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改社:擴大公廣集團規模,強化專業能力與公眾監督

劉昌德 (媒改社召集人,政大新聞系副教授)

一、 整合現有公共廣電媒體資源,建立統合治理與財務架構,發揮公共資源綜效 :

  包括華視等多家電視台,在納入公廣集團之後,除硬體資源共享之外,建立清楚之各台定位,在節目類型與製作等規劃上互相支援與互補,以增進公廣集團內容之多樣性,服務更多元之觀眾族群。

二、 強化內部治理效率,釐清監督管制(董事會)與經營管理(執行長)之權責分工:

  董事會代表公眾,經由一定選舉程序遴選執行長,賦予專業之執行長及其管理團隊之經營權責,並監督執行長與管理團隊。執行長與管理團隊在管理經營上則享有專業自主權,透過董事會依法建立之公眾問責系統,向公眾負責。

三、 確立董事會性質,增加董事之公眾代表性以及提名審查過程之公開性:

  作為「公眾代表」,董事會之董事除傳播、教育、藝文、財務、法務等之專業代表之外,尚須顧及族群與性別等之代表性;並在產業民主之原則下,納入一定比例之員工董事。

四、 落實公共問責與公眾參與,董事會需主動積極蒐集公眾意見,並公開向社會及立法院提出年度自我工作與評估報告:

  董事會代表公眾賦予專業的執行長與管理團隊一定程度經營自主權,但保有監督之責。包括國會與一般公民,除透過董事會之外,也可在行政資訊透明公開的原則下,監督公廣集團之作為。

五、 擴大公共服務範圍,包含特殊服務(如族群或兒少、藝文)、數位平台、海外服務等:

  擴大公廣服務範圍,才能作為當前台灣發展文創產業之推動角色。以近日數位電視頻道開放作業為例,政府應先提出傳輸技術平台做為支持。當共同傳輸尚無進展,先提數位頻率開放,是本末倒置的作為。公共電視作為公共服務的廣電集團,若能作為共同傳輸平台之設置單位,即可擴大服務範圍,同時兼顧輔導數位廣電產業發展之任務。

六、 保障並擴大財務基礎,以有效實現公共廣電服務任務:

  目前公視經費明顯不足。*在穩定財務基礎上,根據目前公廣集團下之各台經費運用狀況,媒改社建議各台之經費規劃如下:公共電視臺15億元、華視10億元、原民台及客台各4億元、宏觀2億元。媒改社並建議,透過對商營廣電課徵設置影視基金的作法,為包括公廣集團的國內影視產業發展,建立充足之財務基礎。