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警方去年10月錯誤發佈一名強姦犯照片,傳媒不疑有錯登出。原來強姦犯另有其人,而非照片中人。事後,這張照片的無辜者控告警方誹謗,日前終於庭外和解,由警方向當事人作出巨額賠償了事。而有關傳媒早已作出更正並向無辜者鄭重道歉,未受進一步追究。
代表該無辜者的律師Kevin Donoghue表示,警方已同意作出巨額賠償,但具體數目則不會公開,並說蒙受不白之?的當事人希望一再公開此事以保清譽。
英國傳媒在議論此事時則側重於討論,媒體在出現此類失誤時的法律免責問題。另一焦點為英國很多地方報章現因縮減人手,已少派記者/攝影記者前往地方法庭採訪,改而多用警方的通稿,但遇上對方出錯時便無從避免。
英國一名傳媒律師Sarah Branthwaite指出,倘發生這類情有可原的錯誤,媒體可以援引有約制特許權(qualified previlege)作出辯護,應可免受罪責。
回說一下烏龍事件的無辜者,他名為Daniel Rodriguez-Lay,32歲,而經牛津郡地方法庭裁定四項藏械罪、三項強姦罪、一項非禮罪成立的犯人名字為Daniel Rodriguez,38歲。大抵兩個名字相似,在倫敦以西的泰晤士河谷警察局(Thames Valley Police)10月18日發出有關該案的新聞稿時竟誤用了Rodriguez-Lay檔案照片。BBC新聞網站和牛津郡一家地方報章《牛津郵報》(Oxford Mail)的網站都予以採用,照樣登出。當地警方當日獲知出錯後已重發正確的強姦犯照片,而上述傳媒也隨即作出更正。
Kevin Donoghue律師表示,當事人無端受到牽連,親友紛紛致電詢問,令他精神大受打擊,聲譽受損。雖然已還他清白,但也希望警方以後不再出錯。
當地警方對於出錯表示道歉,並表示已採取措施避免再有同類事情發生。至於在該事件中警方為何存有無辜者的檔案照片則沒有加以說明。
可參閱報導:
Police pay substantial damages to man wrongly identified in press as a rapist
http://www.pressgazette.co.uk/police-pay-substantial-damages-man-wrongly-identified-press-rapist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