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截取自聯合影音新聞

 

  今年1月2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決議通過併購中嘉案,遭致社會輿論及反對黨團的批評,而背後爭議在於遠傳企圖透過「買債不買股」的方式,規避黨政軍條款限制,以順利取得中嘉經營權(中嘉系統是國內目前最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然而,位居議題核心的「黨政軍條款」,在近年來也面臨存廢的爭論。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一波的廣電三法修法中,黨政軍持股對於媒體投資的限制幾乎全面解禁。

 


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


2003年廣電三法所增訂的「黨政軍相關條款」,淵源於1995年的「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在國民黨一黨獨大時代,從1962年台灣第一家電視台「台灣電視公司」開播,至1969年「中國電視公司」、1971年「中華電視公司」陸續成立,形成三強鼎立的局面。(俗稱老三台)這三大無線電視台,官股比例皆高,人事安插由國民黨控制,在有線電視尚未成氣候以前,三大無線電視台壟斷了台灣人的收聽權利,也扮演國民黨政府一言堂的角色。[1]

 

  因此在解嚴之後,社會團體開始要求打破媒體壟斷局勢,訴求「黨政軍釋股,股權大眾化;全面翻修廣電法,確立編採自主。」[2]直到首次政黨輪替才正式增訂條款,嚴明禁止黨政軍介入媒體投資。

 


數位匯流與黨政軍條款


近年來面臨數位匯流與媒介整合的趨勢,單一媒體公司為了追求跨媒體整合效益,紛紛投資或併購他家媒體。原本立意良善的黨政軍相關條款,反而在數位匯流時代成為跨媒體整合趨勢的絆腳石。

 

  因此,在匯流趨勢下NCC於2009年11月公布修改《衛星廣播電視法》第9條,並提出甲、乙兩個修法版本。甲案「准許政府或政黨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或受託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事業發行股份總數的5%以下,或直接、間接持有衛星廣播事業發行股份總數的10%以下。」;乙案「不准許政府或政黨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受託人直接持股,但允許間接持股10%以下。」

 

  NCC此舉,可以說率先引發了台灣社會對於黨政軍是否廢除的爭議。NCC認為黨政軍退出媒體條例在現階段已不適用;且放寬黨政軍資本進入媒體,一方面可以就地合法目前政黨資本轉頭於媒體的情況,令一方面,可以增加投資於媒體產業的資本來源。[3]

 


受到黨政軍條款限制的併購或投資案例─


2008年,與中華電信長期合作的網路影音公司愛爾達,拿下全世界第一個奧運數位轉播授權。中華電信當時持有愛爾達31.7%,約6,000萬元的股權。中華電信與愛爾達計畫在MOD播放,一舉拉高原本低靡的用戶數,但卻因為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35%股權,違反黨政軍條款,中華電信應而火速從愛爾達撤資。雖然後來由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買下愛爾達31.7%股份的缺口,使得奧運數位轉播順利於MOD播放,但這也顯示黨政軍條款使得中華電信的MOD只能經營「純平台」業務,無法進一步經營頻道業務與內容。[4]

 

  2009年9月,台灣大哥大宣布併購有線電視系統商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卻因為台灣大哥大母公司富邦金控有15%股份來自台北市政府,違反「黨政軍條款」,遭NCC駁回。2010年台灣大哥大改變策略,由董事長蔡明興與副董事長蔡明忠以私人名義成立「大富媒體」,規避「黨政軍條款」,NCC才核准併購。[5]

 

  2015年7月30日,遠傳電信合縱連橫摩根士丹利亞洲(MSPE Asia),以「買債不買股」的方式,迂迴的入主中嘉,規避黨政軍條款,因為遠傳電信約2.88%股權由政府四大基金(退撫基金、郵政儲金、勞退基金及勞保基金)持有。「買債不買股」的方式指,由MSPE Asia召集投資者成立子公司,併購中嘉集團,並發行公司債。接著,遠傳則有默契的認購MSPE Asia子公司的債券,買進171.2億元的公司債,間接掌握中嘉。[6]

 


通訊匯流法與黨政軍大鬆綁


最近一波黨政軍爭議,是NCC於民國104年10月14日,審議通過「傳播匯流法」草案,將以往對黨政軍投資媒體的限制廢除。NCC強調傳播匯流法的精神是為降低市場進入障礙、提高跨業競爭、解除不必要管制、因應跨國服務,其中便是對黨政軍限制的大鬆綁。NCC表示,除非預算法或是政黨法,對於黨政軍投資無線電視台、頻道商、直播衛星及無線廣播電視等四大事業有所限制,否則NCC不會限制黨政軍投資,並全面開放。

 

  在這波黨政軍大鬆綁中,業者熱見其成,如中華電信總經理石木標表示「太好了」,他說,如此一來,中華電信不只可以開放與有線電視業者公平競爭,而且,中華電信也會開始自組頻道、最重要是可以自製頻道節目。[7]

正反意見

 


而在社會輿論與專家的各別意見,雖有扞格,但重點已漸漸轉移至「黨、政、軍」是否分開規範,以及本次匯流法的另一決議,即「開放外資間接持股無線電視頻道股權,上限為總股份的20%」等議題。

 

  反對者的理由,如「雖然台灣已邁入民主社會,但媒體仍有被黨政軍控制的風險」、「開放黨政軍投資媒體,是幫了中華電信與遠傳電信大忙。其中遠傳與摩根士丹利亞洲合作,併購中嘉,背後不只有規避黨政軍條款的疑慮,且摩根士丹利亞洲還有中資的色彩。NCC說的沒錯,媒體產業所面的時空環境已經不同。但NCC沒說的是,媒體作為第四權產業,要思考的投資者身分,不只是黨政軍,還有大型財團,特別是背後隱藏操作輿論以遂行特定政治利益的財團。」[8]

 


法學界的觀點


在法學界,2015年11月23日,由台灣本土法學雜誌所舉辦的「私法自治交錯於廣電三法與黨政軍條款」講座。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城仲模認為,「讓黨政軍進來媒體是自找麻煩」,社會必須重視這個議題,並維護作為第四權的新聞媒體。[9]

 

  與談者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羅承宗指出,過去黨政軍問題,討論的是老三台的問題;新時代的黨政軍問題,應區分為國家資本也就是「官股」,以及政黨資本。官股投資媒體的比例可以磋商,但「政黨」投資則應該另立政黨法規範。

 

  然而,羅承宗更強調外國持股的規範,必須區分對台灣友善或敵對的國家,若我們在國安全仍以對岸為假想敵,則對於中資勢必嚴格審查。他以「東森電視的買家具有解放軍的背景」為例,指出行政院對黨政軍不影響媒體發展的看法脫離現實情況,現在甚至連對岸的黨政軍都來了。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呂理翔則提出不同的觀點。他認為現今媒體選擇多元化,光是有線電視就有兩百多台,因此呂理翔指出,我們不需要太過憂慮黨政軍條款的鬆綁。若大家害怕黨政軍操控媒體,為特定集團服務,其實是可以選擇收看其他頻道,市場具有自由淘汰的機制。尤其是新興媒體的出現,我們期待在自由多元的環境,培養理性、具有意識的受眾。這樣的消費者圖像,在數位化的環境中,雙向性的互動與過去單向性的情況完全不同。因此國家太強調透過法律來管制媒體的播送,反而扼殺媒體自由的環境。[10]

 


傳播學界的觀點


數位匯流協會理事長吳世昌說,無線電視台虧損累累,開放外資可改善,但也坦言有陸資暗自投資、媒體染紅疑慮;黨政軍條款也已不合時宜,對市場競爭有害。[11]

 

  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馮建三指出,無線電視三強鼎立的態勢已不復見,然而台灣電視的各種疑難雜症卻變本加厲,黨政軍已非問題的根源。再者,「黨政軍」這一名詞在現今民主化的台灣社會已不適用。首先,黨、政、軍三者不同。「黨是私人組織;軍是政府的一部份,但不該涉及內政,只能對外;政府統籌內外,其存在的必要與正當性,是做公僕。」如英國的BBC、美國的BBG都是政府打造的(準)公共媒體,因此由政府投資公共媒體的興造,對台灣傳媒環境亦可能有正面的貢獻。相反的,若上位者執意將黨政軍串聯再一起,則可能企圖混水摸魚,以「軍政」掩護「黨」私的利益,圖利特定的政黨需求。[12]

 

  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副教授管中祥認為,政府並不是不能「投資」媒體,相反的有許多廣電媒體的資金都是政府投入支持。包括北高兩市的市政電台、中央社、央廣、教育電台、公共電視、原住民及客家電視台等。這些由政府投資的電台大部分都具有提供公共資訊的精神,但部分媒體仍存在政府上下其手的痕跡。如最為人詬病的中央社,以及公廣集團董事會也曾受到政府(政黨)干預。因此,政府不是不能「投資」媒體,而是該如何規範,言明可投資的類型,不讓媒體成為政客與政府的傳聲筒。[13]

 


參考資料來源


[1] 黃意植(2014)。《發展型國家的退場與升級:比較台韓電視產業》,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博士論文。


[2] 台灣教授協會(1995.3)。〈「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宣言〉,《台灣教授協會通訊創刊號》。


[3] 簡旭伶(2009.11.26)。〈放寬黨政軍三退媒體 是修法首要選項嗎?〉,《立報》。


[4] 財訊(2015.6.14)。〈愛爾達執行長陳怡君如何站穩IPTV女王寶座〉。


[5] 戴智權(2012.11.16)。〈媒體經營者為追求綜效、不惜砸錢併購〉,《傳媒與教育》,200期。


[6] 楊鎵民(2015.9.25)。〈遠傳要併購中嘉 得先跨過兩條法規限制〉,《傳媒與教育》,341期。


[7] 林淑惠(2015.10.15)。〈黨政軍 可投資無線TV台〉,《中時電子報》。


[8] 吳學展(2015.10.15)。〈NCC撤除「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到底為誰解了套?〉,《報橘》。


[9] 曾一禾(2015.11.24)。〈陸資背景DMG買東森?學者:黨政軍解禁須考慮兩岸關係〉,《今日新聞》。


[10] 楊鎵民(2016.1.8)。〈黨政軍條款與無線必載爭議多 法律專家如何看〉,《傳媒與教育》,356期。


[11] Zou Chi(2015.10.15)。〈NCC大鬆綁黨政軍、外資投資媒體 管中祥:政府恐能影響輿論〉,《關鍵評論》。


[12] 馮建三(2015.11.29)。〈埋葬黨 政軍再造公共媒體〉,《東方報業集團》。


[13] 管中祥(2015.11.6)。〈黨政軍投資媒體不好嗎?〉,《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