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案編寫人:台北市萬芳國小鄭智仁老師
二、教學時數:50分鐘
三、結合領域:健康與體育
四、配合教科書內容:
康軒版國小健體六下,第二單元「籃球攻防」,第二課「全力進攻」
南一版國小健體六下,第二單元「運動的樂章」,第五課「籃球健兒」
翰林版國小健體六上,第二單元「縱橫球場」,第五課「趣味鬥牛賽」
五、對應能力指標:
4-2-5透過運動了解本土與世界文化。
4-3-1了解運動參與在個人、社會及文化層面的意義。
4-3-5培養欣賞運動美感與分析比賽的能力。
六、主題:NBA/代言中國鞋被「禪師」嫌棄 阿泰斯特:我愛匹克(可連結)
七、新聞來源及本文:更新日期:2010/01/26 15:56 記者石屹軒/綜合報導
洛杉磯湖人球星阿泰斯特(Ron Artest)代言的中國品牌球鞋「匹克」(Peak),被總教練「禪師」傑克森(Phil Jackson)說像水泥鞋,更直指那就是造成阿泰斯特腳傷的元兇,但阿泰不認同教頭的看法,他今在個人「推特」(Twitter)上高喊:「我愛匹克!」
阿泰雙腳近期飽受足底筋膜炎困擾,他說:「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為何,這已經是老毛病了,但我從不因此缺席比賽,我知道有些人會因為腳酸就選擇休戰,但對我而言這沒啥好抱怨的。」
阿泰本身糊裡糊塗,但湖人教頭傑克森卻認為,問題就出在他代言的中國球鞋品牌上,「禪師」說:「我從上個月開始就說了,那牌子的鞋子就像水泥一樣硬,像從哈德遜河生產出來的,他還是要穿,結果讓他在場上看起來步履蹣跚。」
不過,阿泰對於教頭的發言相當不以為然,他今天在「推特」上發布訊息說:「我的教練認為我的球鞋是造成腳傷的主因,他沒有證據,我愛我的球鞋品牌,匹克!」
匹克這個品牌近年積極尋求打入國際市場,在NBA除了阿泰外,小牛主控基德(Jason Kidd)、火箭貝提耶(Shane Battier)與湖人沙夏(Sasha Vujacic)同樣是匹克籃球鞋的代言人。
八、教學目標:
1.辨認運動比賽轉播中的廣告訊息
2.瞭解運動明星代言是商業行銷的手法之一
3.察覺媒體呈現的運動明星形象與現實的差異
4.認識運動用品廠商的其他行銷手法
九、教學重點建議:
0.教學準備:NBA、美國大聯盟、中華職棒比賽片段(可上YOUTUBE打關鍵字搜尋)
1.將新聞本文影印給學生,並指導運用「5W1H」解析新聞——
①WHO—誰出現在這則新聞裡?(洛杉磯湖人隊球星阿泰斯特、總教練傑克森)
②WHAT—發生了什麼事?(阿泰斯特為中國球鞋「匹克」代言,傑克森認為該款球鞋造成阿泰斯特的腳傷)
③WHEN—什麼時候發生的?(最近,無明確日期)
④WHERE—在哪裡發生的?(美國)
⑤WHY—造成事件的原因為何?(阿泰斯特雙腳近期飽受足底筋膜炎困擾)
⑥HOW—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阿泰斯特對於教練的發言不以為然,並在「推特」上表示他沒有證據)
2.引導討論:你有沒有喜歡的運動比賽?你會不會常去現場加油,或是在家看電視轉播?
3.引導討論:運動比賽什麼時候會出現廣告?看到廣告的時候你會怎麼做?
4.觀賞NBA、美國大聯盟、中華職棒比賽片段。
5.引導討論:剛才觀賞的片段中,雖然都是比賽的過程,但有沒有廣告訊息?在哪裡可以發現?
6.說明:因為廣告商知道觀眾遇到廣告會轉台,所以將廣告放在比賽的過程當中,讓人無法不看到,於是就達到曝光的效果。
7.引導討論:你有沒有崇拜的運動員?為什麼喜歡他?
8.引導討論:你覺得他跟廣告有沒有關係?有的話請加以說明。
9.引導討論:你有沒有注意到他通常穿哪一個品牌的運動衣或運動鞋(不知道品牌可畫出來)?
10.介紹幾個運動明星與代言的品牌,例如:喬丹→NIKE、歐尼爾→REEBOK、布萊恩→ADIDAS、雷布朗→NIKE。
11.引導討論:除了剛看到的那些廣告方式,你覺得廠商還有哪些行銷的手法?
12.總結說明:運動用品廠商的廣告策略,只在追求一件事,就是「曝光率」,於是只要是可以增加品牌能見度的方式,都會無所不用其極:
①購買運動場上的廣告看板,將品牌刊登其上。
②贊助比賽隊伍,將品牌印製在運動員的球衣上。
③請運動明星擔任廣告代言人,利用其知名度炒作新聞。
④舉辦活動,吸引大眾參與而宣傳品牌價值。
⑤ 認養運動場地,以公益行動塑造企業形象。
所以,在崇拜運動明星、觀賞體育賽事的轉播,或是相關新聞的報導時,必須提防可能的廣告訊息入侵。
知識加油站
運動用品廠商,透過各種明顯跟隱晦的方式,將廣告訊息深入體育賽事及相關新聞。例如購買運動場上的廣告看板,將品牌刊登其上;贊助球隊,將品牌印製在運動員的球衣上;請運動明星擔任廣告代言人,利用其知名度炒作新聞;舉辦活動,吸引大眾參與而宣傳品牌價值;認養運動場地,以公益行動塑造企業形象。閱聽人在觀賞體育賽事的轉播,或是相關新聞的報導時,必須提防可能的廣告訊息入侵。
運動明星原本只是在運動場上有傑出表現的運動員,但在請他們代言的廠商以各種形式炒作之下,不論是出神入化的廣告內容,或是沸沸揚揚的新聞報導,媒體在呈現這些運動員時,已經將他們明星化,甚至神化了。然而,這些偉大的形象充其量只不過是廠商商業行銷手段的產物。如果閱聽人無法清楚瞭解這一點,則將可能淪為盲目的偶像崇拜。
在這個交易的過程中,唯一未蒙其利的人就是消費者,因為這些高昂的代言費用,廠商絕對不是自行吸收,而是藉由提高商品價格的方式,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這也就是為什麼知名品牌的運動商品,價格會數倍於非名牌的商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