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導都是證明題(上)/吳淑鈴
七月盛夏,約六、七十名學員為了參加已連續舉辦六年的「調查報導工作坊」,一早就頂著烈陽抵達會場。由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優質新聞發展協會主辦,台大新聞所協辦的調查報導工作坊,今(2017)年以「如何進行事實查核」為主題展開討論。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蘇正平指出,從事調查報導的新聞工作者,像是置身漩渦的水手,必須在狂暴的海流中保持冷靜,希望在假新聞氾濫的今日,能培養出許多厲害的優秀水手。
調查報導工作坊第一場與談人《財訊》雙周刊總編輯梁寶華(圖右)、《新新聞》總編輯楊立傑(圖左),與該場次主持人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胡元輝(圖中)。
「全世界的調查報導工作坊,大家有志一同地探討假新聞議題。」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胡元輝表示,英國的調查報導中心每年定期舉辦工作坊,今年的主題和我們不謀而合,討論在「另類事實(非真實的虛假內容)」跟「簡單的謊言」充斥中,調查報導可發揮的功能和影響力。
工作坊的第一場課程由國內兩家雜誌媒體-《財訊》雙周刊、《新新聞》的總編輯,從各別的自身經驗、遭遇的挑戰和困難出發,分享他們如何執行調查報導和事實查核的技巧和方式。
《財訊》總編輯梁寶華:調查報導都是證明題
「所有的調查報導都是證明題!證明其為真,並放大局部為真的部分。」從事新聞工作27年、擔任《財訊》總編輯5年的梁寶華認為,財經媒體所有的調查報導都是證明題,任何的指控、採訪對象不願意說明的內容,都必須證明內容為真。
梁寶華指出,財經雜誌的調查報導有兩大類型,第一類是可以拉高競爭門檻的資料整理功夫,第二類是記者必須積極處理當事人拒訪的主角缺席議題。
第一類調查報導:下苦功 搜索大量公開資料
「財經媒體基本上是從事數據資料的工作。」梁寶華說,《財訊》曾經調查上市櫃公司給員工的薪資福利是否跟公司的獲利率同步成長,而台股上市櫃公司總共有一千六百多家。「這個調查起碼花了記者半年時間,因為制式的財報缺乏這個項目,我們只能一家一家去查每個公司過去五年的年報。」
地毯式的搜尋海量數據資料是必要功夫。他以《財訊》第517期封面故事〈無良老闆搬錢內幕 可轉債淪坑殺投資人工具〉為例,說明財經報導需耗費的時間和苦工。梁寶華解釋,一個不良的老闆會為了要發行可轉債而操弄股價,增加自己的獲利,卻嚴重影響眾多小股東的權益。他表示,如果是以前的年度數據,可以從財報上得到,但當年度必須查詢臺灣證券交易所的重大訊息網頁,所以負責的記者要一個一個統計出所有上市櫃公司的資料,才能獲得深刻的資料事實和內容。
第二類調查報導:上窮碧落下黃泉 積極處理拒訪、尋找關鍵受訪人
調查報導需要透過大量的明查暗訪訪談到關鍵人物,記者須面對的第二類工作是關於關鍵當事人拒訪或不易接觸到的情形。梁寶華說,拒訪的原因很多,主要可分成三種情形。第一種是認真經營的公司,態度低調不願意接受採訪,「愈是這樣的公司,我們愈應該報導。」這時他們採取的作法是「上窮碧落下黃泉」,盡可能訪問到所有利益關係人,以獲得這家公司的資訊樣貌。
另一種情形是很多公司有好事的時候拼命找媒體,發生壞事時卻避而不見。梁寶華表示,公司在好事情時提供的訪談內容基本上和廣告無異,「但出壞事情的時候,才是我們應該要去用力的地方。」
第三種情形是重大事件的當事人躲起來、不易找到,或因當事人過去從未是媒體焦點而訊息不明。譬如最近台灣和香港的壹週刊以五億港元賣給一名商人黃浩,「香港有些報導有提過他,《財訊》也很努力追查,這個叫起底,調查這個人的背景和政商關係等。」他表示,這類題目通常都需要花費較多力氣。
官司纏訟 從事調查報導需面對的險境
梁寶華認為,面對任何報導題材都不能見獵心喜,做任何指控前都必須十分謹慎。
《財訊》第457期封面故事「一顆新藥600億炒股大騙局」,讓《財訊》和新藥公司基亞纏訟了一年。梁寶華說,進入司法程序後,「自證清白是最困難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還好我們沒有敗,最後還是和解了。」和解那天,梁寶華把他認為的三個錯誤要點寫下來,作為日後必須謹記的項目。
第一是關鍵採訪的錄音留存。「錄音就是證據!」梁寶華說,除非受訪者非常清楚地告訴記者,他願意接受採訪,但是不准錄音、不准有名字。這時記者就要針對受訪者講的每一件事,去做更周延的證明。
第二點是平衡報導的基本動作。他表示,現在有很多同事不願意這麼做,因為記者會覺得他採訪到的內容都是真實的。「但通常我再去問當事人的時候,對方很可能會全盤否認。」所以梁寶華認為一定要做到平衡報導,而且一定要錄音,「如果對方不願意答覆,記者就要把撥電話或是傳真的紀錄留下來,這些都是必要的步驟。」最後一點是必須有一個幫忙過濾文責的律師。《財訊》有一個律師顧問,要刊出的文章都會先讓律師看過。「但是讓律師看過、修改過的文章,通常賣點也不見了。」他笑說。
「千萬不要見獵心喜!」梁寶華說,他當了這麼久的總編輯,一直提醒自己不能見獵心喜。他表示,如果資料不完整,或是有錯誤的引述,對指涉的報導對象會產生非常大的傷害。同時他也強調千萬不能心存偏見,或對某些人有既定成見,要設身處地站在對方角度思考,「總之做任何指控之前,一定要非常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