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家報紙幾年來不時披露多宗獨家罪案消息,原來訊息源自警方電腦系統,一名受賄洩露多宗案情的警察終遭嚴辦,上星期被判入獄兩年。

該名警察是以屬於普通法的「公職上行為失當」(Misconduct in Public Office) 罪行而非以《賄賂法》(Bribery Act)定罪,突顯公職人員有違職守、危害社會的嚴重性。公職上行為失當罪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而若以賄賂法檢控,最高刑罰則為十年監禁。

 

定罪警察為48歲的Timothy Edwards,在2008至2011逾三年內收受一家報紙共二萬二千鎊,期間他駐守倫敦希斯路機場,利用職權方便擅自取閱警方電腦系統內的犯罪案件及拘留紀錄,向報紙先後提供了近三十宗各類案件內情,有涉及多個名人的,毒品走私的,以至一些航班機組人員的荒唐事。

 

控方指出,其中一宗案件涉及一名女子的報案資料,經報紙以性醜聞大肆炒作後,該女子在極度羞愧之下一度試圖自殺。

 

辯方律師代為求情稱,去年已被警方革職的被告自知有違職守,所作所為已對他人造成重大傷害,而他亦深感懊悔。

 

他的控罪是於2008年3月31日至2011年7月1日的期間內犯下公職上行為失當,被告認罪。

 

法官判案時指出,被告儼如是收到兩份薪酬,既為警方又替報紙做事,犯下此種行徑實辜負公眾對警方的信任,並以其披露案件數目之多,所收受款項,以及犯案時間之長,而致案情特別嚴重。

 

至於涉及此案的報紙,檢察官表示正另案偵查,法官應控方要求限制傳媒在報導本案時披露該報名稱。

 

可參閱報導:
Policeman who sold newspaper story which prompted woman to attempt suicide is jailed
http://www.pressgazette.co.uk/policeman-who-sold-newspaper-story-which-prompted-woman-attempt-suicide-jailed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