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陳世敏(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貴賓:李大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
     胡元輝(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
     陳清河(台灣通訊學會理事)
     許傳陽(淡江大學大傳系助理教授)
     程宗明(媒體改造學社執委、輔大大傳系兼任助理教授)
     鄧添來(交通部郵電司司長)
     戴皖文(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副教授)

陳世敏(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

  本場的主題是,如何透過國家傳播數位化政策,落實傳播人權。對照過去與現在傳媒的角色,其實有相當的轉變。現在傳播媒體的發達,使得媒體變成每個人生活中的必須品,所以傳媒的服務對象,是每一個公民,而不是政府,或是一些媒介的負責人。台灣在上禮拜正式批准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乃是一九四七年國際人權宣言的翻版,馬總統從很久以前就說此公約非常重要,也總算在上個月通過,並在上個禮拜宣布實施。與論壇有關的是第十九條,認為傳播權利是每個公民的基本人權。過去談傳播權利是記者的權力、是報老闆的權利、是政府的權利。以公民為主的傳播權利,我們的社會還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

  總而言之,五十年來台灣的各種傳播立法,從已被廢除的新聞法,到現在還實施的廣電法等法律,乃是基於過去威權時代管理媒介,控制媒介,以用來教化民眾的結果。如果我們承認國際的普世價值,把傳播當作基本人權,主體乃是一般社會,那我們所有廣電法規都要重新改寫。這就是我們研討會的用意。目前我們社會的想法也好,法規也好,都沒有完全掌握傳播基本人權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