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停播」教案大綱
一、 教案編寫人:台北市南湖國小鄭智仁老師
二、 教學時數:45分鐘
三、 結合領域:社會
四、 配合教科書內容:
康軒版 社會九下 第三單元全球化與國際社會 第四課成為世界公民
南一版 社會九下 主題三全球關連與現代公民 第二單元資訊時代與全球關連
翰林版 社會九下 第三篇全球關連 第二章科技發展
五、 對應能力指標:
4-4-2在面對爭議性問題時,能從多元的觀點與他人進行理性辯論,並為自己的選擇與判斷提出理由。(註:可以從日常生活、居住地方的時事議題,或大眾傳播媒體的報導取材。)
6-4-5說明個人如何爭取保障及權利、紛爭解決的機制及司法系統的基本運作程序與原則。
六、 主題:NCC火速停播中廣音樂網、寶島網 何解?(PPT)
七、 新聞本文:
Ettoday東森新聞雲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上週五下班前通知中廣必須在當天晚上十二點後停播音樂網和寶島網,引發社會嘩然。這起停播事件,原本是NCC十年前的「既定規劃」,已經到了「最後一哩路」,最後卻用「火速」方式了結,何解?
收回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是民國97年NCC在執行第11梯次廣播電台頻道開放相關業務規劃時就研擬出來的政策。民國102年,NCC根據「第十一梯次第一階段廣播電台釋照規劃案」,確定了在收回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的使用頻率後,就會保留給客委會和原民會申請。民國103年,行政院長江宜樺同意NCC的釋照規劃。民國105年11月,NCC審查通過客家委員會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籌設全區性廣播電台之頻率指配申請案,並決議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的頻率將從民國106年3月1日移撥客家電台和原民電台使用,不過中廣公司在同年12月28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民國106年2月14日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隨後NCC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在同年3月16日裁定廢棄中廣公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聲請。
之所以交代「中廣案」的大事紀,在於收回音樂網和寶島網的使用頻道,是經過十年的時間,期間還歷經「國民黨執政時期」,若單純把此事歸納成「鬥爭說」,未免太過。
在最高行政法院3月16日裁定廢棄中廣公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聲請後,NCC在3月22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在接獲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書後,預計四月將換發中廣公司廣播執照並廢止兩網相關執照,公文送達後中廣公司即不得再使用該頻率,希望中廣公司能夠配合收回頻率並主動關閉電台,若中廣公司持續播音,將依電信法第58條規定,交由電信警察大隊依法聲請檢察官核發搜索票,移送法辦。
只是接下來幾週的例行記者會,當記者詢問最新進度時,NCC都沒有明確的回應,直到上週五(4月14日)下班前,卻通知中廣必須在當天晚上十二點後停播音樂網和寶島網。
根據NCC的說法,此案是4月12日收到確定勝訴判決書,4月14日下午四點多裁示,隨後立即轉交中廣執行。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客家電台和原民電台仍在籌設階段,沒有立即開播的急迫性,況且連有線電視系統要變更頻道,都必須要有五天預告期,對以「消費者權益至上」為宗旨的NCC來說,在沒有任何預告期的情形下,火速關閉音樂網和寶島網,試問消費者權益何在?還是NCC受到壓力,不得不速辦?
八、 教學目標:
1.了解電台廣播的原理。
2.知曉電台廣播會使用到公共資源。
3.理解廣播電視必須負擔社會責任的理由。
4.思考廣播電視負擔社會責任的做法。
九、 教學重點建議:
一、教學準備
①預先影印「NCC火速停播中廣音樂網、寶島網 何解?」」新聞文本。
②預先開啟或下載「震撼!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停播 走入歷史」影片。
③預先開啟或下載「【TVBS】國共心戰任務解除!中廣音樂網停播 頻段收回」影片。
④預先開啟或下載「S.H.E 唱了十年的飛碟台呼」影片。
⑤預先開啟或下載「I LIKE RADIO 台呼(女聲版)」影片。
⑥預先開啟或下載「警察廣播電台 縱貫線 台呼」影片。
⑦預先開啟或下載「真善美廣播電台 台呼」影片。
⑧預先開啟或下載「港都廣播電台 台呼」影片。
⑨預先開啟或下載「環宇廣播電台台呼-黃介辰」影片。
⑩預先開啟或下載「iRadio廣播電台台呼-黃介辰」影片。
⑪預先開啟或下載「中國廣播公司台呼」影片。
⑫實體收音機或預先下載電台的網路收聽APP。
二、課程實施
(一)引導活動
1.【聽覺記憶大考驗】
①老師提問:你有收聽廣播的經驗嗎?通常都聽哪一個電台的廣播?
②老師播放簡報上的電台台呼,考驗學生聽覺記憶,請學生搶答。
*如果學生缺乏收聽廣播的經驗,或是簡報上的電台在學校所在地區收聽不到,則可以先全部播完一遍後,讓學生閉眼靠聽力與記憶力猜測、搶答。
③老師提問:你通常會在什麼情況下收聽廣播?
④老師打開收音機或電台的網路收聽APP,實際收聽一小段廣播,體驗廣播的特性。
⑤老師說明:廣播只能提供聽覺的娛樂,所以在電視發明之後,一度被認為會被兼具聲光效果的電視取代。然而也因為廣播只需要耳朵收聽,眼睛跟肢體仍可以做其他事(例如開車、做家事),所以反而使用上比電視更自由,於是至今仍有一席之地。
(二)發展活動
1.【廣播原理簡介】
①老師介紹關於電台廣播的知識–
♦電台廣播是現代電子媒體的先驅,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剛結束後就被發明,並且因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即時報導歐戰的新聞,進一步促進電台廣播的發展。
♦電台廣播是利用無線電波傳遞聲音資訊。電臺發送廣播頻率後,聽眾透過收音機來接收。
♦依使用的技術不同,電臺廣播可分為調幅(FM)廣播和調頻(AM)廣播。後來數位化之後,也可以利用衛星和網路廣播。
♦天空中的無線電波具有頻譜,而且可供使用的頻率有限,所以一來能容納的電台廣播有數量的限制,能否設立電台、使用頻率由政府管理;二來電台間彼此使用的頻率不能太接近,否則就會互相干擾,甚至蓋台。
2.【中廣停播案】
①老師發下「NCC火速停播中廣音樂網、寶島網 何解?」新聞文本,請學生以5W1H解析新聞:
♦WHAT發生了什麼事?(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被停播)
♦WHO新聞報導的對象?(中國廣播公司)
♦WHEN何時發生?(106年4月14日)
♦WHERE事件在哪裡發生?(台北)
♦WHY為什麼會發生這件事?(民國97年NCC就研擬出來的政策,收回中廣音樂網和寶島網的使用頻率,保留給客委會和原民會申請)
♦HOW事件如何處理?(中廣原本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並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但隨後NCC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最終裁定廢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裁決,NCC於是在4月14日下班前通知中廣,當天晚上12點後停播音樂網和寶島網)
②觀賞新聞影片「震撼!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停播 走入歷史」。
③老師提問:影片中NCC是因為什麼理由收回中廣音樂網、寶島網的使用頻率?(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原本設置的目的是在「遏制匪波」,但93年政府已經停止這項政策,因此NCC開始追回這兩個頻道波段,預計轉給客委會及原民會使用。)
④觀賞新聞影片「【TVBS】國共心戰任務解除!中廣音樂網停播 頻段收回」。
⑤老師提問:你對NCC的做法及中廣的回應有什麼看法?
⑥老師點選「【TVBS】國共心戰任務解除!中廣音樂網停播 頻段收回」影片的網頁,說明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停播不是臨時發生的事,早在105年8月新聞就已揭露。
3.【廣播電視的社會責任】
①老師介紹「公共財」的概念—
♦公共財具有「非獨享性」:當甲消費了這個物品,並不影響其他人對同一物品的消費。例如:一塊蛋糕,我吃了以後,別人就沒得吃,那麼這一塊蛋糕是獨享性的;國慶日的煙火表演,我欣賞這場表演,別人同時也可以欣賞這場表演,這就是非獨享性的。
♦公共財具有「非排他性」:如果某件物品屬於公共財,沒有人可以阻止別人來使用它。例如:一輛登記在我名下的汽車,我可以不讓別人使用,那麼這是排他性的;我的車在高雄的馬路上行駛時,我並不能阻止別人使用同一條馬路,馬路是非排他性的。
②老師提問:以上述的理由來看,你認為廣播電視算不算是公共財?
③老師說明:
♦廣播、無線電視使用天空中的無線電波傳送訊號,但無線電波的頻道有限,某一家電臺用了,另一家就沒辦法用,否則會造成干擾,因此廣播、無線電視會佔用了原本屬於全民所有的無線電頻道。
♦有線電視雖然不像無線電視使用天空中的無線電波,而是以線纜傳輸訊號到收視戶,但在街道鋪設線纜會佔用到公共空間,以及造成市容美觀的問題,所以仍然是使用了公共資源。
♦廣播、電視在營運的過程中都會佔用到公共資源,是用公共資源在營利,所以是一種由政府「特許」的事業,除了要接受政府管理之外,也必須負擔「社會責任」以做為回饋。
(三)綜合活動
1.【社會責任的期待】
①老師提問:既然經營廣播、電視需要負擔社會責任,你期待廣播電台、電視台可以怎麼做?
②老師將學生列舉出的期待作法寫在黑板上,引導學生思考這些做法是否合理,並逐項檢視目前廣播電台、電視台是否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