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旬,2009年棒球經典賽,中華棒球代表隊兵敗東京。有報刊報導老將隊長恰恰已經盡力作好「賢拜」(前輩)責任;又有形容中華隊返國的漫畫標題說:「糟了,這次献(獻)給我們的不是花圈…」;幾乎同一段時間有關小四國文該教不教、考不考修辭格,而在版面上,炒熱了一陣子,而名家議論,「振振有詞」,但都令人看瞠目結舌,似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先說「賢拜」,其實就是日語的前輩。如果是引用恰恰此話,則此句應用引號括起來;否則,用前輩似乎就可以了,如此加插一個日語,也不見傳神、口語化了多少。同樣南犬之献是大陸簡體字,正式媒體版面,似乎沒有理由不用正體漢字音形義俱佳的獻—-用電腦鍵入文稿,也慢不了丁點時刻。花圈則更離譜—-應該是花環,花圈是殯儀用語;中華隊雖敗,還不致于要送花圈給他們—-送個花籃鼓勵一下吧!很多報界前輩已著書立說,解釋花圈、花環,儀隊、儀仗隊,守歲、守夜(靈)和禮品店與禮儀店都是不同的,但是一向慣于評論別人的媒介,本身似乎甚少自我檢討,以致一錯再錯習以為常。

  試以兩個小例子,側面談一下修辭學教學法。其一是眾所周知,香港中學向分中文中學和英文中學(書院),顧名思義,中文中學以中文課本、中文教學為主,這些中學在教英文時,一向特重英文文法(grammar);而以英文為課本、為主要教學工具的英文中學,則以自然學習、應用為主,甚少上文法堂的。經歷近百餘年,有研究指出,英文學校畢業生,就這樣自然而然地學了英文(語),就像小孩學講話一樣自然;而中文中學學生,一般而言,因為有文法基礎,所以英文句子,通常沒甚麼大錯誤,但因為通常都小心翼翼,膽子不夠結果妨礙了學習勇氣,寫出來的文句,也大多呆板、不夠活潑。這個議題,目前香港教育界還在討論中,而問題則更深化—-用英語、抑或母語(國語)教學?

  另一個例子是,幾乎沒有孩童不玩剪刀(scissor)、石頭(rock)、布(cloth)的,也都知道三者的相克;但廣東小孩卻另有稱謂,他們說包(同布)、剪、捶(同石頭)。剪刀、石頭、布是名詞,而包、剪、捶是以動詞作名詞用的動名詞(gerund,verbal noun)—-它自自然然地令小孩知道它們相克,並且為何相克,也就是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自然學習法,是教育界一直肯定的教學法。

  雖然,讀了文學創作系,不一定就攪得懂創作竅門,獲得文學創作獎,但該系存在價值,何曾受到懷疑?更通俗些來說,國術館也不是一樣!所以,修辭,修辭格值得教,值得納入課程裡,也是無容置疑的。問題只是甚麼年級教甚麼課程內容,教得多深入和如何的去教。如果徒重名詞引用和辭句分析,超越程度,等于揠苗助長。其實,許多分析性指標,用于事後分析,作為判斷好壞根據,的確很具實用價值;不過,要是只學得修辭格名詞,但卻不會使用,反過來只知其所以然,而不知其然,則正如孔子說,「誦時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于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論語‧子路第十三》)—-變得如俗謂所說「有姿勢沒實際」了,就如熟嫻了諸多拳術招式名稱(如「雙龍出海」),但卻不會應用般無奈。

  從報紙報導可以看出,小四國語科修辭考題,的確會令很多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那已經不是該教、或不該教的問題了。俗語說,「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吟詩也會偷」,小孩記憶力強,若能多背誦些美麗佳句,一旦融匯貫通,條條大路通羅馬,搞不好就這樣打好了修辭學的底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