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報業竊聽醜聞帶來的索償問題幾年來一直沒完沒了,繼新聞集團向幾十名遭竊聽名人名星作出大筆賠償之後,近期焦點落在另一大型報業集團身上,鏡報報業集團的第一批索償案自3月時審訊3星期後,上星期宣判,高等法院下令鏡報報業集團須向八名名人名星合共賠償逾120萬鎊,而平均個人賠償數額更在新聞集團同類賠償之上。
高等法院法官表示,除上述首批索償定讞之外,目前有大約70宗尚未審理,另有10宗已和解處理。
為了應付未來陸續有來的其他索償,鏡報報業集團現已撥備2千8百萬鎊。
不過,面對竊聽索償的利淡消息,鏡報報業集團股價仍能企穩,分析人士認為,鏡報報業集團因近期公佈業績時報喜並公佈5年來第一次派息,對穩定股價大有幫助,自從索償案3月開審以來,所幸其股價跌幅至今不及一成。
高等法院法官Mr Justice Mann裁決稱,本案有關的竊聽是於1999年至2009年期間發生,賠償損失金額足可反映侵害個人隱私情況有多嚴重並煩擾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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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賠償的八人有著名足球員、名星、電視台高管、電視監製、諧星、空姐等,
每人獲賠償7萬多至26萬鎊之間。代表律師David Sherborne力陳鏡報報業集團旗下報紙自1999年中起,有系統地以非法手段收集他們的個人私隱訊息,藉此謀利,對各受害人造成了身心重大傷害。
登出愈多就賠得愈重
據指出,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是依竊聽次數,非法取得的資料見報次數,歷時多久,以及個人隱私受到傷害程度等因素而定。在累加計算之下,高賠償金額便告定出。
以女演員Sadie Frost為例,鏡報侵犯其隱私的報導在4年內登出30篇,竊聽罰4萬鎊,竊聽帶來之不安罰3萬鎊,私家偵探查案費用1萬鎊,累計起來,就要賠上26萬鎊了。
英國過往最高額的侵犯隱私賠償是早幾年已停刊之世界新聞週報賠給方程式賽車界名人Max Mosley,賠6萬鎊,那是僅因一篇報導而起的。
換言之,高等法院對鏡報一案的最新判決是立下了新判例,顯示侵犯隱私的報導刊出的次數將成為計算賠償的重要依據,即登出愈多就賠得愈重。
一直推動爭取竊聽索償的社運組織Hack off表示,未來的索償仍有以百計,而鏡報現正低估未來的賠償數額,恐怕將比該報預計的多上10倍也說不定的。
可參閱報導:
http://www.pressgazette.co.uk/judges-ruling-due-trinity-mirror-phone-hacking-damages-trial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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