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幸宜|特約記者採訪報導
台大新聞e論壇日前舉辦【我要好新聞】採訪權新聞議題講座,邀請到苦勞網創辦人孫窮理、獨立媒體工作者協會理事吳東牧、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記者楊鵑如四人與談,希望能針對公民記者與一般記者的權利義務差異、記者採訪權的定義、以及如何面對政府阻擋記者、人民採訪抗爭或公民記者該如何應對官方以開放態度邀請採訪等,能有更清楚的界定及討論。
從318反黑箱服貿運動發生至今,其影響力已經透過新聞傳遞、擴及台灣社會許多層面。而許多各式「非主流、典型」的媒體組織和公民記者,更逐漸成為許多人仰賴的資訊提供者。
然而,反黑箱服貿運動時多次發生的採訪衝突和記者的困難,至今仍未有深入討論,吳東牧就表示,過去老三台時代媒體數量雖然少,但還是不乏會有媒體衝突,因此在現今媒體數目如雨後春筍般增長的同時,如何去協調和平衡各家媒體,就慢慢變得重要。
公民記者或獨立媒體,如何避免成為特定團體的公關宣傳管道?
公民記者的概念在近幾年達到盛興,現在有許多人手持DV或相機,就能稱之為公民記者,赴新聞現場做紀錄。對此,孫窮理強調:「所謂記者的採訪權,是衍生於社會大眾知的權利」,但現今政府卻很常以公聽會、溝通會當手段,以各種名目力邀公民記者或獨立媒體採訪,強迫簽到,最後卻流於背書、或利用公民記者行公關宣傳之實。
孫窮理認為,記者對自己的角色定位一定要很清楚,不同於公民團體有特定的訴求,記者必須以批判的角度來看議題,而出席這種官方場合,該做什麼與不該做什麼,界線還有待摸索。
公庫記者楊鵑如談到,公庫過去都是以報導社運新聞、直擊抗爭現場為主,只是社運媒體並不等於「社運者的媒體」或傳聲筒,因此也並不是所有的議題都必須報導或出席。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的張宏林也說,其實記者出席任何場合都不能持有特定立場,但出席並不代表認同,不出席也不是解決辦法,公民記者在未來可以有更多更積極的作為,比方自己也辦對談,邀請政府官員參加之類,才不會淪為各說各話。
與會四人都再三強調,作為公民團體或公民媒體的界線必須要拿捏清楚,最後,吳東牧也說,現今媒體的傳播型態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但唯一不變的是,初衷都希望能將值得公眾知道的訊息傳播出去,以及做好監督工作,因此出席或不出席官方場合其實並不是重點,最重要的還是站穩自己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