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案編寫人:台北市萬芳國小鄭智仁老師
二、教學時數:100分鐘
三、結合領域:健體
四、配合教科書內容:
康軒版國中健體八上,第一單元「為青春開一扇窗」,第一課「成癮物質的真相」
翰林版國中健體八下,第一單元「快樂青春行」,第二課「青春生活」
五、對應能力指標:
5-3-4 規畫並演練拒絕菸、酒、檳榔、成癮藥物的有效策略並實現於日常生活中。
7-3-1 運用健康促進與疾病預防的策略,以滿足不同族群、地域、年齡、工作者的健康需求。
六、主題:立委提案徵烈酒捐 嚴管酒品廣告(可下載)
七、新聞來源及本文:更新日期:2010/03/31 20:26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31日電)國民黨籍立委江玲君等人提案制定「酒害防制條例」,嚴格限定酒商不得透過廣播、電視、電影等刊登酒品廣告,並建議針對酒精濃度35%以上烈酒開徵「烈酒捐」。
江玲君在提案中指出,根據台北市立療養院研究顯示,近50年來國內酒癮患者激增200倍,許多是15至17歲青少年時期喝第一口酒,到25歲就成酒鬼;家族中有酒癮患者,喝酒成癮的機率更是常人的10倍。
為保護青少年避免接觸酒品,草案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飲酒,父母或監護人應負教育責任,違反者必須接受酒害矯治教育。販售酒品給未成年人,開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在酒品標示上,草案規定,應在酒瓶外以中文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酒害防制有關警語,面積不得小於容器面積20%。
草案也規定,酒品廣告不得透過廣播、電視、電影、錄影物、報紙、海報等方式宣傳,也不能做為其他產品的贈品,或以散裝或杯斟到處分發;違反的媒體或廣告業者可處20萬元罰鍰,且按次處罰。酒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罰鍰最高為50萬元,被處罰3次者,將處停止製造、輸入或販賣1年。
在推動酒害防制上,草案責成衛生署設置酒害防制推動委員會,比照歐洲國家開徵「烈酒捐」,針對酒精濃度35%以上的烈酒,開徵酒品健康福利捐等相關事項,改善健保財務情況。
八、教學目標:
1.分析酒類廣告的內容特質。
2.瞭解廣告形塑的飲酒者形象。
3.認識酒類廣告的行銷手法。
4.顛覆主流行銷手法,重新呈現酒類廣告。
九、教學重點建議:
0.教學準備:預先下載或開啟以下廣告影片—
1.課前作業:將新聞本文影印給學生,並指導運用「5W1H」預先解析新聞——
①WHO—誰出現在這則新聞裡?(國民黨籍立委江玲君等人。)
②WHAT—發生了什麼事?(提案制定「酒害防制條例」,嚴格限定酒商不得透過廣播、電視、電影等刊登酒品廣告,並建議針對酒精濃度35%以上烈酒開徵「烈酒捐」。)
③WHEN—什麼時候發生的?(2010年03月31日。)
④WHERE—在哪裡發生的?(台北。)
⑤WHY—造成事件的原因為何?(許多是15至17歲青少年時期喝第一口酒,到25歲就成酒鬼;家族中有酒癮患者,喝酒成癮的機率更是常人的10倍。)
⑥HOW—如何解決這個問題?(①未滿18歲者不得飲酒,父母或監護人應負教育責任,違反者必須接受酒害矯治教育。②販售酒品給未成年人,開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③酒瓶外以中文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酒害防制有關警語,面積不得小於容器面積20%。④酒品廣告不得透過廣播、電視、電影、錄影物、報紙、海報等方式宣傳,也不能做為其他產品的贈品,或以散裝或杯斟到處分發。⑤設置酒害防制推動委員會,比照歐洲國家開徵「烈酒捐」,針對酒精濃度35%以上的烈酒,開徵酒品健康福利捐。)
2.引導討論:發表平常家人飲酒的情況—
①什麼情境會喝酒?
②喝什麼酒?
③整個場合的氣氛如何?
④喝酒時還會講哪些話、做哪些事?
⑤喝酒後發生什麼事?
3.觀賞酒類廣告影片,提醒學生記錄廣告的特色,留意有哪些共同點與相異點,以備後續討論:約翰走路、劉德華SUNTORY、台灣威士忌。
4.引導討論:
①三個廣告分別給你什麼感覺?
②三段影片中的酒屬於什麼酒?有什麼特色?
③廣告中的人物屬於何種社會階層?
④三段影片有什麼共同點?
⑤三段影片有哪裡不同?
⑥廣告中出現的飲酒場合,跟你實際遇過的有什麼差別?
5.老師說明酒類廣告飲酒者形象:
①中產階級以上。
②事業有成者。
③俊男美女。
④女生姿態優雅。
⑤男生風流倜儻。
6.老師說明酒類廣告的行銷手法:
①營造飲酒是一種品味、時尚的象徵。
②將飲酒者形塑成正面的形象以爭取認同。
③定義飲酒是社交不可缺少的一環。
④友情的場合一定要出現。
⑤在戲劇中做置入性行銷。
⑥搭配促銷活動。
7.分組活動:
①發想另類劇情,可以是反諷、顛覆,做為對行銷手法的批判,也可以思考不同的行銷方式。
②進行排演。
8.各組上台發表展演。
9.學生互評並給予表演組別意見。
10.老師講評各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