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左至右,賴素盈、劉蕙苓、何吉森、陳依玫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六月四日於台大校友會館主辦「從隨機殺人案談-新聞亂象及解決之道」講座。與談人包括資深媒體人劉蕙苓(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陳依玫(STBA衛星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何吉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秘書),以及賴素盈(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四位分別代表產、官、學、非營利組織的與談人,從新聞報導隨機殺人案的方式、記者的角色混亂等亂象出發,探討自律、他律和政府所能發揮的作用。

 

新聞亂象一:新聞娛樂化、報導缺乏同理心

「媒體的新聞內容和娛樂節目愈來愈接近。」賴素盈站在閱聽人的角度提出個人的觀察。她說,新聞內容的娛樂化,讓身為第四權的新聞工作者在專業角色上逐漸模糊化,譬如詢問受害者家屬的個人感覺等提問內容,只會激起憤怒情緒,對釐清事實無益。

 

 


  賴素盈以美國新聞從業人員的「工作倫理守則」說明,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面向是追求真實、促成對話。她提到不論是小燈泡事件、北投殺童事件、鄭捷事件,媒體每天不斷重複播放現場畫面,彷彿不斷上演恐怖電影,但實質上並沒有促成社會對話。此外,賴素盈認為,屬於「普級」的電視新聞,不但對血腥畫面應嚴格把關,新聞從業人員更應該意識到製播的新聞會對閱聽人產生何種感受,應具備同理心。

 

  何吉森也提到,今年初公布的廣電三法修正案,其中有一項除了要尊重多元文化、善盡社會責任,另外很重要的是維護人性尊嚴。他表示,新聞媒體在報導時不應為了收視率,而應從人性的角度去思考。

 

新聞亂象二:製造社會恐慌和對立

劉蕙苓針對隨機殺人事件,整理出幾個新聞媒體在處理相關報導時的問題。包括標題嗜血、描述過多細節、一線記者的情緒投射等。

 

 

  「媒體下標慣用人魔、冷血、斷頭、群情激憤等詞彙,」劉蕙苓說,這種負面框架很容易引起社會情緒和恐慌。此外,3月28日小燈泡事件發生當天,她觀察晚上十二點到凌晨兩點之間的電視報導,內容包括嫌犯在哪裡買凶器、穿過哪條街、停留時間等,都有非常清楚地描述。劉蕙苓說,隨機殺童事件對當地造成的恐慌可能會維持很長一段時間,但它對台灣社會而言是特殊的偶發事件,而媒體的報導卻不斷地擴散不安氛圍。

 

  劉蕙苓也觀察到第一線採訪新聞的記者,因為個人情緒過度投射,而用生氣地口氣質問嫌犯。「記者到底是參與者還是採訪者?」劉蕙苓說,當記者投入情緒時,是激起社會的仇恨對立,而不是促成理性對話。


網路平台管理不易:擴大新聞事件的負面影響


劉蕙苓說,目前網路的管理不易,譬如小燈泡事件發生時,很多未經處理的照片最先在網路上擴散。陳依玫也說,小燈泡事件時,她所屬的STBA發起新聞自律,但她質問「網路媒體的新聞自律在哪裡?」她表示,電視台必須符合一定的標準並完成營運計畫,才能領取執照,但網路新聞不需要執照,也不用營運計畫,遇到重大新聞事件時,管理上就很難控制。

 

 

 

 


  陳依玫說,現在的環境在變,媒體的定義也在變。她認為,雖然出現許多新的網路平台,但不變的是報導原則仍應以公共利益為前提、促成社會對話,同時也要去衡量比例原則(譬如公共人物和市井小民的報導篇幅)。

 

強調媒體自律 同時以「媒體識讀」提升他律力量 

何吉森以解嚴前後的政府角色,說明對新聞媒體的管理方式。他表示,解嚴前,政府只要一通電話,媒體就會受到管束,責任完全在政府身上,但現在已經是民主時代,對媒體的管理方式應依序採用自律、他律和法律。他以跳探戈為例,解嚴之前媒體跳出去,政府就把它拉回來,但民主時代裡,媒體應先有自律,再來是他律,如社會公民組織或是代表第五權的公民記者,最後才是政府。何吉森說,若自律和他律成效不彰,政府還是會去畫下紅線,將新聞媒體拉回舞池中央,但如果媒體還是執意跳出紅線,政府仍然會吹哨請對方來喝咖啡(約談)。

 

 

 


  何吉森表示,最重要的還是媒體自律。他說,新聞媒體應將自律規範放在網站上跟民眾互動,讓民眾成為真正的媒體主人。他律方面,何吉森則希望政府以外的一些外部組織、NGO等可以發揮力量。同時他也表示,政府有責任去協助人民做好媒體識讀。

 

  賴素盈認同應多從事閱聽人的媒體識讀。以「教育」視角出發的賴素盈補充說道,這次小燈泡的事件,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在臉書上把所有主流媒體的電話都放上去,鼓勵和建議家長們、閱聽眾直接打電話向媒體抗議,她認為這樣的作法有助於減少媒體亂象。劉蕙苓也說,要讓社會對話能持續地進行,應該提升他律的力量,讓閱聽大眾能扮演更主動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