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力求推動向谷歌、臉書以及其他網路巨頭徵稅(上)/林佳樺編譯


 
歐盟認同法國主張對歐洲境內的巨型跨國企業徵稅的做法,以增加更多稅收。

 
 

歐盟執委會(The European Union’s executive body)承諾會制定新的稅法,以利於向一些網路巨頭公司徵稅,像是臉書便是其中之一,其主要辦公室就如圖示,位於愛爾蘭。照片提供:NIALL CARSON/ZUMA PRESS



歐盟執委會於早前承諾會力求制定新的稅法,以利於向一些網路巨頭,像是Alphabet集團下的最大子公司谷歌以及臉書來徵稅,這個做法目前在歐盟境內受到擁戴,這有利於向這些在歐盟境內營運的巨型跨國企業徵收更多的稅金。



歐盟執委會的此項「動作」發起於法國主導的推動,其中也有德國、西班牙和義大利的支持。歐盟執委會的主席尚-克勞德•榮克(Jean-Claude Juncker)強調了新稅收法的倡議在歐盟執委會中的接下來兩年,都有其優先權。



這四個國家的財政部長在最近一封信函中要求執委會設計一個法案是可以建立「稅負平衡(equalization tax)」的機制,使其運用在這些網路公司在歐洲經營所產出的營運收入,這麼一來「增加的稅收可以反映出這些公司原本該付的公司稅。」



之後,在愛沙尼亞首都塔林的歐盟各國財政部長會議中,這四位長官打算清楚明瞭地建構他們的稅賦想法,以同時激起各方的支持。



在金融危機之後,有些歐盟國政府也仍在嘗試穩定公共財政。而這項推動顯示了歐盟正致力於將那些官方視為在歐洲境內避稅的行為作出嚴厲處治,同時也向歐盟公民們保證大財團有盡到繳稅義務。


特別是法國的官員們,對於這些科技公司實際繳納的賦稅金額感到不滿。這幾年來,他們一直想著如何把理當繳納的稅金收回—其中也包括向網路廣告或甚至是這些公司在頻寬跟個人資料的使用上進行課稅—而這一切都只為了是要取回一些平衡,畢竟單單只是在國內通過相關稅法並不會對這些跨國企業造成影響。



雖然如此,法國已經成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在降低所謂的利潤轉移(profit shifting)的聲援者,同時法國也支持歐盟建立共同的課稅基礎。



在法國法庭駁回法國稅務當局要向谷歌課徵的十一億一千萬歐元(等同於十三億三千萬美金),推動相關稅法的壓力便從今夏開始攀升,稅務當局表示美國的公司理當要在法國境內申報更多的營運利潤,當然也要付更多的稅金才行。



除了繼續上訴,法國新上任的財政部長布魯諾•勒馬爾(Bruno Le Maire)誓言要推動新的稅法來向科技公司課稅。根據一位親近法國財政部的消息人士指出,法國財政部長致力爭取其他大的西方歐洲國家的支持,最後分別取得德國、義大利和西班牙的支持。


勒馬爾部長的課稅計劃,雖然仍在建構中,但明示了只要是超過某一定水平的營業額,這些科技公司就必須有義務在每個歐盟國家繳納那些他們從消費者身上賺來的營業額,作為稅金。親近法國財政部的消息人士指出目前提議的稅金比重尚未決定,但可能是坐落於總收益的2%到3%之間。稅金的比例設定主要是為了反映出政府認為這些公司所該付的盈利,這些盈利主要來自於每一個歐盟國家的消費者所貢獻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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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atalia Drozdiak , Sam Schechner


編譯:林佳樺


原文網址:https://www.wsj.com/articles/eu-executive-arm-to-take-new-tack-in-taxing-tech-giants-1505305589?mod=e2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