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新聞?誰來決定?」是新聞理論和實務上古老而重要的議題。在《媒體論爭(Media Debates)》一書中,丹尼斯(Everette E. Dennis)主張新聞市場化,認為編輯偏向精英階層、忽略大眾觀點,必須放下身段,調查並尊重公眾的喜好,才能提供公眾「想要」的訊息;梅里爾(John C. Merrill)則重視新聞教育性,認為公眾「想要」的未必是他們「需要」的,編輯應該扮演教育工作者,幫公眾挑選他們真正「需要」的訊息。
丹尼斯和梅里爾的觀點看似針鋒相對,其實背後隱含一些共通點。首先,他們眼中的媒體都只有大眾媒體;其次,他們都認為新聞產製是記者、編輯的專屬工作,公眾插不上手;第三,他們都將公眾視為新聞決策過程中的消極因素,不像政商勢力那樣積極介入;第四,他們都認為閱聽行為調查只能查出公眾「想要」的、測不出公眾「需要」的;第五,他們都認為「想要」和「需要」難以兩全。
公民傳播的崛起
這樣的觀點在大眾傳播時代並無問題,但到了公民傳播時代,「何謂新聞?誰來決定?」必須重新思考。
公民傳播時代,可以從一九九七年部落格(blog)問世談起。在此之前,創辦媒體(如報紙、電視、網站),需要鉅額資金、複雜技術,只有財團、政客和電腦高手才做得到;一九九七年,簡單、便宜的部落格發明後,每個能用電腦上網的人都能用部落格打造自己的媒體、報導自己的新聞,到了二○○八年,全球部落格超過一億三千萬個、台灣也超過三百萬個;部落格之外,網路相簿(如Flickr)、影音平台(如YouTube)、共享書籤(如FunP)、微網誌(如Twitter)也風起雲湧,共同開創眾聲喧譁的公民傳播時代。
公民傳播時代,公眾角色、新聞意涵、編輯決策、媒體形態都出現天翻地覆的變化。
在公眾角色方面,人們不再只是被動接收資訊的閱聽人、消費者,轉而可以成為一面收訊、一面傳訊的讀寫者、創用者(prosumer另譯生產性消費者)。在大眾媒體和閱聽人時代,人們能夠做的事情主要是接收和閱讀,到了網路媒體和讀寫者時代,能做的事情擴及上傳和分享:上傳自己寫的文章到部落格、上傳自己拍的照片到網路相簿、上傳自己拍的影片到影音平台,與全世界的人分享。
在新聞意涵方面,公眾上傳和分享的訊息,不斷豐富、擴大、改變新聞的定義。更具體地說,新聞不再只是媒體高層設定、記者採寫的議題,而可以是農人、工人、街友、原住民、新移民、癌症病患、同性戀者自行書寫的故事、倡議的觀點,這些故事、觀點的廣度、深度、多樣性、獨特性和動人程度往往超越大眾媒體的報導,但他們大多採取第一人稱敘事,又挑戰了以第三人稱敘事為主流的傳統新聞常規。
在編輯決策方面,市場導向新聞學(Market-driven journalism) 研究顯示,在決定「何謂新聞」的過程中,公眾的影響力遠遠不及媒體投資者、廣告主和消息來源,因為公眾缺乏分辨新聞良窳的能力、而且散居各地難以形成集體力量;然而,到了公民傳播時代,公眾不再只是一盤散沙,而可以藉由網路相互認識、聯繫、串連、聚合,能夠匯集群體智慧和集體力量,對大眾媒體進行強而有力的監督和制衡,對編輯決策的影響力與日俱增。
在媒體形態方面,公眾的集體參與創造了許多有別於大眾媒體的媒介形式。例如公共電視PeoPo 以公眾自行發稿取代專職記者編寫;再如維基新聞 ,開放網友自行發稿、相互修改、共同編輯,打破記者、編輯對新聞產製工作的獨佔地位;又如FunP、HEMiDEMi 等共享書籤,開放網友推薦好文,並以最多人推薦(而非最多人點閱)的文章作為頭條新聞,這些被推薦的文章大多是人們覺得「需要」知道的訊息,而最多人推薦的又代表許多人「想要」,這就在「想要」和「需要」間找到交集。
質言之,公民傳播時代是大眾媒體和公民媒體並存、專職記者和公民記者共同產製新聞、公眾對編輯決策影響力日增、公眾「想要」與「需要」的訊息都能被發掘並且找到交集的新時代。
大眾媒體的新路
大眾媒體編採人員面對公民傳播時代,有必要對「何謂新聞?誰來決定?」進行更開闊的思考,從而吸納公民新聞、學習群眾智慧、接受公眾監督。
首先,大眾媒體不只報導記者採寫的新聞,也應吸納公民自製的訊息。吸納的方式有幾種,一是轉載、引用公民的報導,如南亞海嘯、四川地震時使用公民拍攝的畫面;二是聯播優質公民新聞,如CNN開闢iReport專區讓公民自行發稿,再將iReport的精采報導放在CNN網站邊欄聯播;三是進行新聞加值,如中國時報每週六出版的「我的小革命」專刊,將網友的行動和討論,製作成深度報導,如「搬家工江一豪 一人媒體發聲」、「『胖奇趴』創意派 部落客面對面」、「宅男下鄉 『胖卡』幫偏鄉圓網路夢」既能吸納網路創意,又能展現新聞專業。
其次,新聞選稿,不能再是少數編採人員閉門決策,而應敞開大門,學習群眾智慧。長期以來,商業媒體根據收視率、閱報率來編選新聞,為了爭取大眾注意,不惜炒作煽色腥新聞, 結果自毀形象,被指為社會亂源;現在,大眾媒體決策者可以轉向,多逛FunP、HEMiDEMi等共享書籤,看看最多人推薦的文章是哪些,分析公眾選稿的標準,然後回過頭來,檢討大眾媒體編採取向、加以調整,逐步發展能夠兼顧「想要」與「需要」的新聞選稿標準。
第三,大眾媒體應正視公眾的群體智慧和集體力量,將公眾視為諍友。當新聞選擇遭受公眾質疑(如將網路劈腿事件放上頭版頭條,引起網友公憤)時,不應強詞奪理,而應坦率說明、虛心檢討、認錯道歉、革新求進,將網友的監督轉化為激勵自己進步的力量。
總之,在公民傳播時代,「何謂新聞?誰來決定?」不應只是市場決定論和編輯決定論的兩極交鋒,而應開放公民參與,以集體編寫、群眾智慧、公眾監督,促使大眾媒體在市場性和教育性、「想要」和「需要」、叫好和叫座間探尋交集,發展兼顧新聞專業和網路創意的新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