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談大綱:公廣集團如何在政治力『一臂之遙』下貫徹透明治理、公共監督

翁秀琪/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

  本次論壇題綱之一是:公視預算連續兩年遭立法院凍結,嚴重影響正常運作,公民團體要求應在 營運、治理充分接受公眾監督的前提下保障其法定經費,以維護公視營運品質。公視應如何回應此一社會期待?在目前法令與環境下,有哪些具體可行的辦法?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鄭同僚董事長曾於2008年12月29日,在媒體與公民團體的見證下簽署承諾書。承諾書內容重點有三:

  一、公視將貫徹公視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條精神,將有關營運、財務、公部門往來等之相關文書,上網公開;但不得違反相關法令或侵害他人隱私。

  二、公視將以最大誠意與行動,檢討並解決既有之勞資爭議。對於內部之管考、績效評估、協商與決策機制,將強化員工參與,力求展現產業民主之精神。

  三、公視將在既有基礎上,更積極建立、強化公眾參與之外部評鑑與監督機制,並定期透過節目及其他形式,與公眾進行溝通。

  同時為落實承諾,公視表示將於2009年1月23日前提出具體規劃時間表。對於公民團體及社會的承諾,目前公視執行狀況如何,應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向民眾說明。 據悉,公視表示將在網路上進行網路公聽會,但實際造訪公視網站的結果,發現相關資訊不明確,有待積極改善。

  個人認為公廣集團除了以上三項承諾外,更重要的是,公視目前的董監事會和經營團隊對於「公共化」政策的理念為何? 對於集團內各頻道的定位、看法為何? 如何在任內持續落實公廣集團的推動? 推動過程中遭遇什麼困難? 以上各項,公視董監事會和經營團隊都要有看法和想法之外,更應該建立機制讓社會大眾瞭解。目前的情況究竟為何? 社會大眾並不理解。

  避免政治力的介入,還有一種看不到、摸不到,但說不定更重要的防杜政治力介入的最有效辦法,那就是:公廣集團領導階層應該形塑專業為主的企業文化。 換言之,公廣集團領導階層應該以身作則,做專業的公廣人,而不是政治任命的公共價值摧毀者。不管是民進黨執政時期或政黨輪替後,國民黨任命的董監事,都要有這樣的體認。 管理階層更應該有這樣的體認。 走進公廣集團大門前,大家應該脫下政黨的外衣,做個純粹的公廣人。出了公廣集團的大門,言行舉止不要讓社會大眾產生不當的聯想。這是所有公廣人應有的行為準則,不是空泛的道德高調。

  公共電視得以獨立自主運作不受政治箝制的三根樑柱是:人事、經費與公共問責,這都要靠立法和制度的建立。有關董監事的人事任命,要透過立法使其公開、民主,並應考慮設置員工董事,加強內部民主。

  經費的部分,主管機關、立法院、公民代表(董監事會)都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主管機關應該統一編列公廣集團所需經費不得干預,立法院則對於經費的使用是否得當、有否浪費,得以進行監督。董監事會則對於經費編列、執行等,應盡好內部把關的責任。

  廣播電視產業是國家影視文化的火車頭,政府應有這樣的體認,對於公廣集團的順利運作,也負有責任。 因此,應該儘速推動公共廣電法的制訂,完成華視民股買回、附負擔捐贈,釐清原民、客家、宏觀等三台定位,使公廣集團得以在明確法源基礎,及充足的經費下,扮演好它應該扮演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