齒科醫師陳幸妤春節過後前去美國紐約,參加專業檢定考試。一如以往,陳幸妤此行引起釵h話題與新聞。在台灣,仇視她父親陳水扁前總統的政媒揣測紛紛,各種惡意指控無需證據與查證,喧騰於釵h新聞媒體。在地球另一端的紐約,幾家台灣電視台駐地記者奉台北新聞部「長官」之命,全程緊迫盯人,以致陳幸妤一走出考場,即當街狂飆,怒斥記者,「見鬼」、「變態」等字眼脫口而出。

  陳幸妤痛斥狗仔,也酗ㄛO前所未見,這次卻另外生出案外案。TVBS電視派駐紐約的范琪斐事後指責中天電視的臧國華,在紐約跟拍陳幸妤,不但違反同業事先約定,還深夜到飯店堵人,嚇壞陳幸妤,「不要再讓臧國華這個大陸人讓我覺得身為台灣媒體的一員好丟臉」。這一案外案,在平面媒報導且加入戰火之後,當然又佔去不少新聞版面與時間。

  新聞記者之間,為了搶新聞而怒目相向,惡言出口,有文人相輕的本質,也是台灣媒體惡質競爭的必然。范琪斐與臧國華之間的同業恩怨,一般嬝奶H興趣不大,況且范琪斐與中天的新聞主管各有說詞,外人亦難以公平論斷孰是孰非。值得討論的,應該是新聞媒體處理陳幸妤新聞的種種。

  釵h新聞媒體到今天還不放過陳幸妤,所持的理由是陳幸妤係公眾人物,公眾人物比一般人享有較少隱私權;而且她的家人牽涉貪污、洗錢等案,嬝奶H對其行蹤及作為有「知的權利」。在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下,陳幸妤的紐約之行,一下飛機即有記者守候,與朋友吃飯有記者跟蹤,住飯店有記者到房間打擾,考場之外也有記者圍堵。如此勞師動眾,緊迫盯人,吾人不免要問︰媒體追出什麼?嬝奶H知道了何事?

  不幸的是,台灣媒體從紐約傳回的報導,幾乎是完全沒有營養的資訊。不要說有些政媒中人想當然耳的「密會黃芳彥」純屬無稽之談,記者亂闖旅館把台灣的狗仔惡行搬到紐約上演,陳幸妤街頭發飆怒斥記者的鏡頭再出現一次。換言之,電視記者試圖把過去半年經常在陳幸妤診所外守候的場景重現紐約:問一些即興問題,捕捉新聞,偶爾還迫使陳幸妤忍無可忍,當眾狂飆,甚至出現跌跤的聳動鏡頭,順便又可為其貼上「精神有病」的莫須有標籤,另外再衍生出一大堆相關新聞,填充新聞時段。

  可恥亦復可悲的是,電視新聞如此這般,近年一再重演,只是碰上陳幸妤,記者表現更為荒誕,也激起社會更強烈批判。遠的不說,二00六年三月發生於南迴鐵路的「搞軌案」,主要是電視記者,守候於涉嫌人李泰安住家外面,長期做捕風捉影的報導,不但臆測案情,甚至為其做起居注,製播出與案情無涉之新聞內容,招致各界「報導失焦」、「藉炒作新聞話題,以刺激收視率」等批評聲浪。三年來,釵h電視台新聞部非但毫無長進,碰上其所不喜歡的陳幸妤,更變本加厲,於台北惡行惡狀猶不足,還把這等行徑搬到紐約。

  陳幸妤一度為總統千金,毫無疑問,曾經是媒體所稱的「公眾人物」。但是,在她父親卸任之後,陳幸妤還是公眾人物嗎?也有人認為,陳幸妤容或不再是公眾人物,但她的家人涉及司法案件,仍應視同準公眾人物,受新聞鏡頭照射。然而,涉案者的家人如果也視同公眾人物,豈非株連甚廣?馬英九總統曾因特別費被起訴,其家人有受到新聞界如此對待嗎?更基本的問題是,不論當事人是否公眾人物,其與公共利益無干的私人行程,是否也要受到記者緊迫盯人?同時,記者採訪可以不經當事人同意?除非記者或當新聞「長官」者能肯定回答這些問題,陳幸妤在台北與紐約所受的新聞對待,只是凸顯有病的其實是媒體本身,暴露近年新聞界不知專業與自律為何物,從而一再貶抑記者及媒體公信力的又一樁自殘行為。

  我國自一九九零年代中葉,電子媒體解禁,造成電視新聞台充斥,有了新聞自由之後,數量居各國之冠的電視新聞台並未能為公眾帶來福祉,電視新聞仍多停留在聳動激情的感官層面,深度報導與分析猶屬鳳毛麟角,國際視野普遍不足,也絕少利用網路、YouTube或公民新聞增進與社會互動,有些談話性節目甚至演變裂解社會的元凶。電子媒體的墮落,社會深受其害,公眾也在長期新聞真相不明的狀況,離耳聰目明的境界愈來愈遠,如今台灣社會理性進行公共政策辯論愈來愈難,不能說不是這種惡質媒體環境之下所導致的惡果。儘管有人發起抵制電視的公民行動,至今顯然無以挽回業界墮落為社會所帶來的傷害。

  陳幸妤紐約之行的新聞報導與記者之間紛爭,再度反映電視新聞的這一惡劣生態,而且不知將伊於胡底。最近壹傳媒打算進軍電視新聞台,有鑒於該集團唯利是圖的一貫作風,不能不令人為台灣電視新聞的品質及其社會效應,增添新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