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無線電視頻道釋出政策規劃
鄧添來/交通部郵電司司長
一、數位無線電視電台頻譜規劃
交通部為讓頻譜資源有效運用,以提供國民更優質與多樣化的收視管道,同時配合國際間電視數位化技術的發展,現刻正進行數位無線電視頻道釋出之政策規劃工作。茲將目前規劃草案說明如下:
(1)開放家數與使用頻道:開放至多5張執照,使用頻道分別為Ch25、Ch27、Ch29、Ch31、Ch33,釋出供拍賣之執照張數則採較合格競標者家數少1張(X-1張)方式辦理,出執照未滿5張時,將由政府參酌考量後,再行決定未釋出頻道之用途。
(2)經營區域:全區執照。
(3)執照發放方式:鑑於電視頻道之特殊性質,並考量預算法之相關規定,規劃採「審查後競價」方式辦理執照釋出。
(4)執照頻寬:每張執照頻寬為6MHz,可供至少3套SDTV或1套HDTV節目播送。
(5)執照年限:依現行廣電法規定,定為6年,執照持有者屆期應依規定申請換照。
為辦理本項業務開放,交通部已多次邀集相關機關及單位進行會議協
商,未來仍將賡續辦理擬訂政策諮詢草案,並公佈於網站供民眾提供意見,同時會持續邀請各界進行會議協商,全案將在國內各界有較為一致之共識後,報陳行政院核定。
二、公廣集團所使用之數位無線電視頻率
為保障公共廣播電視集團未來有充足之數位頻率,交通部在上開之釋出規劃案中,並未包含公廣集團所需使用之頻率,而係採取另外保留至少兩頻道供公廣集團使用之方式處理,另外考量以拍賣方式釋出公廣集團所需使用之頻率較為不妥,而又須同時兼顧預算法之規定,故較妥善之處理辦法應是修正公視法納入其頻率之授與方式。
三、700MHz頻段之使用規劃
國際間之700MHz頻段泛指698 MHz-806MHz,而我國亦可將改善類比電視收視不良地區所使用之頻段(亦即608-698MHz)納入,上述總計約有頻寬198MHz的頻譜資源可供政府作為釋出規劃研議。本頻段具有高穿透性,覆蓋性廣之特性。基地台較少,初期建設成本低,但後期容量較低,可做為無線寬頻接取、手持電視、數位電視、或是其他通訊傳播技術使用,為各類發展中的技術最為看好的頻段。
交通部現正依包括因應數位化趨勢、頻率有效應用、兼顧公共利益、數位匯流環境、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等議題進行本頻段之使用規劃研究,整個工作將分兩階段辦理規劃,第一階段將以釐清頻譜使用現況為目標,第二階段則會以公開意見徵詢、與公協會及學界合作、研蒐國際發展狀況等方式,彙整各界對此頻段在技術、產業應用方向建議,並研提頻譜資源規劃建議。
有關本頻段規劃是否涵蓋未來視訊傳播之需求空間,因通訊技術不斷演變,目前尚不宜提早驟下定論,但此議題在未來之政策規劃中必會納入討論與規劃之範圍。
四、交通部職司我國無線電頻譜整體資源之使用規劃,有鑒於數位匯流將為未來之科技趨勢,故在規劃過程中,除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廣徵各界意見以進行規劃外,數位匯流及未來發展趨勢亦一直為考量之主要重點。
另外,為尊重NCC之獨立機關權責,交通部所辦理之頻譜規劃方案,會與NCC充分的進行溝通,以合作之方式讓頻譜資源之規劃使用能符合國際趨勢與我國國民需求,並發揮最大之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