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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三立電視「大話新聞」節目主持人鄭弘儀在台中市參加市長候選人蘇嘉全造勢晚會時,以三字經批評總統馬英九補助陸籍博士生來台寫作論文的政策(相關新聞網頁)。隔天(十一月八日)蘋果日報以頭版頭條的巨大字體刊載此則消息。其中鄭弘儀罵出的三字經具體內容,更是以巨大字體及特殊顏色加以強調。針對此種新聞處理方式,筆者深深以為不妥,更強烈質疑該報如此的刊載方式,其動機究竟是報導真相、還是刺激銷售? |
照片引自httppic.hsw.cn010286110286158_774996.jpg
正因為髒話的使用有如此複雜、多重的意涵,因而媒體人鄭弘儀的一句三字經,其實帶出了台灣社會複雜政治經濟情勢的各種面向。事件爆發後,各家媒體紛紛就髒話事件帶來的爆炸性話題,各自發展出各種具有聳動新聞價值的報導,隨著鄭弘儀開記者會哽咽道歉,以及焦點逐漸模糊轉移至陸委會的各項回應與傳真機爭議,這場事件又再度變成媒體惡性競爭與內容空泛化、花邊化,最後不了了之的結果。
然而筆者必須指出,在事件爆發隔天,蘋果以頭版頭條、極大字體具體標出三字經的內容,不但違反媒體的社會公器角色,其動機更是讓人非議。要知道目前四大報在全省的便利商店都有販售,且報架通常位在醒目位置、尤其是入口旁邊,便利商店有時還會因為當天頭條吸引人,或與媒體談好權利金,而將蘋果放在報架外更醒目位置。我們可以想像全台灣超過三千家的便利商店,當天共有多少人看見了蘋果的頭條標題,而這當中有多少未成年人?
媒體是社會教育的公器,同時也是批評時政、捍衛民意的第四權代表。而正因為媒體是公民將其信任交託的對象,那麼媒體對公民而言有更重大的責任,包括不能扭曲事實、不能在未盡查證便妄下斷語或引導民眾情緒導致民粹治國…其中最基本的一件事,是媒體不能將不適宜出現的畫面、語言刊登出來,包含暴力、色情、侵犯隱私與讓人不舒服的任何訊息,當然也包括髒話的具體內容。
諷刺的是,蘋果在頭條標題中以聳動方式寫出三字經內容,在內文中則以正義凜然的立場譴責鄭弘儀的罵髒話行為,以及連帶法律責任。我想請問蘋果,如果貴報真的以一個維持社會善良風氣的媒體自居,怎麼會連這點最基本的自我要求都沒有,罔顧所有未成年人及其家長的考量,而將三字經的內容大剌剌的放在頭版頭條還加大字體並加上色彩?
與其說蘋果這麼做的理由是為了報導事實,倒不如說,(當然是)為了聳動報導。比起其他主攻訂閱市場的三家報紙,蘋果日報一貫的行銷法則是利用特定事件來促成每日的零售量,尤其當有重大事件時,蘋果還會特別製作報頭特刊或是號外。所以,當日粗口事件爆發後,蘋果以特大號字體刊出髒話內容,當然就是為了以聳動標題吸引讀者,以求能衝高單日零售量。
然而我們必須追問,這類媒體的不良示範所帶來的社會影響。當媒體譴責說髒話的人時,卻是用大聲地向所有人重複髒話的方式,而在這個過程也不管每個人是否願意、有成熟的心智去解讀髒話,那麼這會造成社會什麼樣的負面效應?(很難想像當小學生拿著報紙問父母老師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或者有學生會因此認為講三字經根本沒有什麼)。如果這樣媒體文化一定型,很難不讓人擔心,全民品格會因此日趨下流。那麼,全民也許應該向這類媒體提出抗議,為何要全民共同承擔價值崩壞的後果?
髒話是一個社會共享的語言系統中被視為粗鄙、下流、極具攻擊性的語言。髒話在一個社會中扮演的功能,則遠遠超過罵人。在台灣的社會脈絡裡,說台語的髒話,有時候是一種認同,這可以讓對話的雙方確認彼此是相同階層、相同族群或相同文化的「同類人」,在此髒話扮演了語言中「確認彼此關係」以及「增進情感認同」的功能。髒話的使用會因為社會情境脈絡、對話雙方身份、溝通動機與回應策略的些微差異,而使得同一句髒話可能有截然不同的功能、目的與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