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完成觀察報告,指出「九月政爭」到十月「監聽疑雲」的重大政治、司法事件中,政界充斥硬拗惡風,不少新聞媒體也未能善盡其責,以致對法令解讀不一,編寫流於「主觀建構」,不但模糊了事實真相,衍生負面影響,也帶來誠信危機,造成社會紛擾不安,有待相關政媒各方反省檢討,以期台灣邁向民主法治健全發展。

九月政爭:媒體不能助長硬拗惡風
台大吳英璋教授早在2005年十一月間接受媒體專訪的一篇分析報導,就曾呼籲新聞界:「不求真、硬拗的文化,已讓台灣社會產生誠信危機,連親友間的互信都受影響,使『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之民主真諦也被踩在腳下。而只要媒體帶頭求真,就等於提高民眾的民主素養,社會才會更安定進步。」
至今看來仍值得吾人省思和努力的。

新防會整理各主要報紙「九月政爭」新聞報導(參見媒體觀察報告),其中部分媒體多有「主觀建構」夾議夾述的編寫、未符實質平衡等缺失,甚或因執政當局的介入,出現刻意操弄報導或民調,如同「文宣」,有違新聞專業,各報依序為:聯合報8則、聯合晚報6則、中國時報5則(含更正1則)、蘋果日報2則。合計21則(含更正1則)。此外,違反世界衛生組織自殺報導規範者。依序為自由時報1則、蘋果日報1則。合計2則。

由於「九月政爭」廣受各方矚目議題至少有:國會議長王金平和在民進黨鞭柯建銘有無關說(涉及「未審先判」)?特偵組有無監聽國會?檢察總長是否可向總統報告個案?總統可否接受檢察總長報告和下指導棋?執政黨主席可否藉黨紀撤銷黨籍讓王金平失去國會議長資格?這些都攸關國家憲法、三權分立,乃至於盤根錯節的憲政制度,若處理失當,或未能適切處理檢討,勢必導致國安和憲政危機!

今天沒人說關說是對的,但理應遵循法律程序調查處理,卻是共識。例如送國會紀律委員會、法務部檢評會、監察院調查。況此「關說」,並非刑事案件,只是涉及違反行政倫理,自可訴諸公評。但因府院和檢察總長在監聽證據處理粗糙(屬非刑事案)、未符程序正義,卻藉王金平嫁女出國的時機,貿然祭出道德大旗,欲將積習頗深的「關說」,一刀懲治未果,反引爆空前的政爭,持續延燒到10月發展成「監聽門」(涉及非法的「竊聽」國會),猶方興未艾。這一事件為國人上了一堂難得的民主法治課程,也提供政媒深刻的憲法人權認知和反省機會;若能檢討重建社會誠信文化,提升司法、國會及媒體獨立自主性,當是民主法治之幸。

再者,此事件涉及司法、黨政鬥爭的內幕重重,箇中真相尚須賴媒體鍥而不捨追蹤報導,以抽絲剝繭釐清,始克有濟;甚至需要「深喉嚨」提供種種線索,才能早日釐清真相,以維護「第四權」及閱聽大眾的「知的權利」。

茲例舉「九月政爭」或監聽疑雲箇中犖犖大者,不難發現各方或因立場或利害關係,相互硬拗拔河,徒增社會困擾,實應導正,以昭公信。其間,對於關說的爭議、違反程序正義的質疑、偵查不公開與洩密(例如特偵組究有無行政調查權?若沒有,那麼總長跑去向總統報告偵辦中的司法案件、開記者會公布監聽譯文,是否涉及洩密?若有,特偵組為何不約詢王金平、曾勇夫等人查證?為何不照先前記者會說法,把曾勇夫移送監察院?之後,卻改成函送法務部轉呈),又法律重視程序正義,特偵組卻監聽沒有涉犯刑事重罪的王、曾兩人,事後又公布監聽內容,復違反同法第十八條「不得洩漏監聽內容」之規定;乃至濫權監聽、特偵組擴權約談、憲政體制、總統權責等等諸多爭議,莫不成了朝野黨派、法界、學界、政府及媒體的關注重點。儘管法律千萬條,各方的解讀不一。爭執接踵而至,媒體若能公正客觀地深入調查報導分析,仍足以撥亂反正,提升民主法治境地。

報導必須回歸專業本質
媒體扮演社會看門狗(watchdog)的角色,應讓行政、立法、司法的弊端無所遁形。正如水門案知名記者卡爾‧柏恩斯坦(Carl Bernstein)所說「新聞報導就是一種調查,要能在不疑處有疑,重視新聞的專業和民主核心價值,對事實作詳實核查!」一言以蔽之:就是「揭露人們(政商名流)所欲隱瞞之事。」

知名的愛爾蘭揭弊記者克勞德‧柯克本(Claud Cockburn)嘗強調:「新聞媒體的懷疑本質,是不會隨便相信政府說什麼。」而曾獲國際許多獎譽的新聞人約翰.皮爾格(John Pilger)更在他的名著「別對我撒謊:24篇撼動世界的調查報導」(Tell Me No Lies: Investigative Journalism and Its Triumphs)尤一語道破,「不容對新聞撒謊,是何等的重要!」

在「九月政爭」事件中,可以見到若干媒體或因自身利益(如接受政府廣告)考量,未能善盡守望(監督)、教育職責;或因執政當局介入,或為政治立場偏執,致使新聞編寫常見硬拗的種種斧鑿。其次,新聞處理出自主觀建構編寫,不免偏頗、扭曲和模糊真相;而「有聞必錄」,復易導致淪為官方傳聲筒。最嚴重的是,有的報導分析利用法律知識刻意操弄,製造錯謬、矛盾模糊真相,誤導閱聽人,甚而對法令作不同解讀,愚弄社會,混淆視聽,讓公眾難以「耳聰目明」。所有這些,都有待新聞從業員回歸新聞專業,以重振公信力和尊嚴!

台灣是民主社會,「硬拗的官僚文化」、「黑箱作業」、「未審先判」等負面現象,卻屢見不鮮。政府當局對此難辭其咎;也有待國會自覺,善盡自主、監督職責。媒體更應回歸新聞求真求實的核心價值,充分發揮「第四權」的職責和功能,積極維護民主自由人權,使新聞自主、專業化,才是正道!

作者為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