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國家,新媒體巨頭的谷歌、推特和臉書都大受歡迎,使用者和廣告量均節節上升,利潤豐厚,而一般傳統媒體則一直處於捱打局面。英國一些編輯人就發出怨言,認為新舊媒體之間存在不公平競爭,必須作出糾正。

英國報業網站《報業公報》(Press Gazette)總編輯Dominic Ponsford撰文指出,新舊媒體之間的不公平競爭,主要是在監管內容方面。在英國的傳統媒體,報刊方面包括其網站受制於報業自律組織的報業投訴委員會(Press Complaints Commission),而且目前還在一片加強監管聲中,電視廣播方面則受到英國政府轄下的電信監管局所監管,但國際網路媒體,雖然同樣是發佈內容的載體,也是重要的新聞資訊媒介,卻不像傳統媒體受到諸多制肘,而幾乎完全沒有任何特定的管制。

他說,新網路媒體,尤其社交媒體上登出的內容,常見違反不可道明某些罪案受害者姓名(如未成年人、強姦案受害者)的禁令,容許別人受到恐嚇威脅有之,違反法庭發出的禁制令(如誹謗案)有之,也常使一些人的聲譽無端受損或大肆受到匿名踐踏。

他舉最近一些女士在推特上受到諸多辱罵甚至強姦恐嚇為例,乃正顯示新舊媒體存在不公平、不對稱的競爭情況,這使到在爭取閱聽眾與廣告兩方面,新媒體都一直更為有利。

他說,對於最近的事件,雖然推特已回應會增設舉報按鈕及將加強處理防範不良貼文,但肯定又是雷聲大雨點少,推特斷無可能聘用非常大量人手充當版主處理其事。

國際網路媒體之內容免責問題
Dominic Ponsford說,幾大網路巨頭本身也是龐大的媒體,但就不須負起一般新聞網站的任何責任,他們對登出的內容都可免責,不受懲罰,但卻可從中漁利,而且還非常可觀。

谷歌今年就躍登為全球最大媒體公司,營業額高達379億美元(媒體大亨梅鐸旗下的新聞集團居第三位,全年營收264億美元),推特據報估值達100億美元,臉書估值為860億美元。

對於網路巨頭內容免責的情形,他舉出另一例子說,英國著名記者 Paul Martin專跑中東消息逾35年,但近年網上出現大批部落格文章不同意他的報導手法,批評他在巴勒斯坦與以色列之間偏袒後者。若在谷歌上輸入他的名字進行搜索,就會見到大量文章對他恣意批評,謾罵不絕。以巴衝突,亦弛亦張,異己份子遭人擄持,亦等閒事,也難保不會發生在這名記者身上。

Paul Martin為此跟谷歌交涉,谷歌則表示無能為力,並說除非他願意花上大筆錢採取法律行動來糾正此事啦。

關於國際網路媒體對內容的責任問題,由去年一名英國法官的有關判決就可見一斑。該法官裁決指出,若論到谷歌上的部落格平台,谷歌所負的責任不超於一道牆的主人當別人在此牆上亂作塗鴉的情況。這一原則似乎也適用於臉書和推特之上。

新舊媒體處理內容方法各異
在處理登出內容時,報紙及其網站當然聘有專人及採取各種編輯程序,以確保內容保持質素,但國際網路媒體則截然不同,在這方面主要倚靠其特定的電腦語言程式進行一切登載程序。同時,以搜索巨頭谷歌而言,世界各地的版權所有人至今大多樂於谷歌索引其內容,遑論層層設阻的一回事。

谷歌目前在英國互聯網搜索市場佔了90%份額,屬於完全壟斷地位。英國媒體其他範疇,如電視、全國性或地方性報紙,甚至書籍出版業方面,若有如此高度壟斷情況出現時,肯定早已引起軒然大波的了。

在英國日益蓬勃的數位經濟中,谷歌已成為重要的一員。谷歌在英國一年的利潤高達20億英鎊,其中在英國廣告市場上定已分一大杯羹,換在以前,已可照顧上以千計的新聞工作職位。

Dominic Ponsford在文中提出質疑,在當前對報紙出版業一片加強監管聲中,當局為何對於數位出版巨頭的國際網路媒體,任其自把自為,置之不理? 而只是每當網上出亂子時,概由律師及警方跟手尾,處理網上犯事帶來的各種問題。

他認為,當局應當創造出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使新舊媒體在從登出內容獲利的同時,也各須對其內容負上責任。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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