代黃天福……等則因延任而不受影響。對當時情勢看好,被認為當選機率很高的新人,如參選國代的姚嘉文、陳菊、陳婉真、王兆釧……等十多位,卻都因此陷入進退維谷處境。黨外原希望延續1977 年底縣市長與省議員選舉大勝的氣勢更上一層,但一切競選活動均戛然而止。翌年(1979年)12 月10 日的國際人權日,又很「恰巧」地發生美麗島事件,恢復選舉又告毫無消息。直到1980 年12 月,才次第恢復台灣地區中央民代的「增額」選舉,並於12 月6 日選出立委七十人,國代七十六人;監察委員則於同月27 日共選出二十二人,其中十二人由省議會議員投票產生。而此次增額監委之選舉引發的大風波,可以說是有如黃俊雄金光布袋戲中的有名的開場白:「轟動武林,驚動萬教」。
省議會國民黨籍議員向來對黨「乖順」,黨友型議員通常也很好說話,要說有點「不聽話」的,在第五屆省議會的黨籍議員中,不外乎曾質詢謝東閔省主席為何會親自拆郵包導致被炸斷手的邱連輝,以及反對調高學生平安保險費率的許信良,或是新竹縣藍榮祥、苗栗縣林佾廷、以及無黨籍的財經議員洪木村。但到了第六屆,非國民黨籍人數雖激增到二十一人,但還是占總數三分之一不到。扣除六位黨友型之非國民黨籍議員,真正所謂「黨外」的議員只有十四人。而1978 年6 月,林洋港組省閣時,將黨外健將張賢東,延攬入省閣擔任省府委員之列,使黨外議員人數更減為十三人。再加上1979 年美麗島事件,又使黨外折損林義雄與張俊宏兩位核心主將。不但讓黨外名額減少,且陣容渙散,外表雖未分裂,實則難以團結一致。國民黨方面則更糟,選舉時鈔票滿天飛,黨紀蕩然,此事在台灣路人皆知,何以唯獨「蔣老大」一人不知?
在1978 年三種中央民代大選中,省議會綠營原「非正式」地由已轉任省府委員張賢東,代表出馬競選監委。他也先辭去省府委員之職,以表破釜沈舟的決心,殊不料遇到台美斷交而延選,遂陷進退維谷之窘局。翌年年中,失業半年的他,向林洋港省主席提出「抗議」,認為他之所以辭省府委員之職,是欲競選監察委員,如今選舉延期,何時恢復遙遙無期,省府不能將此延選之責任歸咎于他,所以省府應讓他「復職」。林洋港主席認為有理,與中央「參詳」後,雖中央有部分人士反對,最後仍依林洋港之意見,復聘張賢東為省府委員。自此開始,張賢東與省議會「綠營」議員愈行愈遠,長期成為黨外人士在省府的「代表」。民進黨成立後,他也未入黨,道道地地的成為黨外的「孤鳥」,代表已非原味的「黨外」任省府委員長達20年,直至「精省」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