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許家馨、蘇慧婕、黃丞儀

 

  言論自由是民主還是謠言孳生的場所?網路創造一個多元價值的平行社會,卻也在無形中改變人們對於民主的想法。哲學「非」星期五在去年十月時,邀請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員許家馨,以及歐美所研究員蘇慧婕,以「謠言、言論自由和公共領域─從Cass Sunstein的民主理論與公民共和主義談起」為題,一同和大家從哈佛憲法專家桑思汀(Casa Sunstein)的民主理論,思考網路民主的概念。

 

民主需有理性溝通的機制

「民主」二字其實會讓人產生畏懼,尤其是在一個教育不普及、社會階級大的年代,而公民共和主義的出現,不只是個別個人、個別個人的集合而已。而是一群人所集合的「公眾」,高於個人理想的想像。許家馨提出桑思汀對於公民共和主義的看法,認為「民主並非只是探討『由誰來做決定』,如果只將國民主權丟回給人民,便只會產生多數決的偏好。公民共和主義更著重於「理性」,也就是審議民主的過程。

 

  在高度複雜分工的社會,參與式民主並非唯一可行的道路。許家馨先生認為,所謂的民主是創造一個架構,讓大家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標,而政府不加以干涉。因為所有人參與做決策,並非好事、也不可能。對於桑思汀來說,審議民主並非要和參與式民主掛勾,而是創造機制。在共和主義的思想下,政治平等是最重要的,人人都有提供意見的權益,而層層檢驗的過程、去蕪存菁,即是分權決策存在的意義。

 

仇恨不在德國的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言論自由保障的是自我實現、民主健全,還是真理的尋求?蘇慧婕研究員以歐洲為例,在德國,便訂立如有已知錯誤的宣稱、謠言可予以刑法禁止,且規定仇恨性言論可處與有期徒刑,其諸多個案卻顯示出此條例的不平等與主觀性。她更指出,在多元社會中人們獲取資訊的管道是碎裂、極端的,尤以臉書造成的同溫層現象,即便德國以刑法懲處仇恨性言論,依舊難以阻止此問題。

 

  另外,國家在言論自由下,該扮演什麼角色?許家馨先生認為,言論自由最需要保障的即是最不重聽且意見相左的言論,例如美國在多元、多種族的複雜環境下,法律的基本原則為「不能有觀點的歧視任何一方意見,即便是仇恨言論。」即便桑思汀在書中曾提及,國家應該介入言論市場,但蘇慧婕便提出質疑,「國家能強迫人們接受某些資訊嗎?」這也是公民共和主義下言論自由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