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業、媒體自由與傳播權利的實現,是民主制度得以完備的重要基礎。正當2008年台灣經歷再一次的政黨輪替,在這個被政治學界譽為朝向民主深化的歷史過程中,卻又出現多起政治干預公共媒體的問題,包括先後有消息指出,新任的馬政府對中央電台及中央社,進行董事人事操控以及新聞報導內容的干預;另外在立法機關之中,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益世等人,針對公共電視的董事以及節目預算堂而皇之的進行箝制和干預。這些違反新聞自由的事件,不僅引起國際組織包括IFJ的嚴正關切,而公視事件更引發國內許多非營利組織、媒改團體串連進行大規模抗議。
過去傳播界與法律界學者諸如政大新聞系馮建三教授、台大法律系林子儀教授也指出了,在民主體制之中,新聞自由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工具性,而這個工具性的目的在於「為公共利益進行服務」。如此,知的權利以及公共利益的實踐,是社會對媒體(特別是公共媒體)的期待。而在這樣的情況下,當2008年台灣再次完成了一次最具民主精神象徵的總統大選後,這麼民選政府居然「涉嫌」操弄公共媒體自由,不免引人擔憂。
這樣的爭議,事實上也涉及到一些台灣現階段公共媒體經營、媒體專業不彰等問題,有待我們透過公共輿論的討論,共同關心、共同面對並共同解決,才能夠在充實自我傳播權利的認知下,行使之並作為對抗令人詬病不斷的政、商權力的基礎。
認清公共媒體與公營媒體
「社會對於什麼是公共媒體、什麼是公營媒體,到底是怎麼樣的認識?一般人的期待是什麼?在我們這個社會他應該扮演什麼角色,到底知不知道?認識有多深?這本身就是有問題。」剛從中央通訊社董事長一職卸任不久,過去曾經是資深的新聞從業人員,並擔任過新聞局長的蘇正平先生,在接受專訪時特別提到,為了適應媒體環境的要求,我們在制度上去設立公共媒體或者公有的媒體,我們的法令規章不夠完備,此外制訂法令的人、監督者以及執行者對於公共媒體以及目前國家設置帶有公共特質的公營媒體的認識不足,是導致他們濫權的原因之一。
蘇正平進一步提出他的觀察,他認為公共媒體其實是蠻複雜的現象,特別是法律規章訂不完備,包括政府部門的人對這方面認識又不清,造成執行者根據特定而非公共的利益的agenda,就容易把事情弄得很不理想。依照設立宗旨與經營方向來看,事實上中央社、央廣這些機構主要設立的目的,其實是應該朝向一個公共媒體的角度去運作。只不過在現行的制度設計上,也有讓這些機構不太容易達到公共目的的缺陷在,諸如中央通訊社的董監事都由行政院長直接指派,指派就已經失去了一定程度的公正。相對的,公共電視為了要確保他作為一個公共媒體的目的,他的董監事會的提名機制則是比較嚴謹的,是經由行政院長提名後由立法院與公正人士組織審查委員會。即便立法委員出現了違反法律精神、提名自己擔任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的委員,可是在公共電視基本上已經建立了一個比較符合公共媒體經營的管理機制。
新聞專業與新聞處理的掙扎
從營運的角度,如果中央社要供給多元的媒體機構,那麼在資訊處理上維持公正客觀是營運上很重要的基本立場,但是編輯室裡頭運作跟管理階層的互動是經常像國內商業媒體那樣,經常會被干擾。
「我想待過新聞媒體的人都知道,新聞編輯室是一個很多人都會想要在那邊有影響力的地方。」蘇正平指出,不要以為這個影響力都從外面來,有時候記者本身也會希望由自己的稿子達成什麼樣的目的,這可能是公共的目的、可能是私人特殊的關懷可能是私人的利益,所以這種影響不見得只是從外面來。重點是有沒有一個機制可以在那個地方彼此互相勉勵或者監督,可以比較朝向專業的角度去思考,所以這個必須要一套機制,首先在這個媒體工作的人大家都要有這個共識,新聞專業是一個重要的事情,大家必須要有共同的體認,可能或有一些論辯,也應該有一些論辯的基礎,這種情形是理想狀態。
「以台灣的例子來說,中國時報、自由時報或者聯合報,很明顯是不同政治、價值取向的報紙,如果中央社要提供這些媒體,所提供的新聞一定是要經得起事實的檢驗,經不起事實的檢驗,你的客戶就很可能就會講,你給我是Bias的新聞,那我可能就不訂了。」因此,在實際的作業上,在不同位置都有不同期待,需要每個參與者能夠在新聞專業或者公共角色定位上有比較大的共識,那麼摩擦就會比較小,假如不是這樣的看法的話,那麼這個摩擦就會產生在政府機關跟公共媒體經營者之間,可能是產生在公共媒體跟編輯之間,可能產生在編輯與記者之間。那假如大家都學會體察上意,一下子變成政治的延伸的話,那這個摩擦就會產生在你的客戶,因為你提供出來的產品是沒有辦法滿足客戶的需求,甚至很多的民眾也都在看你的新聞到底是不是符合公共媒體的標準。
積極參與 克服政治力凌駕的問題
對於台灣民主政治發展來說,現在一個國會獨大的局面是很遺憾的一個現象,蘇正平認為,在這次公共電視所發生的事情,最讓人遺憾的就是說,原來台灣推了這麼久的公共電視,對於什麼叫公共電視,連當時通過公共電視法的立法院成員也都不瞭解,他們對於公共電視的要求,完全都是違反公共電視法的精神。「這就剛好反映了我們這個社會裡頭政府的重要機構,國會機構他們對於什麼叫公共媒體,其實是沒有概念的。」這的面向是讓公共媒體運作起來,困難重重的部分。「我不是說公共媒體絕對沒有問題,公共媒體運作起來當然有內部的問題,只是說處理內部問題的解決機制,絕對不是要求你預算管制在新聞局或者管制在不同委員會裡面。所以,「是因為素養不足、然後又獨大,所以看起來才特別醜陋。」
提到如何讓這樣的醜陋現象縮小,蘇正平特別指出:「所謂民主,就一定是有不同的社會力量的抗衡,那這個很重要的一部份,」因此,公共媒體本身必須要堅持一個公共媒體的價值,社會也應該給公共媒體應該有的聲援,包括輿論界,對於台灣公共媒體有期待的這些人,應該在這個事情上不應該含糊以對,必須把這個事情堅持下去。」
最後,以民主政治和自由經濟制度作一延伸,蘇正平認為「你要讓自由經濟真正發揮他的效能,必須要有一套有效運作的秩序,秩序當然就是說重要的立法,然後成立重要的機構,相對的,我們是不是也需要一定的媒體秩序,」媒體的秩序是有助於一方面是資訊的自由流通,二方面有利於媒體之間公平的競爭,有助於資訊的多元化。至於公共媒體,則必須要讓它代表整個社會、回應健康的社會裡的一定期待,如此公共媒體它應該透過什麼樣的機制才能夠保有他公共的本質,不至於被操控,這也需要一定的過程去讓它成熟,「我想應該朝這方面去思考,然後去深化這方面的討論,才有辦法去改善現在大家這麼詬病的媒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