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現行君主立憲制度,民選政府執政,君王不掌實權,不過問政務,這是一貫的說法,但實情又如何呢?近年,英國媒體報導身為儲君的查爾斯王子十年前起多次親自去信首相及多個大臣,這情況自然惹起議論紛紛,而王室及政府兩方面則一直拒絕公開信件內容。不過,在被視為左傾的大報《衛報》多年努力爭取之下,克服重重困阻,上星期終於通過最後一道法律程序讓信件得以公開於眾。

 

  儲君信件備受爭議,問題不在於他跟政府首長談些什麼問題,而是他身為儲君,此舉是否有干政之虞?

 

 

這批信件是他於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期間向當時多個政府部門首長發出。王子工於書法,喜好畫線突出文句,也多用感歎號,由於書法獨特而被人形容之為「黑蜘蛛備忘錄」。

 

  一直極力反對信件公開的前任英國檢察總長Dominic Grieve稱,這批信件反映了查爾斯王子極為深切的個人意見和信念。

 

  打勝官司將儲君信件公開,《衛報》欣慶乃英國新聞自由一場重大勝利,其他支持公開信件的報章如《每日鏡報》亦認為,法院之決定彰顯了在民主社會中,人民有權知道未來國君究竟向政府首長提出了哪些問題。《獨立報》則指出,事情使人們不再暇想英國君王乃政治中立,而把信件公開正屬合情合理。

 

  不過,報界中也非一面倒支持公開信件,一些評論如《每日電訊報》的社論稱,最高法院的決定令人遺憾,而查爾斯王子是應該有權跟政府首長私下交換意見的。

 

  信件公開確實經過了多年複雜的法律訴訟,繼最高法院在三月時批准信件公開之後,本月再進入最後一道法律程序。擁有最終行政司法審查權的上級仲裁庭(Upper Tribunal)本月12日一再裁定准許將信件公開,不得設定出版限制,而將信件公開時,除查爾斯王子的名字外,可將部份遮蓋以保護相關人士的個人資料。

 

訴訟多年,困阻重重

 

  《衛報》多年來一直以記者Rob Evans的名義,援用維護公眾知情權的《資訊自由法》爭取公開信件,以下簡述事情經過:

 

  2009年12月,報載威爾斯王子在過去三年多次寫信給多個政府部門。威爾斯王子遭批評其直接接觸政府首長就是干預政府政策。據《衛報》報導,王子本人自2006年起多次寫信給領導八個政府部門的政界人物,而他的顧問也有五次這樣做。《衛報》援用《資訊自由法》規定取得這些遊說的證據,但政府部門方面則一直拒絕披露信件內容。

 

  2012年9月,《衛報》記者援用《資訊自由法》上訴成功,政府須披露信件內容。七個中央政府部門獲頒令須交出該批由2004至2005年七個月期間內的信件。《資訊自由法》仲裁庭三名法官一致裁定《衛報記者》Rob Evans勝訴,他乃上訴反對資訊專員維持政府部門拒絕發佈信件的決定。

 

  2012年10月,檢察總長否決將信件披露。檢察總長Dominic Grieve表示查爾斯王子寫信給七個政府部門是他「準備登基」舉動的一部份。檢察總長根據《資訊自由法》簽發一封文書,否決將信件披露。

 

  2013年7月,檢察總長阻撓公開披露信件的決定,獲得高等法院維持原決。高等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定檢察總長運用否決權屬於合法,並指出檢察總長具有合理理由作出此一決定,「此案性質特殊,宜須運用部長級否決權阻止披露以保障公眾利益。」

 

  2014年3月,上訴庭裁定檢察總長之運用否決權屬於違法。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裁定檢察總長簽發之文書應予撤銷,「理由為他並無良好理由推翻《資訊自由法》仲裁庭之決定,同時,他的做法不符合歐盟法律。」

 

  2015年3月,英國最高法院拒絕推翻一項裁決,從而對公開信件一事清除法律障礙。檢察總長提出法律挑戰,反對上訴庭裁決他阻止公眾看見信件屬於違法,但遭最高法院法官駁回。

 

  首相卡梅倫對於最高法院裁決表示遺憾。卡梅倫表示:「此事關乎一項原則乃是王室成員應可在保密情況下向政府表達意見。我想多數人都會同意這是十分公道的。」

 

  2015年5月13日,王子信件終由內閣辦公室、資訊專員及《衛報》同日公開。信件披露時有部份遮蓋,此乃遵照《資訊自由法》仲裁庭原先判令,有關材料發佈時,除查爾斯王子名字外,須作某些遮蓋以保護相關人士的個人資料。

 

可參閱報導:

 

http://www.pressgazette.co.uk/prince-charles-black-spider-memos-be-published-today-following-guardians-ten-year-foi-battle?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2015-05-13&utm_source=Press+Gazette+-+Daily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