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日前公佈世界180個國家地區的2016年新聞自由度評級,英國今年跌至第38位(在2000年時曾排名第19位)。英國今年排名比去年下跌4位,理由被解釋為當局大打反恐牌,往往將打擊恐怖主義及嚴重罪行的法律用於新聞記者之上。

 

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美國第41位、台灣亞洲第1、排第51、香港排第69、韓國和日本分別排70及72位,集權色彩濃厚的新加坡排154,而中國則倒數第5居176位,緊隨其後在排名榜上墊底的國家是敘利亞、北韓和非洲國家厄立特里亞。北歐國家最尊重新聞自由,排名榜首四國是北歐的芬蘭、荷蘭、挪威和丹麥。

 

無國界記者組織的年報對英國的新聞自由度評論稱,在2005年倫敦公共交通炸彈襲擊事件發生之後,英國政府翌年即推行《反恐法》限制表達自由,而當局並利用於2000年通過的《調查權力規例法》可以國家安全受到威脅為由,取得記者的通話紀錄。最差的情況則是,雖然法律上也有保障消息來源,但英國警方自1984年以來往往以維護司法公正的名義,要求法庭下令媒體交出記者手上不作刊出的消息來源資料。

 

去年,英國截取通訊專員公署(the Interception of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er’s Office) 已披露英國警方在三年之內曾對82名記者援引《調查權力規例法》而秘密查閱他們的通話紀錄並查出屬於保密的消息來源。

 

當然,時至今日,執法當局這類要求將須另行獲得司法批准,而有關規定正將寫入新的調查權力法案之中。

 

英國全國記者公會及有關人士都密切關注此事。他們最大的憂慮始終是,在新制度之下,執法部門仍將獲授權可以申請經由通訊供應商方面暗中查閱記者的通話紀錄,而新聞機構將既不知情亦將從無機會提出反對。

 

同時,根據英國現行的《反恐法》,記者亦可被迫向警方披露任何可能涉及恐怖主義的消息來源有關資料。

 

可參閱報導:

http://www.pressgazette.co.uk/use-anti-terror-legislation-against-journalists-sees-uk-slip-down-world-press-freedom-rankings?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2016-04-20&utm_source=Press+Gazette+-+Daily+2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